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Lou(第3/5頁)

Ward僅僅在交叉詢問當中提出,所有這些證據只能顯示被告在案發前到過現場,無法直接證明他有實際的犯罪行為。但接下去的幾份證物和證人證言很快就讓這一觀點顯得蒼白無力。

先是Han的心理醫生到庭作證,證明Han在八月二十日離開紐約前臨時預約了一次門診,帶走了一張處方。

“你總是一次開給他兩周的藥量嗎?”檢察官問。

“不是。”醫生回答,“一般總是七天的量,但他說要出差兩周,在那之前他已經連續服藥半年左右了,突然停藥可能會有些不良反應。”

“什麽樣的不良反應?”

“夢境怪異、幻覺、嗜睡、情緒低落等等。”醫生說道,“當然,跟服藥過量的副反應根本不能相比。”

檢察官緊接著呈上了上西城一家藥房的銷售記錄,記錄顯示,八月二十日當天,Han曾用那張處方購買了兩盒共兩千一百毫克的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隨後出庭的是為本案出具驗屍報告的犯罪鑒識專家,他應檢察官的要求陳述了屍檢結果,說Eli York的死因正是過量服用含有中樞神經興奮成分的文拉法辛,估計劑量在兩千毫克左右。按其死亡時間推斷,服藥的時間是在九月十日淩晨一點至兩點之間。

檢察官適時地重提了一下監控錄像裏Han離開銀廈的時間,一點三十五分,剛好落在這個區段裏。

Ward並未對此提出異議,只是提出兩個假設,以及隨之產生的兩個問題。

假設一:死者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喝下混入文拉法辛的酒。但留在現場的兩只酒杯屬於威士忌純飲杯,容量是三盎司,兩千毫克的藥物能否在短時間內不留痕跡地混入?

假設二:死者被迫服下藥物。死者和被告均為成年男性,身高均為六英尺上下,體重也相當,為什麽屍檢時並未在死者身上發現明顯傷痕?

接下去的一個證人便是Lance Osler,按檢察官的要求重復了一遍他的證詞:去年八月三十日,曾在巴黎和平路上一家商店裏看到Han打了Eli York,並威脅要殺了他。

Ward站起來做交叉詢問,裝作很隨便地問:“Osler先生,請問你在市立芭蕾舞團的職銜是?”

“首席演員。”Osler回答。

“據我所知,案發時本案被告是首席演員,而你還只是獨舞演員,你是什麽時候晉升到現在這個職銜的?”

“去年十一月。”

“也就是本案被告被拘捕之後不久……”Ward話音未落,檢察官又一次叫了“反對”。

Ward轉向法官,解釋說只是想闡明證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利益沖突,卻沒能得到法官的支持。Lance Osler回答問題的態度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坦率,沒有猶豫,也毫無愧色。

Ward只得拋出了那個問題,“Osler先生,你和被告的妻子是什麽關系?”

“反對”聲又從檢方坐席上響起來,但這一次法官示意Ward繼續。

“對不起,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證人席上的Lance Osler沉默了一下,沒有正面回答那個問題,反而看著坐在旁聽席裏的Esther問,“Esther,你能不能告訴我,我們算是什麽關系?”

這句話讓旁聽席上一片嘩然,檢察官在證據開示的過程中已經看到過相關的物證,所以也不意外,但肯定在那裏後悔,太倚重Osler一個人的證詞,沒有準備得再充分一些。

Ward走回辯方坐席,拿出那幾張酒店賬單,一個日期一個日期地問下來:當時在哪兒?和誰在一起?做了什麽?

Lance Osler一一回答,始終看著旁聽席裏的Esther。李孜沒辦法很清楚地看到Han和Esther臉上的表情,她聽著那些咄咄逼人的問題,禁不住自問,那些原本隱沒在歲月和瑣事裏的秘密一旦被這樣清晰明白地說出來,當事人到底是怎麽樣的心境。

法官敲擊法槌,叫了聲“安靜”,問檢方還有沒有其他要向法庭出示的證據,然後便宣布休庭,把Ward和那個檢察官都叫進了辦公室。法庭上旁聽的人陸續散了,Han也被法警帶走,李孜便也跟著進了候審室。

一看到李孜進去,Han就問:“她怎麽樣?”

“誰?”

“Esther。”

李孜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只能把之前Esther說的那些話告訴他:“她覺得是她讓G離開了你,又隱瞞了那麽多事,還有Lance Oster,把所有事情搞得無法挽回,你不可能原諒她了。”

“我才是無可救藥的那一個。”他搖搖頭,輕笑了一聲,“G離開我不是因為Esther,她遲早要走的,我們根本沒可能在一起。至於Esther和Lance的事情,我很早就知道了。”

李孜不知道Han為什麽會說他“沒可能”和G在一起,但更讓她意外的是,他早就知道Esther和Lance的事情,連忙問他:“之前你怎麽不說?”

“只要Esther不想說,我就不說。”Han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