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誰贊成,誰反對(第3/5頁)

王安石是深知這一點,故此從免役法開始,那些吏就能拿俸祿。

但如果加薪的話,就只能按照品階、官職去加薪,可其實真正幹活的就那麽幾個,這只會進一步增加財政的負擔,反而得不償失。

王安石到底是執政宰相,他必須得考慮那些底層官員的困難,不然的話,誰來幫他執行新政啊。

當然,這時候他提出給底層官員加薪,也是能夠籠絡人心的,他也有這方面的政治考量。

張斐思索一會兒,道:“其實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這一點倒是很好解決。”

王安石忙問道:“你有何妙策?”

張斐道:“以前官府的政績是看稅收,看司法,這就導致,一些官員為求升職,是玩命的剝削百姓,司法方面則是選擇草草結案,亦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今的話,官府是既不管收稅,又不管司法,就只管行政,而行政的意義,就是在於財政。

既然如此,何不就以稅收為政績,因為根據目前的新稅法,在沒有司法權的官府若想提高稅收,那就只有一個辦法。”

王安石眼中一亮,搶先說道:“讓百姓賺得更多?”

“正是如此。”

張斐點點頭道:“由於政法分離,導致官府無法輕易靠權力去盤剝百姓,那麽根據新稅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稅就越多,從而迫使官府必須考慮如何給百姓帶去更好的生活。

那麽以此政績來評選升職,就可以選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長的稅收,朝廷可以與地方平分,部分用於官員的獎金,部分用於地方建設,官員也清楚,只有建設好,稅收才能夠增長。”

砰!

王安石激動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啊!我之前怎就沒有想到這一點。”

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而且能夠幫他選出更多理財人才來。

就說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趙頊堅定用他,以以前的標準來看,他是很難升到中央來的,就是因為道德方面不過關,在儒家看來,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這種標準來看,第一個提拔的就是薛向,因為他財政搞得好啊!

張斐笑道:“那是因為王學士忽略到公檢法所帶來的改變。記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學士說過,公檢法只會讓新政變得更加簡單。”

王安石擺擺手道:“那是你的公檢法,跟司馬君實可沒有關系。”

張斐無奈一笑。

……

張斐的任務已經完成,解決之法,他也是全盤托出,那麽接下來就得看富弼他們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強行通過倉庫稅法案後,他就已經脫離保守派,只是保持與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的關系。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慮朝臣對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慮司法問題。

對於司法而言,這就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於是他直接在立法會召開會議,先是將此修法的困難,告訴大家,之後又要求將官家的赦免權加入其中,還美其名曰,這是依據法制之法,捍衛君主的正當權益。

這頓時引來許多士大夫的抨擊,富弼,你什麽時候變成了一個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權,這是為司法著想嗎?

這是決不能行的呀!

他們一時半會,轉不過來這彎來。

文彥博、司馬光他們就充當這潤滑劑。

此番修法,涉及到諸多敕令,可能要廢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給官家赦免權,那立法會是修不動這法的。

到時結果是什麽呢?

就不僅僅是那幾十個官員,被判處死刑,而是檢察院還可以見機行事,他們想引用哪條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條敕令。

公檢法的權力將會急速膨脹,且不受制約。

這回立法會立法,那是為求約束公檢法,而添加這赦免權,只是為求皇帝能夠答應。

同時他們也跟那些官員解釋,關於有罪赦免和無罪釋放的區別,這會在無形中給予君主一些壓力的。

悟透此理後,又令那些官員很是糾結。

要修改敕令,就必須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話,皇帝是不可能答應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來修法。

雖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義的,但是此番修法,完全就是針對官員,而不是針對賊盜,所以官員們多半還是支持的。

就是這麽雙標。

朝中爭論不休時,立法會也加緊修法,這也是在給予外庭壓力。

“這我贊成。”

張斐點點頭道:“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處罰的,罪人理應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無論對方是百姓,還是國家。”

趙抃他們也都是點點頭,表示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