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

他們給了他一匹馬和一面旗,一件柔軟的羊毛緊身上衣和一件溫暖的毛皮鬥篷,然後放他走。他今天不那麽臭了。“你要麽將城堡帶回來,”舞蹈師達蒙把顫抖不已的臭佬扶上馬,“要麽就逃吧,看看自己能逃多遠。相信我,大人會喜歡的。”達蒙咧嘴笑著抽了馬屁股一鞭,老畜生嗚咽一聲,向前跑去。

臭佬不敢回頭,他怕達蒙、黃迪克、咕嚕這夥人會來追獵他,他怕這一切都是拉姆斯老爺的殘酷玩笑——給他坐騎,放他自由,以此檢驗他的忠誠。他們認為我會逃跑,是嗎?他們給他的是一匹餓得半死的可憐矮馬,憑這畜生的八字腿,決無可能賽過拉姆斯老爺和老爺麾下獵人們的良駒。況且,拉姆斯老爺最喜歡放出姑娘們追蹤新鮮獵物了。

即便他能逃,又能逃哪兒去?他身後的幾座大營分別駐紮著恐怖堡、荒冢屯以及萊斯威爾家從溪流地召集的部隊。另一支大軍正從南面沿堤道逼近卡林灣,那是波頓和佛雷的聯軍,高擎著恐怖堡的旗幟。國王大道以東是荒涼貧瘠的海岸和冰冷的鹹海,以西是頸澤的無盡沼地,裏面布滿毒蛇、蜥獅和施放毒箭的沼澤魔鬼。

他跑不了。他不能跑。

我要把城堡獻給他。我能做到。我必須做到。

天色灰暗,濕霧蒙蒙,風猶如濕潤的吻,從南邊吹來。透過縷縷飄動的晨霧,前方隱約可見卡林灣的廢墟。他的坐騎緩步朝廢墟行去,馬蹄掙脫灰綠色淤泥時,發出微弱潮濕的吧唧聲。

我走過這條路。這是個危險的念頭,令他立刻為之懊悔。“不,”他自言自語,“不,那是另一個人的事,是你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他叫臭佬,他必須記住這點。臭佬臭佬,臭不可聞,柔弱如草。

另一個人走這條路時,身後有大軍跟隨,整個北境團結在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幟下,大舉南征;如今的臭佬卻是孤身一人,手中的松木旗杆上挑著和平旗幟。另一個人走這條路時,騎了精神抖擻的迅捷戰馬;如今的臭佬卻是騎一匹衰弱得皮包骨頭的矮馬,而且騎得很慢,唯恐從馬上摔下來。另一個人是頂尖騎手,臭佬卻連馬背都坐不穩。時間過去了太久太久。現在的他不是騎手,甚至不是人。作為拉姆斯老爺的寵物,他的地位比狗更低。準確的說,他是條披人皮的蠕蟲。“你要假裝自己是個王子,”昨晚,當臭佬泡在一桶滾水裏搓洗時,拉姆斯老爺告訴他,“但我們清楚你的底細。你是臭佬,永遠都是,無論聞起來有多香。你的鼻子會撒謊,所以你得記住自己的名字,記住你是誰。”

“我是臭佬,”他回答,“您的臭佬。”

“幫我辦成這樁小差事,我就讓你做我的狗,天天有肉吃。”拉姆斯老爺許諾。“自然,你是想做出對不起我的事:逃跑、反抗或投奔敵營。別,別否認,我不想聽那些口是心非的胡話。敢對我撒謊,我就割了你的舌頭。任何人處在你的位置都會企圖反抗我,但我們清楚你不是人,對吧?也罷,要叛逃就叛逃吧……但打歪主意前先數數手指,想清楚代價。”

臭佬很清楚代價。七根,他心想,七根手指。七根手指還能生活。七是個神聖的數字。他清楚地記得……拉姆斯老爺命剝皮人剝他無名指時那無可名狀的痛苦。

空氣潮濕沉重,遍地淺水潭,臭佬小心翼翼地擇路而行,踩著羅柏·史塔克的前鋒部隊當初為方便行軍而在軟泥上鋪設的原木和木板。千百年前的高墻聳立處,如今只剩四散的黑色玄武巖石塊,每塊都大得要一百個人才能推動。有的石塊沉進沼地泥濘裏,只露出一角;其他的則像諸神遺棄的積木般到處傾頹,開裂粉碎,上頭爬滿青苔。昨晚的夜雨淋濕了巨石,在晨光中閃爍的它們好似塗了一層精亮的黑油。

更遠處是要塞塔樓。

醉鬼塔傾斜得如此厲害,仿佛隨時可能倒塌——它五百年來都是這副德行;森林之子塔如長矛直刺雲霄,但碎裂的塔尖卻透風漏雨;城門塔寬闊周正,乃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塔上青苔斑斑,有棵扭曲的樹從它北面石墻的縫隙間擠了出來,它左右兩邊還有一些城墻的遺跡。卡史塔克占據醉鬼塔,安柏家要了森林之子塔,他還記得當時的情形,羅柏的大營則設在城門塔。

他閉上眼睛,腦海裏浮現出各家諸侯的獵獵旌旗,在清爽的北風中英挺招展。都不再了、都倒下了。如今吹在他面頰上的是南風,卡林灣的廢墟上唯一飄揚的是黑底金色海怪旗。

有人在監視他,他感到自己成了矚目焦點。他擡頭望去,瞥見幾張蒼白的臉孔藏在城門塔的垛口和森林之子塔殘破的雉堞間窺探。傳說森林之子正是在森林之子塔上召來滔天洪水,將維斯特洛大地一分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