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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引入的那個房間,看上去既奢華又破敗,不倫不類。窗戶上裝著百葉窗,沒掛窗簾,地板上沒鋪地毯,散落著包裝箱、刨花片、報紙和書籍,墻上留著以前掛圖畫和放家具的印記。但另一方面,僅有的兩張扶手椅絕對價值不菲,在桌上亂糟糟的雜物中,既有雪茄、牡蠣殼和空的香檳酒瓶,也有罐裝濃縮牛奶和打開的沙丁魚罐頭,還有廉價的陶器、殘缺不全的面包、香煙頭和留著殘茶的茶杯。

兩位東道主似乎走了很長時間,蘭塞姆沉浸在對狄凡的回憶中。他對狄凡的那種反感,就像我們對一個自己小時候短暫地崇拜過,但很快就不再崇拜的人的感覺。狄凡比別人早半個學期精通了那種幽默,對學長們的多愁善感和理想主義的行為作派大加摹仿和嘲弄。幾個星期裏,他口裏的“老地方”、“玩一局”、“白人的責任[1]”、“正直行為”把大家都迷得神魂顛倒,包括蘭塞姆。但是蘭塞姆在離開維登肖之前,已經開始發現狄凡是個乏味的家夥,到了劍橋就盡量躲避他,常常納悶這樣一個華而不實、膚淺平庸的人,緣何竟能如此成功。蹊蹺的事情接踵而來,狄凡被選入萊斯特董事會,更加蹊蹺的是,他的財富暴增。他早就拋棄劍橋去了倫敦,想必成了“倫敦城裏”的一個人物。偶爾會聽到他的消息,提供消息的人通常要麽會說,“狄凡是個絕頂聰明的家夥,有他自己的一套”;要麽就會郁悶地評論道,“我始終搞不明白,那個人怎麽會爬到今天的位置”。蘭塞姆從剛才院子裏簡短的對話來判斷,他的老校友幾乎沒有什麽改變。

門開了,打斷了他的思路。狄凡一個人走了進來,手裏端著托盤,托盤裏有一瓶威士忌,還有玻璃杯和蘇打水。

“韋斯頓在找吃的東西。”他把托盤放在蘭塞姆椅子邊的地板上,自己動手開酒瓶。蘭塞姆已經渴得要命了,卻發現這位東道主屬於那種令人惱火的人,他們一開口說話就會停止手頭的動作。狄凡用螺絲錐的尖頭去撬包在瓶塞上的那層銀紙,然後停住手問道:

“你是怎麽跑到這個窮鄉僻壤來的?”

“我在徒步旅行,”蘭塞姆說,“昨晚睡在斯托克林地,本來希望今天能在納德比過夜的。他們不肯給我安排床鋪,所以我就想去斯德克。”

“上帝啊!”狄凡驚嘆,螺絲錐仍然閑置不用。“你這麽做是為了錢呢,還是因為你是個受虐狂?”

“當然是為了快樂。”蘭塞姆說,目不轉睛地盯著仍然沒有打開的酒瓶。

“這份樂趣能夠解釋給外行人聽聽嗎?”狄凡問,總算想起來扯掉了一小片銀紙。

“我說不好。首先,我喜歡隨意地漫步——”

“上帝啊!你肯定會很喜歡軍隊。一路行軍到某個地方,對不對?”

“不,不。跟軍隊正好相反。軍隊裏最關鍵的是,你沒有片刻的獨處時間,而且你永遠不能選擇自己要去哪裏,甚至不能選擇走在道路的哪一部分。而徒步旅行的時候,你是絕對獨立的。你願意停就停,願意走就走。從頭到尾,只有你自己,不用考慮任何人,也不用跟任何人商量。”

“直到某天晚上,你發現旅館裏有一封電報等著你,上面寫著‘速歸’。”狄凡說,終於把銀紙剝掉了。

“除非你傻到留下一大堆地址,並且真的去了那些地方!對我來說,可能發生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電台裏廣播說,‘估計正在英格蘭中部地區某處漫遊的埃爾溫·蘭塞姆博士請注意——”

“我開始有點明白了,”狄凡說,停住了正在拔瓶塞的手,“如果你是做生意的,這樣就行不通。你可真是個幸運鬼!可是,你真的就能這樣突然消失?沒有妻子,沒有孩子,沒有年邁而慈祥的父母,以及諸如此類的一切?”

“只有一個已婚的妹妹在印度。還有,你要知道,我是一名大學導師。而你應該記得,在假期當中,大學導師幾乎相當於一個不存在的生物。學校不知道也不關心他在哪裏,別人就更不當回事了。”

隨著一記歡欣鼓舞的聲音,塞子終於從瓶口拔出來了。

“要多少請關照一聲。”蘭塞姆把杯子遞上前時,狄凡說道,“但我覺得肯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情況。你真的是說沒有一個人知道你在哪裏,什麽時候回去,沒有一個人能夠找到你嗎?”

蘭塞姆點點頭,狄凡已經把蘇打水瓶拿在手裏,突然罵了一聲。“倒黴,這是空的,”他說,“你不介意加水吧?我得到炊具室去弄點水來。你願意要多少水?”

“把杯子加滿,勞駕。”蘭塞姆說。

幾分鐘後,狄凡回來了,把這杯耽擱已久的飲料遞給蘭塞姆。蘭塞姆滿足地嘆了口氣,放下喝了一半的杯子,說狄凡選擇的居所至少跟他選擇的度假方式一樣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