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底層(第3/18頁)

赫蘇·尤尼斯的案子,不僅因為讓英國司法界歷史性地第一次使用了“榮譽謀殺”這個名詞而令人印象深刻,赫蘇自己說的話同樣值得人們銘記。她在逃跑之前給父親的告別信裏這樣寫道:“喂,你這個出手很重的老頭兒,我希望你可以享受在我身上測試你有多大力氣的日子,成為一個接受者也很有趣。就這樣,很好。”事實上,在殺死她之前,尤尼斯就常常以種種借口多次毆打女兒,但這並沒有引起學校的重視。而在這封信裏,赫蘇的口氣是順從的,充滿了自責和冷靜。我們甚至忍不住要說,這聲音聽起來很像是來自“新新人類”:“但很明顯,我不應該是你的一部分。我可以坦然接受你的責備,因為我並想成為你想要或期盼的孩子。

失望只會誕生於期望之中。

也許你期盼的是一個不一樣的我,可我無比希望能有一個與你不一樣的父親。”(著重號來自她的原文)拋開後來的恐怖事件,這封信恐怕可以出自任何一個青春期孩子的手筆:“生活從來都是它本來的樣子,而不會依照某個人的意願而改變;而對於旁觀者,它只是人們樂意看見的樣子。”但顯然,如果她的父親接受了她的觀點,以平等的眼光看待這世界的千變萬化,他就不會——或者說他就不會覺得自己應該去殺死自己的女兒。

這個故事還有一個意義重大的開頭:這個父親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上面說他女兒的行為就像妓女一樣墮落。對女兒、母親、姐妹的誹謗,通常都是來自於這樣的流言蜚語。這些話有時候聽起來有理有據,有時候就根本是無稽之談。用約旦裔女作家法迪亞·法齊爾有關“榮譽”的論斷來說,那些被懷疑有墮落行為的女人,“通常都要以命抵罪”(不過通常的情況還是要溫和一點,這些女人更普遍的命運是被丈夫“打入冷宮”,未出嫁的女孩們大概會孤獨終生)。2008年的一份題為“社群犯罪:英國的‘榮譽暴力’”的報告中,所謂的“社群凝聚力”被作為問題的核心加以討論。這份報告來自於2007年成立的英國奇維塔斯(Civitas)智庫,成員詹姆斯·布蘭登(James Br andon)與薩拉姆·哈菲茲(Salam Hafez)一起描述了這種所謂的榮譽是怎樣使“社群共同的認知淩駕於人類基本的認知之上,操縱人們的行為”。“社群認知”的錯誤往往顯而易見,但由於這種操縱力太過具有影響力,即使它杜撰出來的故事“非常離奇”,人們也會去相信。如果一個女人被旁人“想象失節”,她就會受到眾人的“審判”,這種審判通常是自發的,無關程序正義。因此榮譽暴力其實是社會權力幻想的墮落產物,一種因言語而起,因無法終止的傳播而只得訴諸暴力實現終結的殘忍行為。

“謠言來自於黑暗中的耳語。”法迪亞·法齊爾在她的作品《我的名字叫薩拉瑪》(My Name Is Salma)中這樣寫道,“然後就會變成人腦中的一顆子彈。”她的這本小說講述的是一個來自黎凡特小村子的女孩,在誕下一個私生子後逃到英國的故事。而在英國謝菲爾德女子救助中心“阿夏娜”工作的薩娜·布哈裏(Sana Bukhari)則表示:“榮譽是讓人們停止談話的東西。”或者用在西倫敦哈默史密斯的家庭暴力調停項目工作人員穆罕穆德·巴裏拉(Mohamed Baleela)的話來說,“耳語會傳遍所有地方。”這無疑是個反諷,女人們總會被看成謠言的發起者,但這種情況下,她們已經被嚇得不敢說話了。“不要誤以為沉默就意味著一切正常,”雅思維達·桑茜拉(Jasvinda Sanghera)在2012年2月倫敦道蒂街內部法庭進行的“榮譽與暴力犯罪”研討會上呼籲,“那恰恰是榮譽作為一種暴力的結果”。

謀殺並不會因人們的談論而停止。它的最終目的,正是使那個被謀殺的對象徹底從人們的話語中消失。在一些——確切地說是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報道中,殺人兇手都會以自己的行徑為榮,坐牢——如果他的歸宿是監獄,更是件值得慶祝的事,因為那意味著他的榮耀又多了一個特殊身份的加持(這類犯罪裏,榮譽是起因,也是結果)。但一個“不榮譽的”女人身上的氣息是可恨的,她那不潔的吸引力會在她死後沾染到兇手身上。土耳其女人愛莎·歐瓦(Ayse Onal)是一位積極的新聞工作者,她也是少數從男性角度,發現男人們也會對榮譽犯罪產生正常犯罪感的研究者(她的新書名為《榮譽謀殺:被殺的男人的故事》)。她曾采訪過一個名為納夫紮特的服刑男子,當妻子告訴他自己的女兒未婚先孕後,他親手殺死了她們母女兩個人。“在納夫紮特身上不難看出,沒有什麽,哪怕是他所做出的犧牲(原文如此),都無法阻止流言蜚語……親手毀掉自己的家庭沒有任何意義,更何況起因是謠言這樣簡單、傳統的娛樂形式。”歐瓦在自己的采訪最後這樣總結。他想要以謀殺制止關於他的流言蜚語,“但殺人之後情況更糟,仿佛每個人都在談論他。”納夫紮特以自己的方式捍衛“榮譽”,但卻讓它徹底破碎。和他的女兒一樣,他也成了流言的犧牲者。事實上,“殺人滅口”對於阻止流言傳播,從來都無法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