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 哨(第2/4頁)

我舉目望向群山峰頂,那裏還從未有人攀登過。早在地球人到來之前,這些山峰就見證了海洋的潰敗,目睹了海水如何不甘地退回它們的墓穴,帶走了這顆星球的希望,也帶走了這個世界生命的曙光。刺目的陽光映射在這些森嚴壁壘之上,反光足能灼傷人眼,但就在山巒上方不遠處,比地球嚴冬的午夜還要墨黑的天空中,群星閃耀,光華持久不變。

我轉過身,這時,看到了一道金屬的閃光——就在“海”中一座向西伸出三十英裏的大海岬的山脊之上。那是一個看不清尺寸的發光點,好似空中一顆明星被險峻的山峰捕獲。我猜想,一定是陽光照在某些平滑的巖石表面,反射回來映進我的雙眼。這種事並不罕見。在月球公轉周期的第二階段——即滿月前一周——地球上的觀察者有時還能觀測到風暴洋中閃爍著大範圍的藍白色輝光,那正是陽光映照在山坡之上,由一個世界反射到另一個世界的明亮光芒。但我好奇的是,什麽樣的巖石能反射出如此耀眼的光呢?於是我爬進觀察塔,轉動四英寸直徑望遠鏡,向西方看去。

眼中所見讓我的好奇之心更盛。視野中的峰巒清晰無比,棱角分明,似乎只有半英裏之遙,但不管反射陽光的是什麽東西,它都太小了,難以看清。不過,那東西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對稱美,承載它的山頂又平坦得出奇。我盯著那閃閃發光的謎一般的物體,眼睛望向虛空,過了很長時間,突然聞到廚房裏傳來一股煳味。這下可好,我們早餐吃的香腸在月球表面白白顛簸了二十五萬英裏,結果全都浪費了!

整個上午,我們一直在爭論接下來該如何穿越危海。要是往西的話,擋在前面的群山簡直比天還高。即便我們穿著太空服外出勘探時,依然還在通過無線電相互討論。我的同伴爭辯說,可以肯定的是,月球上從沒出現過任何智慧生物,曾經存在過的生命形式也不過一些原始的植物,以及比它們還要低等的祖先。這一點我當然和其他人一樣了然於心,但有時候,作為一個科學家,絕不能害怕當個傻瓜。

“聽我說,”最後我說道,“我必須上去,就算是為了讓我心安好了。那座山不到一萬兩千英尺——僅相當於地球重力下的兩千英尺高——一來一回,二十個小時足夠了。不管怎麽說,我一直想爬到那些山上看看,這是一次絕佳的機會。”

“就算你沒摔斷脖子,”加內特說道,“等我們回到基地,你也將成為整個考察隊裏的笑柄。從今以後,那座山也許會被命名為‘威爾遜傻帽山’。”

“我不會摔斷脖子。”我堅決地回答,“你還記得第一個爬上皮科山和赫利孔山[49]的人是誰嗎?”

“那時你可比現在年輕多了吧?”路易斯·加內特溫和地反問道。

“這麽說來,”為了尊嚴,我說道,“我更有理由上去看看嘍。”

到了晚上,我們把牽引車停到那座海岬的半英裏範圍之內,早早上床睡覺。天亮以後,加內特陪我一同前往。他是個出色的登山運動員,以前經常隨我一同冒險。我們的司機留下看管設備,他高興還來不及呢。

乍一看,那些絕壁似乎完全無法攀爬。但對我們這些登山健將來說,這裏的重力只有正常條件下的六分之一,要爬上去簡直是小菜一碟。在月球上登山,真正的危險其實是過度自信。即便是月球,從六百英尺高處跌下也足以要人的命,就像地球上的一百英尺一樣。

到了四千英尺高空,我們在一塊寬闊的巖架上第一次停下來休息。爬山倒是不難,可我很少做這種運動了,四肢開始發僵,能休息一下也很高興。我們還能看到牽引車,它就像一只渺小的金屬甲蟲,遠遠躺在懸崖腳下。我們向司機報告了當前所處高度,然後繼續向上攀登。

太空服內部很舒適,很涼爽,制冷裝置替我們抵禦住炙熱的驕陽,還帶走了身體勞頓散發的熱量。我們很少彼此交談,除非是要傳遞登山工具,或是商量最佳登山方案。不知道加內特在想什麽,或許在想這是他幹過的最瘋狂的蠢事。對此我表示同意,可是登山其樂無窮,只要想想從未有人來過這裏,再看看逐漸開闊的景致,你還需要別的什麽回報嗎?

看到面前的巖墻,我並沒有特別興奮,遠在三十英裏開外時,我就通過望遠鏡仔細地觀察過它。它高出我們頭頂五十英尺左右,在那片平頂上方,誘使我翻越這段貧瘠高地的東西就在那裏。我幾乎可以肯定,那東西不過是很久很久以前,一塊墜落的隕石留下的碎片,在這亙古不變、永不腐蝕的寂靜世界裏,它的斷裂面依然平滑,依然閃閃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