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軍制、賦稅改革與草原十二萬戶(第3/5頁)

比如徐州,就要改稱徐州府,地方上實行行省、府、州、縣四級制度。

但是州在府之下,而且只有戰略位置比較重要,人口比較多的州能保留,其余都不保留。

而原本一個州只分管三四個甚至一兩個縣的劃分也將終結,許多小州都要進行合並。

之後府長官為府尹,州為長史,縣為縣令。

當然,張鉊更喜歡知府、知州和知縣這三個稱呼,但是現在科舉他還沒來得及完善,也還沒有足夠的官員來做到可以隨時輪換和升遷。

所以還是要用這種長時間在某府、某州任職的官職。

說不得更要繼續啟用一批武人來擔任這些職務,但肯定是暫時的。

而在地方上行政單位的確立之後,張鉊準備在陸上要塞、海疆邊防建立衛城,類似唐代守捉,只不過兵員變成了衛所兵,同時每府的要沖,也必定留一支衛所兵。

預計將要開始的均田,也先從個州縣兵和團結健兒中開始,他們接受了均田,就自然成為的衛所兵。

不過因為張周的作戰主力的親軍和禁軍,那麽衛所兵的負擔也比明朝要輕。

當然,更大的原因是張鉊現在打不起明朝時期那樣的富裕仗,不需要動輒出動十幾萬大軍。

而在有了這條主要以土地作為酬功的體系之後,張周的財政壓力,相對就要小很多。

在編制上,親軍和禁軍依然沿襲軍(衛)-營-都-將-隊-火的模式。

軍(衛)三千人,營一千人,都五百人,將一百人,隊五十人,火十人。

親軍長官為中郎將(衛),郎將銜指揮使(營),都虞侯(都)、將虞侯(將)、隊(十將)、火(火長)。

禁軍長官為總兵(鎮),指揮使(營),都虞侯(都)、將虞侯(將)、隊(隊正)、火(火長)。

而在衛所軍中,張鉊幹脆也抄襲明代的武官制度。

一衛一般是三千人,長官為衛指揮使,其余為千戶、副千戶、百戶、副百戶,總旗等。

在兩到三個衛的基礎上,設立兵馬督監,再上面還有兵馬使等,將衛所軍的權力,全部交給樞密院。

至於明代的同知、僉事、鎮撫等官職,暫時不設,等具體的運轉中,再來看情況設立。

同時在草原上,張鉊原本拿到了泥撅伊利大汗的尊號後,基本也沒怎麽管過草原上的事情,草原上的一切制度,還是按照原本的習慣在運轉。

唯一有些約束的,就是在北庭的曹延祿、李從煜、陳輝耀等人通過互市和鹽鐵茶糖酒和糧食布帛的輸出,給予了一定的控制。

而現在,北方中原已然一統,契丹人也縮回去放棄了對草原的宣稱,那麽從現在開始,張鉊就要把草原上的事情給管理起來了。

張鉊準備從夷播海(巴爾喀什湖)往東,依次設立拔悉密萬戶、伊麗萬戶、乃蠻萬戶、黠戛斯萬戶、梅裏急(蔑兒乞)萬戶、烏古敵烈萬戶、阻蔔萬戶、萌古·茶紮剌室韋萬戶、斡朗改室韋萬戶、女真三部萬戶和上契丹四部萬戶與下契丹四部萬戶等十二個萬戶部。

當然,這不是說草原上就只有十二萬戶人口,這個萬戶是虛數,下面再依次設立千戶等部落。

其中拔悉密、伊麗、乃蠻、黠戛斯四萬戶作為大汗本部。

而現在只是大概的設計,要想成功將這些萬戶全部納入到統治下,並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

為此,張鉊準備在南征南平和馬楚以後,留下將帥準備入蜀,他自己則要再去承德府,並在承德府召開六法宗大佛法會。

同時敦煌張、曹等家族學習佛法的子弟和已經開始在草原上傳播佛法的子弟,馬上全部行動起來。

安西行省、北庭行省乃至青塘和河西佛門的高僧,也要開始行動。

張鉊準備將現在在他身邊伺候的各部大小王、豪酋質子千余人也放回去。

同時親軍中抽調信佛的驍騎兵兩千,禁軍中再抽調五千,交由白從信、黃英達兩人統帥出塞。

乃蠻部的阿羅闍以及大小王、豪酋質子回去後,也會立刻組織一支一萬五千人左右的護法騎兵,雙方合計兩萬二千精騎。

用佛門高僧加上刀劍的方式,統一各部信仰,說服各部大小汗、大小王、大小葉護等親自到承德府去參拜張鉊。

至於具體怎麽捏合這些萬戶,張鉊還沒想好,他也沒準備馬上就能實現草原十二萬戶的目標。

這次承德大法會,能有四五個萬戶的頭人過來,他就滿足了。

為此,張鉊甚至準備在這個時期,給自己的頭銜上正式冠上泥撅伊利可汗的名號。

哪怕在初期會出現中原、草原二元制帝國,張鉊也在所不惜。

因為只有控制這十二萬戶之後,他才能去征服整個河中、波斯以及重新去控制印度,以及帶著他們不斷往西去征服,不然光靠中原的實力,是很難短時間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