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隨著深入的探討,大家是越來越認同富弼所言,這法制之法裏面的確蘊含著一種全新的思想。

什麽是思想,就是要能夠解釋一切事物的關系。

對於稅收而言,法家依靠是權勢,以君王的賞罰,來督促百姓趨利避害;儒家在權勢中,添加了仁義,以德治來教化百姓,而法制之法則是多了個人權益。

前二者都是從君主與國家的角度出發,但後者更多是要突出個人。

相比起來,法制之法顯然是要更加復雜。

因為只維護一個團體,怎麽也比維護兩個團體要容易得多,關鍵這兩個團體還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大家是明白了,但又更迷茫了。

蔡卞問道:“老師,你說《宋刑統》的律例歸法家之法,故使百姓畏懼,那如果依法制之法的話,又該如何修訂條例?”

大家也都迷茫地看向張斐。

是的。

你說得很有道理。

但可行性呢?

自古以來,所有的律例,都是維護君主統治,要凸顯個人利益,必然是修改律例,這是沒有先例的。

富弼之前就想到這個矛盾,宋刑統從字面上來說,就是用刑罰統治,這肯定與法制之法是矛盾的。

這怎麽改?

“我也不知道。”

張斐雙手一攤,但隨後他又道:“我也不妨試著引入法制之法,看看會變成什麽樣。”

他來到木板前,在木板前寫上“宋刑統”三個字,“我們方才已經辯論過來,宋刑統是維護什麽利益?”

大家齊聲答道:“國家和君主。”

張斐又問道:“法制之法呢?”

“個人正當權益。”大家又起身回答道。

這種極具參與性的教學,令些學生也非常著迷,張斐的課,從來就不是老師說,學生聽,而老師和學生一同探索。

是滿滿的參與感。

張斐又在邊上寫上“法制之法”和“個人正當權益”,拿手一比:“法制之法維不維護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

學生們突然沉默了。

“喂喂喂!”

張斐忙道:“你們這個沉默可是在害我啊!維不維護,快點回答。”

“維……維護。”

“當然維護啊!”

張斐急切道:“這還用想嗎?維護我大宋百姓的利益,不就是在維護國家和君主的利益嗎?二者可是隸屬關系,你們在想什麽?”

學生們是一臉尷尬和抱歉。

方才一番辯論,法制之法在他們腦中,就成為純粹的維護個人利益的手段。

但他們這個沉默,確實很要命啊!

官家可就在後面啊!

張斐又問道:“在法制之法下,是國家、君主利益為先,還是個人利益為先?”

“個……個人利益。”

“完了!”

張斐搓了下額頭,“你到底有沒有在聽講,法制之法是源於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簡單來說,就是在共識的基礎下去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如果沒有共識,只有個人權益,那你就是打砸搶燒都可以,只要你開心,只要你願意。往往國家滅亡的時候,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這句話來來回回搗鼓幾百遍,學生們似乎還沒有理解透徹,就沒有一回答對過。

聽著很簡單,但用於實踐,就變得無比深奧。

張斐又道:“如果將這句話的個人正當權益給抹去,那是什麽?”

“法家之法。”

“對啊!”

張斐道:“但法家之法到底還能夠令秦國統一六國,如果你將共識給抹去,君主和國家都沒有了,你說該以誰為先,當然是君主和國家利益為先。你們這些人啊!”

他無奈地搖搖頭,又道:“確定這一點後,我們再來看看,基於法制之法,這些條例該如何修改?

我們就拿盜律來說,一個小偷潛入你家,偷取了一貫錢,這是侵害了君主國家利益,還是個人利益?”

葉祖恰道:“這應該是侵害了個人利益。”

張斐道:“那就是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

葉祖恰又道:“也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果斷一點,這還用想麽,這必然是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張斐道:“如果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也就是說只要這小偷去你家只是看了看,發現沒有想要的就走了,既沒有拿你的錢,又沒有傷害你,就不算違法?

入室盜竊,不但會對你的財產造成威脅,還有可能會對你的生命造成威脅,無論他偷了沒偷,如果不管的話,這個國家可能就完了呀。

但同時是否又對個人權益造成侵占?”

大家點點頭。

張斐道:“也就是說二者兼顧,這個小偷既侵犯了國家君主利益,又侵犯了個人權益,依照法制之法,該怎麽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