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7(第9/15頁)

我說,“就找他了。”

他見我們走過去,就對我們點點頭,“姑娘們,要磨粉器嗎?”

我搖頭。“聽我說,”我說——或者是想這麽說,因為剛才走的這一路,加上我心裏的害怕,使我有點喘不上氣了。我把手按在胸口上,終於說了出來,“你認字嗎?”

他說,“認字?”

“我說的是信,女士寫的信,不是書。”

然後他看見了我手裏拿的紙。他用手頂了頂眼鏡,歪起腦袋看看。

“於,十八歲時開啟——”他念道。這話讓我渾身一顫,他沒注意到。他只是擡起腦袋,嗤笑了一聲,“這不是我的行當,”他說,“讓我站在這兒念這個,不值當的,又不能使我的頂針多賣點,是吧……”

有的人就是一分錢虧都不吃的。我把顫抖的手伸進口袋裏,掏出了所有的錢,丹蒂也一樣。

我把硬幣都放在一起,“七便士。”我說。

他把錢翻了翻,“都是真的嗎?”

“真得很。”我說。

他又嗤笑了一聲。“好吧。”他接過錢,收好。然後他取下眼鏡,擦了擦鏡片,“行,讓我看看,你得把信舉著啊。看起來像法律文件似的。我以前可被法律坑過,我再也不想來第二次了……”他把眼鏡戴了回去,準備開始念了。

這時我趕緊說,“所有的字,一字不落,明白嗎?”

他點點頭,念了起來。“於,吾女蘇珊·李十八歲之日開啟——”

我把信紙放下,“蘇珊·程德,”我說,“是蘇珊·程德吧,你念錯了。”

“蘇珊·李,它就是這麽寫的,”他說,“把信舉起來,翻過來。”

我說,“這還有什麽意思,要是你不照著念?”

但是我的聲音很單薄。我的心仿佛被一條蛇盤住了,它在慢慢地盤緊。

“接著來,”他說,他的表情變了,“還挺有意思。這是什麽?是份遺囑吧?證詞?遺囑——看,說對了吧——由瑪麗安·李於一八四四年九月十八日,在南華克蘭特街所立,由格雷絲·薩克斯比太太見證——”他停了下來。他的表情又變了,他用驚嚇的語氣說,“格雷絲·薩克斯比?那個殺人犯?這是死人的東西,是不是?”

我沒有回答。他又看了看信紙——看了看紙上的血跡,可能剛才他以為那是墨跡。現在他說,“我不知道是不是該……”然後他肯定是看到了我的臉,“好吧,好吧,”他說,“讓我看看,這兒寫的是啥?”他把紙拉近了一些,“本人瑪麗安·李,居住——這是什麽,布爾莊園?布萊爾莊園?——白金漢郡布萊爾莊園。本人瑪麗安·李,在身體虛弱神志健全之時,謹將我女蘇珊——哎,你別晃好嗎?這還差不多——交托格雷絲·薩克斯比太太撫養並監護,並希望在撫養吾女長大的過程中,不得令其知道其真實出身及身份。其真實身份,將於其十八歲生日,也即一八六二年八月二日,向其披露。同日,本人亦將本人財產之一半,轉讓於吾女。

作為交換,格雷絲·薩克斯比太太將其親生女兒莫德交托於本人——喂,你能不能別再晃了!把紙拿穩點好嗎?——交托於本人撫養,也同樣希望,在其長大過程中,不知其姓氏及出身,直至上述日期。於上述日期,本人亦將本人財產之另一半,轉讓於她。

此文本乃本人之遺囑,乃是真實及具有法律約束力之契約,於本人與格雷絲·薩克斯比太太之間訂立,本人之父兄無權幹涉;契約得到法律認可。

蘇珊·李將不知其不幸生母任何事,除一件,她曾竭盡全力使其免於憂患。

莫德·薩克斯比將被撫養成大家閨秀,並將知道,其生母愛她甚於自身性命——好了!”他直起身子,“現在你跟我說說,這值不值得七便士!這種文書,我敢說,值大錢了!——哎約,怎麽了,你的臉色這麽古怪!你不會暈倒吧?”

我搖晃著,抓住了他的貨架。他的磨粉器都滑到一邊去了。“喂!你小心點!”他生氣地說,“我的貨都在這兒了,你小心點,別給我掉地上砸了——”

丹蒂過來扶住了我。我說,“對不起,對不起。”

“你還好嗎?”他一邊把東西重新擺好,一邊說。

“還好。”

“有點震驚?”

我搖了搖頭——或者點了點頭,我不記得了。我抓著信,踉踉蹌蹌從他身邊走開。“丹蒂,”我說,“丹蒂——”

她扶我坐下,背靠著墻。她說,“怎麽了?哦,蘇,那信說的是什麽意思?”

那男人也在看著我,大聲說,“給她弄杯水來。”

但是我不要水,我不放丹蒂走,我拉著她的手,把臉埋在她衣袖上。我開始發抖,就像一把生了銹的鎖,鎖芯被撬起,鎖舌被強行彈出,咯咯作響抖個不停。“我媽媽——”我說,我說不下去了。太多話,不知從何講起。太多事,一下子我都不知道該怎麽消化。我媽媽,莫德的媽媽!我無法相信。我想起在布萊爾,我在首飾盒裏發現的那個美麗女人的肖像。我想起莫德常去擦拭修剪的墳墓。我想起莫德,想起薩克斯比大娘,想起紳士說的那句“噢,我看出來了!”現在我也明白了。現在,我知道了薩克斯比大娘在監獄裏想說卻沒說出口的話。“要是你聽到什麽關於我的壞話——”她為什麽把秘密藏了那麽久?她為什麽對我媽媽的事撒謊?我媽媽不是殺人犯,我媽媽是個千金小姐。她是個家財萬貫的大小姐,她要把財產分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