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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勞爾·安迪密恩。這名字念上去跟“保爾”差不多。我出生在海伯利安,出生時間是本地歷法的墜船紀六九三年;或者依大流亡前歷法,是公元三〇九九年;又或者是——根據我們大多數人的時間計算方式——聖神紀元,隕落後二四七年。

在我陪伴“宣教的那個人”旅行時,人們稱我為守牧者,說得很對。幾乎正確。我的家人一直作為遊牧人謀生,他們在天鷹大陸最偏遠地區的荒野和草地中牧羊,我就是在那裏長大的,有時候,我也會照看羊羔,把它們當作小寶寶。回憶起那些平靜的夜晚,我躺在海伯利安滿天星辰下的時光,那是多麽愉快啊。十六歲時(按海伯利安歷法計算),我離開家門,參了軍,在聖神控制的地方軍的旗下當兵。在我腦海裏,那三年時光的大半僅僅是無聊至極的老套程序,其間有四個月的例外,相當不愉快——在大熊叛變期間,我被派到尖爪冰架去和土著作戰。從軍隊退役後,我在九尾一家粗陋的娛樂場擔任保鏢,兼任二十一點莊家,之後在湛江的上遊河段做了兩個雨季的駁船主,後來,我又在風景藝術家阿弗洛·休謨的某幢鳥嘴莊園當園丁。但是,對“宣教的那個人”的歷史長卷來說,如果要展示她最親近弟子的先前職業,那麽,“守牧者”這個名號聽上去相當不錯。“守牧者”,這名字還帶著一個漂亮的《聖經》光環。

我並不反對別人冠我以“守牧者”這個頭銜。但是在這個故事中,我這個守牧者麾下的羊群,其實只有一頭羔羊,但她至關重要。而且,我失去她的時間,要多過於守護她的時間。

那天,我的生命永遠改變、故事真正開場的時候,我二十七歲,作為一個海伯利安人,個子還算高,除了手上厚厚的老繭,以及腦子裏稀奇古怪的想法,就再沒一點能令人注意的地方。當時,我正在托柴海灣上遊的沼澤地中擔任獵人向導的工作,那地方位於浪漫港北部一百公裏。當時當刻,我對性愛還一知半解,對武器卻了如指掌,我的第一手經驗告訴我,力量的貪欲可以影響到男女間的風流韻事,我懂得如何用我的拳頭和平庸的智慧來生存,也對很多很多事感到好奇,同時,唯有在明了我的余生幾乎不會有什麽偉大的奇跡發生之時,我才感到安心。

我真蠢。

二十八歲的那年秋天,可以用一個個“沒有”來描述。我從沒有離開過海伯利安,也從來沒有想過我可能會旅行到外世界。我去過天主教堂,這是當然;一個世紀前,在安迪密恩被洗劫一空後,我的家人逃到了偏遠地區,即便在那兒,聖神也伸展出它那教化的影響羽翼——但是我既沒有接受基本信仰,也沒接受十字形。雖然我混在女人堆裏,但是我從沒戀愛過。除了外婆的教導外,我的知識全是自學的,都是從書中汲取的。我貪得無厭地閱讀書籍。在二十七歲時,我覺得自己已經無所不知了。

其實我一無所知。

因此,在我二十八歲那年的初秋,當我自負滿滿、既無知又遲鈍地以為,這世界不會有什麽大事發生時,我卻犯了一件事,這件事將給我帶來一次死刑,並讓我重獲新生。

托柴海灣上遊的沼澤地危險重重,這一事實自隕落前就毫無改變。但無數腰纏萬貫的獵人——很多都來自外世界——每年都到那兒去獵鴨子。那裏的原綠頭鴨來自七個多世紀前的種艦,它們在飛船中重生並逃了出來,但很快大多數都死了,一方面無法適應海伯利安的氣候,另一方面是被土著掠食者捕獵殆盡。雖然如此,還是有不少鴨子在天鷹中北部的沼澤地中幸存了下來,使得獵人們趨之若鶩。而我,便成了他們的向導。

在沼澤地和湛江支流之間,有一片大拇指般狹長的頁巖和爛泥地,上面坐落著一座被遺棄的纖維塑料莊園,我們總共有四個人在莊園外工作。另外三個向導致志於釣魚和大型狩獵,但在鴨季到來時,我就成了這座莊園和絕大部分沼澤地的主宰。這裏是一片亞熱帶濕地,大部分區域長滿了濃密的茶馬植物、堰木林;澇灘巖地中長有巨型普羅米修斯樹群,數量倒還不算多。在初秋那冰冷幹燥的寒流吹襲下,野鴨每年會從南部島嶼遷徙至羽翼高原極偏遠的湖泊區,中途,它們會在此地稍作逗留。

破曉前的一個半小時,我叫醒了四名“獵人”。我已經為他們準備好早餐,有火腿、烤面包、咖啡,但是四個大腹便便的生意人在狼吞虎咽的時候,卻還滿腹牢騷,臟話連篇。我只好提醒他們,把武器檢查一下,擦洗擦洗:其中三人帶著便攜式霰彈槍,第四個竟帶了把古式能量步槍,真是蠢到家了。就在他們嘟嘟囔囔吃東西的時候,我出了小屋,來到屋後,和依姿坐在一起。依姿是條拉布拉多巡獵犬,打從幼崽時起就和我在一起了。依姿知道我們要去打獵,我只得摸摸她的腦袋和脖子,讓她少安毋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