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毀壞了一輛公交車(第2/6頁)

我們很快地把球鞋綁在了他的假腳上,隨後世界上第一只飛天山羊男孩就準備發射升空了。

“瑪亞!”他叫道。

他離地起飛時沒有問題,隨後就歪向一側,整個背部拖在草地上往前沖。飛翼鞋上下撲騰,就像一匹小野馬。

“練習,”喀戎在他身後叫著,“你只是需要多加練習!”

“啊啊啊啊……”格洛弗歪著飛下山丘,像一架發了瘋的割草機,朝著汽車沖過去。

在我跟上去之前,喀戎握住了我的胳膊。“我應該把你訓練得更強些,波西。”他說,“要是時間再多些就好了。赫拉克勒斯,伊阿宋……他們都受過更多的訓練。”

“這沒關系。我只希望……”

我停下了話語,再說下去讓我覺得自己很像一個乳臭未幹的小孩。其實我只希望我爸爸能送給我一件很酷的魔法物品幫我完成這個任務,一個像盧克的飛翼鞋或者安娜貝絲的隱身帽一樣棒的東西。

“我到底在想什麽啊!”喀戎說,“我怎麽能讓你不帶這個就出門呢?”

他從外套口袋裏拿出一支筆,遞給我。那是一支普通的一次性圓珠筆,黑色筆芯,還帶著個筆帽。大概三十美分一支吧。

“咦,”我說,“謝謝。”

“波西,這是你爸爸的禮物。在不知道你就是我在等著的那個孩子之前,我已經保管它很多年了。但預言現在已經成真,你就是那個人。”

我想起那次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社會實踐,當我讓多茲夫人蒸發掉的時候,喀戎丟給我一支筆,它變成了一把劍。難道這就是……

我拔下筆帽,筆杆在我手裏逐漸伸長變重。半秒鐘之後,我手裏握著的是一把閃閃發光的青銅雙刃劍,皮革包裹在劍柄上,上面還釘著金色的裝飾釘。這是第一把讓我感覺稱手的武器。

“這把武器有著悠遠而悲慘的歷史,我就先不多說了。”喀戎告訴我,“它的名字叫阿納克盧斯摩斯(Anaklusmos)。”

“激流。”我翻譯了出來,驚訝地發現古希臘語對我來說是如此的簡單。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它。”喀戎說,“而且只能用來對抗怪物。除非絕對必要的狀態下,英雄是不能夠傷害到凡人的。當然,這把劍實際上也不可能傷害到他們。”

我看著那鋒利無比的劍刃:“你說這不會傷害到凡人?怎麽可能不會呢?”

“這把劍是由神級的青銅打造的。獨眼巨人們在埃特納火山的深處打造成後,再放進忘川冷卻。它對怪物和任何來自冥界的生物來說都是致命的,可以讓你占得先機。但是劍刃砍向凡人時則會直接穿過去,像幻影一樣。對這把劍來說,凡人無關緊要,不需要它出手。而且我必須警告你:作為一個半神半人,天神和凡間的武器都能夠殺死你。你的弱點可是雙倍的。”

“很高興知道這個。”

“現在把筆帽蓋上吧。”

我用筆帽碰了一下劍尖,激流劍迅速變回圓珠筆的樣子。我把它塞進口袋裏,心裏稍微有點擔心,因為我在學校的時候以愛丟筆而聞名。

“你不會的。”喀戎說。

“不會怎樣?”

“不會弄丟這支筆。”他說,“它被施了魔法,永遠都會出現在你的口袋裏。試試看。”

我有點擔心,但還是盡可能遠地把這支筆丟向山丘,看著它消失在草叢中。

“可能要花上幾秒鐘。”喀戎告訴我,“現在檢查一下你的口袋吧。”

圓珠筆確確實實在我口袋裏。

“好吧,太酷了!”我承認說,“然而如果有凡人看到我拔出這把劍怎麽辦?”

喀戎笑了起來:“迷霧是很有力量的東西,波西。”

“迷霧?”

“是的。讀一讀《伊利亞特》(古希臘經典名著《荷馬史詩》其中一部——譯者注)吧!裏面有很多事情可以參考。只要諸神、怪物和凡人們的世界混淆到一起時,他們就會放出迷霧,模糊人類所見的景象。作為一個混血者,你可以看到事物原本真實的樣子,但是人類的解釋卻大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人類會將這段時間裏他們看到的東西解釋成他們自以為真實的樣子。”

我把激流劍放回了口袋裏。

這是第一次,我感覺到這個任務很真實。我是真的就要離開混血者之丘,去向西方。沒有大人的監護,沒有備用計劃,甚至連一部手機都沒有。(喀戎說怪物們可以追蹤手機的信號,如果我們帶著手機,那比帶著個閃光信號燈還要糟。)我除了這把劍以外沒有任何武器可以擊退怪物,抵達死亡之地。

“喀戎……”我說,“你之前說過諸神是不朽的……我是說,在他們之前還有過其他的時代吧,對嗎?”

“準確來說,在他們之前有過四個時代。泰坦們的時代是第四紀,有時也被叫做黃金時代,實際上這完全是個誤稱。西方文明發展的時代,也就是宙斯統治著的時代,是第五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