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第2/3頁)

金宏斌上次在順天府就被掌嘴,那會兒衙役們顧忌他的背景還沒下狠手。到了刑部,這裏的皂吏們慣會揉搓達官顯貴,哪將他放在眼裏,再加上莊世珍親自下令,個個都想討好這老太監,便使出吃奶的力氣,每打二十下還換人接力。等打完一百耳光,金宏斌已耳孔流血,眼訾開裂,嘴裏的牙齒一顆都不剩了。

莊世珍見他氣息還足,想叫人繼續打,柳竹秋請求:“請公公暫時息怒,待晚生問完問題再行處罰。”

莊世珍對曹懷恩說:“曹大人,從來理越辯越明,事越論越清。既然溫霄寒這麽肯定地說這六人在撒謊,那不妨依他的要求審問,反正他人在這兒,總不會長翅膀飛了去。”

曹懷恩只得批準,蕭其臻果敢請求:“大人,請讓下官負責審問,防止有人通風報訊。”

莊世珍也替曹懷恩準了,叫他多派可靠的人執行,切記不得出差錯。

蕭其臻命手下將金宏斌等人押往不同房間,各自間距都很遠,沒有中間人休想傳遞消息。

柳竹秋列出三個問題,分別寫在六張紙條上,叫官差拿給六人作答。

問題分別是:

一、宴會那天溫霄寒可曾帶扇子,若帶了扇面是什麽樣式的?

二、當時溫霄寒手指手腕上可戴了佩飾,分別是什麽?

三、描述席桌上盛器酒具的樣式質地,以及吃飯用的碗和筷子。

金宏斌被抽得暈頭轉向就不說了,嚴墨秦等拿到問題也直發懵。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何況他們只是蠅營狗苟的小人,之前對口供時詳細設定了溫霄寒的衣著,卻沒想到這些零碎飾品上去。

蠢笨的只好猜著同夥的心思亂寫一氣,聰明的就推說“記不住了”。

蕭其臻巡視監督,質問:“你連溫霄寒衣服鞋子上的紋樣都記得清清楚楚,怎會記不住他拿沒拿扇子,戴沒戴佩飾?如此推諉,先前那些證詞多半也是假的!”

那人沒轍,連猜帶蒙寫出來,已預感待會兒會翻船。

蕭其臻集齊六張新證詞,呈上公堂請審案官們過目。

除第三個問題六人回答得較為一致,前面那兩個答案五花八門,有說溫霄寒帶了扇子,也有說沒戴的。有說是團扇的,也有說折扇的。有說扇面是花鳥山水的,也有說是名人題詞的。有說他戴了佩飾也有說沒戴的。有說戴指環也有說戴念珠的。總之連兩份完全一致的口供都沒有,足見他們在鄉壁虛造。

柳竹秋理直氣壯道:“金宏斌等人將晚生當日的服飾形容得巨細糜遺,卻連這些最顯眼的細節都說不清,試問這合乎情理嗎?那些證詞分明都是他們合謀捏造出來汙蔑晚生的。”

嚴墨秦奮力狡辯:“你說我們汙蔑你,可證詞上那兩首詩就是你在宴會上做出來向我們顯擺的,後來還遠遠地流傳出去,這你總不能抵賴吧!”

柳竹秋冷笑:“那兩首詩的確是我七月間做的,我三年前便加入了明德書院的詩社,每月都會去一兩次,每次去必定作詩。你們要搞到我的詩作,鑿空投隙又有何難?可惜生搬硬套出來的假話總有疏漏,只那首《逢嬌》就能證明。”

她朗聲背誦證詞上的詩句:“北鬥七星聚,纖雲巧弄晴。今霄佳信至,有幸會芳名。”,而後解說:“單看字面就知道晚生作詩時看到了北鬥星,《天官書》記載,七月間北鬥夜行亥、子、醜宮,也就是至少要等到亥時才會出現。而這六人說他們當日巳時會面,酉時三刻散席,那會兒剛入夜,天上哪兒來的北鬥星?晚生自負薄有文名,怎會做出如此不應景的詩句?事實上這首詩是晚生七月初七七巧節那晚與詩社的朋友們在永定河邊觀看放燈會時寫下的,還在詩中標明了作詩時間。各位大人請將每句的第三個字連起來看便知。”

眾人翻看證詞,那四個字連著是“七巧佳會”。若說溫霄寒狡焉思啟,為日後脫罪,事先在詩裏設下機擴,那也太多智如妖了。

蕭其臻和柳堯章見柳竹秋反客為主,一舉擊潰歹人的陰謀,都感歡欣鼓舞。

曹懷恩僵著青紅不定的臉,覺得堂下那書生像個紮手的刺猬,手裏捏著熱辣辣的罪名卻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往他頭上扣。

莊世珍適時發言:“曹大人,咱家看事實已經很清楚了,現在硬要說這六個人對溫霄寒的指控屬實,相信世人都會質疑。我們總不能為了結案,枉顧事實吧?”

曹懷恩沮喪應承:“公公說的是,那就先將涉案人員投入大牢,押後再審。”

柳竹秋大聲抗議:“晚生和柳翰林本無罪,不應視作人犯收押!另外還請曹大人下令撤去我二人家中的官差,以免驚擾四鄰。”

曹懷恩剛罵了聲:“大膽!”,莊世珍悠然插話:“他說的不無道理,一個是堂堂狀元,一個是有名的才子,是不該無故收監。大人可先放他二人寧家,暫時叫底下人都回來。咱家回宮後自會奏報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