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話(第2/12頁)

  這就說說抱得美人歸的阿某。新婚夜發現新娘不是原裝貨,而且企圖羞辱他這個新郎,出去跑一圈,回來說不問了,以後真就當沒事人似的。有人說阿某的心理描寫不夠轉變太快,有人甚至因為阿某的輕易“原諒”了女主而認為他失去了自我(??),不喜歡他了。下面說說我的邏輯。

  阿某的那段自白寫得很清楚,他沒有處女情結,是因為她的態度受傷,可是發生過的事情無法改變。這個婚姻是“和親”,就算不是她,隨便一個二手貨的公主,他也只能認下,最多回去後冷落她折磨她出氣。(楚言打的是這個算盤)是她,他愛她要她,仍然希望與她共組家庭,眼前就有一個障礙——這一夜,是石頭,搬走,不是石頭,忽視。要不然怎麽辦?把障礙擴大化?

  阿某是個有才幹有魄力的王子。前文說過,噶爾丹余部不肯投誠他父親,卻效忠於他。在沒有得到父親和叔叔的首肯下,他敢自己跑出來結交蒙古其它部落,決定和清廷聯姻。這麽個人,看清了自己的心意,有什麽放不開的?他聽到風聲,楚言另有所愛,婚約作廢,免不了他的緣故。這件事說不清誰該原諒誰。就像楚言算計過的,他在北京沒有根基,楚言真的打算背著他幹什麽,他一點辦法沒有,為什麽不幹脆大方一點?

  這裏,如果還需要太多的心理活動才能相通,就不是阿某了,而是某窮酸秀才。

  阿某愛上楚言,有點像個自我暗示自我催眠的過程。當然,首先,楚言很可愛。草原上,對楚言是初見,對阿某不是,之前阿某就認識“楚言”,同行過一段 。那麽個小姑娘,阿某一眼就看透了,再見時她的變化引起了他的注意,還有皇子們對她愛護(男人的劣根性!),那時那句“我喜歡你”真的不值多少錢。和親是個麻煩事,他既想做成又怕做成,最好能弄個亦真亦假,順手就把她擡了出來。他對她有興趣,加上自尊和企圖,越想越覺得是個好主意,光面堂皇地說了一通,弄了個四年之約,達到了目的。阿某是個認真的人,考慮培養培養感情,可惜沒時間了。

  文中沒寫,可看官們想想,回到準噶爾,他能不再三解釋這個約定的由來麽?於是,楚言的名字被他反反復復地提起,也許還被他誇成了一朵花。為了讓事情簡單,他也許會說愛上她了,反正他爹和他叔叔也擰不動他。一次,兩次,三次……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何況,原本也有兩分真實。至於那個占蔔,對阿某這種人,只是添了幾分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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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聽到一個說法:女孩小時候(從二三歲)很明白自己要什麽想做什麽,可是,青春期(大約十一二歲以後)女孩把注意力投給了異性,迷失了自己,直到成年後又不得不花很多時間重新找回自己。多少人覺得是這麽回事?

  自己有了孩子,對所有的孩子都突然敏感起來,也有了很多機會觀察比較很多年齡相仿的小小孩,看著他們一點一點地成長。過去在中國,男孩是不能當女孩教養的(可以當女孩打扮?),女孩當男孩養的好象不少,小男孩小女孩的表現區別不是太大。如今,我滿眼看見的十歲以下孩子,男女有很大差別。女孩的心智發展早了男孩很多,尤其在語言和交際方面,普遍地,性格更開朗外向,也更霸道。一個小女孩和一個小男孩在一起,基本上都是女孩嘰嘰喳喳指揮男孩,哪怕男孩還要大一點。男孩不是傻哭反抗,就是傻笑跟著,再不就是傻愣愣地沒聽明白。真的,我家傻小子就這樣。也許,女性真的是在青春期後,浪費了太多心神精力在異性身上,所以才變“笨”了?

  因為這點感慨,所以先說說寶珠和綠珠。

  故事跟著楚言走,幾次沖突都是采取了女主的角度,對寶珠確實刻薄了一點。不過,我的本心對這個人物還是頗有點欣賞和憐惜,以及很多的感慨遺憾。人如其名,寶珠是那個時代一顆難得的璀璨明珠,脂粉堆裏的英雄。潑辣跋扈的表面下,她愛恨分明,對很多事情有著自己的看法和堅持,認定的事情就會全力以赴。即使認定了楚言是情敵,在設法打擊的同時,仍能看到而且欣賞對手身上的優點。楚言性格上的一些優點,她也有,不同的是她所有的聰明才智都用在了努力把握一個男人。也許,在那樣的時代,女人能做的也只有這個。與其說是她的不智,不如說是她的不幸。

  相比之下,綠珠只是一顆普通的珠子。不笨不傻,有判斷力,但是虛榮,不講道理。心存不滿也不敢反抗,忍氣吞聲,寧願去恨一個應該感謝的人。原來的想法中有一段文字,講的是綠珠聽說楚言要遠嫁,幸災樂禍,懷湘一氣之下,違背對楚言的諾言,告訴她實情,憤然離去。落筆時覺得這樣對綠珠太過分,不應該把她往可惡裏寫,因為她只是一個可悲可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