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權威與權益(第2/4頁)

大家都點點頭。

這是當然啊!

不畏懼還行嗎?

張斐又問道:“可為什麽畏懼?”

蔡京道:“因為可能會受罰。”

“正確!”

張斐點點頭道:“方才我們是怎麽說得,在宋刑統中,一切律例的最終結果,都是刑罰。百姓去告官的結果,那就只有罰與不罰,不管他是被告,還是原告,若碰到一個英明的官員,可能就罰行兇者,可碰到一個昏庸的官員,可能就是罰自己。

基於這一點,百姓在什麽情況下,才有可能會去告官。”

蔡卞不太確定道:“仇恨。”

“不錯!”張斐笑著點點頭,又道:“下次回答問題的時候要自信一點。”

蔡卞聽罷,直接羞愧地低下頭。

上你的課,別說自信,自尊都沒了。

張斐又繼續言道:“百姓知道,官府只能滿足他們一個要求,那就是報復心理,唯有當百姓需要報復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告官,是仇恨使得他們鼓起勇氣,可見他們還是冒著被罰的危險。但如果只是小小糾紛,他們還會去告官嗎?當然不會,哪怕吃點虧也就算了。”

這一番解釋,令趙頊、富弼、許遵、王安石他們是眼前一亮。

別開生面啊!

百姓不願意去告官,這是事實,誰人都知道,但他們從未想過從宋刑統的律文去解釋這一點。

又覺得張斐說得非常有道理。

官府就只有懲罰,那麽你去官府,結果就只有兩個,不是懲罰你,就是懲罰他。

父母被殺,妻子被奸,哪怕要受罰也得去告,但如果只是一點點錢財糾紛,誰願意去,這太危險了呀!

葉祖恰問道:“這也是豎立官府權威,難道不對嗎?”

張斐點點頭道:“我沒說不對,法家之法就是講權威啊!”

葉祖恰登時無言以對。

他們都知道,張斐講得是法家之法,但其實是在講儒家之法。

這不能再討論下去。

張斐又繼續道:“你們要知道一點,我們不是在討論對與錯,而在一起探討這法制之法,那麽從百姓都不願意去告官的這一點來看,宋刑統就是不具備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理念,如果你是為了捍衛我的個人權益,那我為什麽不敢去,對不對?”

大家都是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懲罰是永恒的結果,怎麽談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張斐又道:“弄清楚這一點,那我們現在假設宋刑統是基於法制之法,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而不僅僅是懲罰,那麽這官有政法,民從私契還會存在嗎?”

大家輕微地搖搖頭。

都不太確定。

這個理念太震撼,除了王安石、富弼這些天才,一般人是很難轉過彎來。

趙頊就幹脆不做聲,他現在都不考慮自己的皇權問題,純粹就是來聽課的,比王安石上課都有趣多了。

“這個只是推論而已,確切的結果可能得不出,比如說族法、宗法還是可能會存在的。但是呢。”

張斐道:“百姓肯定會更願意去官府解決糾紛,我得到的結果,不是懲罰,而是彌補我的損失,我的個人正當權益。哪怕別人欠我幾文錢不還,只要高於訴訟費和車馬費,那我就去告,我怕什麽,即便不成功,也就是那麽回事。

到底那民從私契,還是強者更占優勢,這一點相信大家也都知道,可再強的人也強不過官府,官府是絕對有能力為我討回公道的。

那麽問題又來了,這官府為什麽又要捍衛你的正當權益?”

上官均道:“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當然不是。”

張斐哼道:“誰告訴你這是理所當然的?”

上官均道:“如今若遇盜竊,也能去告官,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不少人紛紛點頭。

張斐郁悶道:“你到底有沒有在聽課。”

“我……我……”

上官均張著嘴,不敢回答,他著實不知自己錯在哪裏,但他又不太敢去質疑張斐,怕被張斐損。

其余人也不敢插嘴,這話很對,沒有毛病啊!

張斐嘆了口氣,道:“方才我說得是清清楚楚,現今的宋刑統是法家之法,法家之法是捍衛國家和君主的利益,官員全蒙官家聖恩,才能夠當官,那麽燒殺搶掠,事關君主統治,他若不處理,官家要他幹嘛,他必須得處理啊,這就不是理所當然的。

話又說回來,法制之法跟法家之法是有區別的,除了國家和君主利益外,還是要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那這是不是也要給出一個合理理由?否則的話,官府白幹這麽多事嗎?”

好像是有道理。

維護官家利益,官職就是官家賞賜的,捍衛百姓個人利益,這能想出什麽理由來?官員又無求於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