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九章 政矛與法盾(第4/5頁)

“真不知道你小子從哪裏學來這麽多鬼點子,區區一個聽證會,便令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徒勞而返。”

見到張斐,司馬光便是呵呵笑道。

此事的起因,可不是程昉,也不是程頤,而是朝中有些人想挑撥皇帝對公檢法的信任,從這一點來看,公檢法是大獲全勝啊!

張斐是受寵若驚道:“我還以為司馬學士又會責怪我,莫不是因為富公在?”

富弼撫須微微一笑。

司馬光當即雙目一瞪,“你在瞎說甚麽,我的目的一直都是要保全公檢法,只是當時事情已經鬧到那地步,當然是最好能夠將程昉治罪,他在河北胡作非為,令多少百姓無家可歸,難道不應該受到懲罰嗎?”

說到這裏,他稍稍一頓,“不過這個結果,我倒也能夠接受。”

最初他主要是保程頤,又怕這會影響到公檢法,原因就是程昉是皇帝的人。而如今程頤無恙,且也促使皇帝賠錢,以及打擊程昉囂張的氣焰,那他當然是相當滿意。

富弼突然開口道:“但其實很多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關於如何立法,完善制度,才是當務之急啊!我們想來聽聽你的建議。”

聽證會的目的就是檢驗制度和立法,張斐肯定是早有準備,有個現成的參考,富弼也難得去動腦筋。

張斐神情一變,嚴肅道:“關於如何立法,依我之見,其實最為重要的一點,無論立法會頒布什麽條例,必須保證能夠做到有效執法。”

富弼直點頭道:“難就難在這裏,你對此有何想法?”

張斐道:“答案就是免役法。”

司馬光立刻問道:“此話怎講?”

語音透著三分怒氣,咱說咱得,你扯他幹嘛。

張斐耐心地解釋道:“因為只要朝廷保留徭役制度,那無論怎麽去規定,司法都是很難介入的,如果官府雇我來訴訟,不管對方怎麽起訴,我都是有贏的把握。

道理很簡單,既然有免費得,那就絕對不會花錢,他們一定會想盡各種辦法,避開制度和律法的約束,去征召徭役,而世上也沒有完美的法律,一定是有漏洞的。唯有將徭役折算成稅,需要人力的時候,再花錢去雇,賬目上清清楚楚,司法才能夠更好的介入。”

司馬光就問道:“如果特殊情況,比如說戰爭和天災。”

張斐道:“也應該付錢,只不過可以事後再給,就事論事,治理水患和抵禦敵人,國家都是要承擔主要責任的,百姓出人,國家出錢,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司馬光又問道:“要是朝廷沒錢怎麽辦?”

張斐笑道:“朝廷不可能沒錢的,只是看用在哪裏而已,如何用在官員吃吃喝喝,用在鋪張浪費上,那就應該去享受水患,這不是一個借口。”

富弼聽得呵呵一笑。

司馬光點點頭道:“這倒也是啊!”

他們兩個是極度反對鋪張浪費。

張斐又道:“當然,這是行政方面的問題,也不歸我們司法管,我也不大清楚。我只是想借此說明一點,沒錢可不是司法的錯,司法就應該這麽做。

如果不狠一點,永遠都是沒錢,永遠都在用免費的,這勞役的問題,是永遠解決不了。

從司法的角度來看,寧可在河北地區增添免役稅,也比免費征召勞役要強。原因在於免役法會令關系變得非常簡單,無論怎麽變,都是雇傭關系,若有糾紛,司法就能夠做出準確的判斷。”

富弼點點頭,又問道:“那關於征用民屋民田方面,又該如何立法?”

張斐道:“這其實也是屬於行政問題,就法制之法而言,是不可能存在這方面的律法條例,因為法律強調的是公平公正。

只能是行政規定,在哪些情況,官府可以強征百姓的民田和民屋,而司法只是確保,國家和百姓的利益不會受到傷害。”

司馬光疑惑道:“如此說來,這都是屬於行政問題?”

“是也不是。”

“什麽意思?”

“需要完善的是行政制度,但一旦制度完善,司法要介入,需要面臨的問題,就是雇傭關系和債務關系。”

說到這裏,張斐又向富弼,道:“富公,立法會應該加快通過我在河中府的契約原則和一些商業法案,如此一來,朝廷的賠償和雇傭,都將有法可依。”

富弼點點頭,道:“關於你在河中府的判例,其實立法會都已經經過討論,目前正在草擬成文條例,最遲也能夠在夏季頒布,我再去看看,能否早點頒布。”

說罷,他又道:“不過根據韓相的說法,河北一些地區的局勢已經是非常嚴峻,民怨沸騰,賊寇與日俱增,得趕緊派人去河北建設公檢法,安撫百姓。”

司馬光嘆道:“說是容易,但……但無人可用,我之前安排的人,全都去了京東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