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10頁)

費利克斯從克魯泡特金寫的小冊子上擡起頭。書店裏空無一人。書店老板是位上了年紀的革命者,靠向富有的女子出售小說謀生,卻在書店的裏間存有一大批極具煽動性的讀物。費利克斯在這裏度過了許多時光。

那時他十九歲,因為逃學、違反紀律、留長發以及與虛無主義者過往甚密,即將被他就讀的那所頗具名望的神學院開除。他饑腸轆轆、身無分文,眼看就要無家可歸,然而生活卻是那般美妙。除了思想,他什麽也不在乎,他每天都在獲取新知,詩歌、歷史、心理學,尤為重要的是——政治。

之所以制定物權法,不是為了確保個人或社會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恰恰相反,制定這些法律是為了把一部分創造成果從生產者手中奪走。舉個例子,當法律明確了某人對某幢房子擁有所有權時,它所明確的並不是這個人對於他親手建造的農舍的所有權,也不是他在朋友幫助下建起的房屋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沒人會對他的權益產生爭議!恰恰相反,法律要明確的是他對於一幢自己並沒有親手建造的房子擁有所有權。

他最初聽到那些無政府主義的口號時覺得十分可笑:擁有即盜竊,政府即暴政,無政府即正義。令人驚訝的是,經過一番深入的思考之後,他發現這些觀點不僅句句屬實,甚至可謂顯而易見。克魯泡特金對於法律的觀點令人無法否認。在費利克斯生長的村子裏,阻止盜竊行為並不需要動用法律:假如一個農民偷了另一個農民的馬匹、椅子,或者那人的妻子為他縫制的繡花外套,那麽全村的人都不會放過那個偷拿別人財物的小偷,務必讓他把東西歸還原主。村裏唯一的盜竊行為是房東收房租,而且警察居然還為這種盜竊行為撐腰。政府也是如此。農民在田間耕作時共享犁和耕牛,不需要任何人來告訴他們該如何分享這些物資,他們會自行商議決定。只有當他們為地主耕地時才需要強制實行規定。

我們不斷地被人告知法律和刑罰帶來的好處,但是說這些話的人可曾試過將法律和刑罰帶來的好處與這些刑罰對人性的瓦解做個比較呢?在街頭巷尾施行的那些駭人聽聞的刑罰究竟會在人們心中喚起何等邪惡的種種激情,只要稍加計算便可得知!人類是地球上最殘忍的動物。又是誰縱容並滋長了這種殘忍的天性呢?莫不是以法律為武器維護自身權威的國王、法官和牧師。正因為他們,人們的血肉被一條條從身體上撕扯下,燒滾的瀝青被傾倒在傷口之上,肢體脫臼,骨骼盡碎,活人被攔腰鋸斷。以及時發現“犯罪”為借口的“告發”行為既受到法官容許,又能從政府獲得實實在在的報酬,這種行為如何急速促使道德敗壞,只要粗略估計便可得知!我們的監獄從墻壁裏滲透出惡行與腐敗的毒汁,只要到那裏走一趟,便可看見那些浸淫其中的人變成了什麽樣子。最後,再思考一下,腐敗和道德敗壞之所以得以在人類社會中長期存續,正是賴於服從的觀念,也就是法律的本質所在;賴於責罰的觀念;賴於統治者有權懲處平民的觀念;賴於不可或缺的劊子手、獄警和告發者。總而言之,賴於一切法律與權勢的象征。對此做過思考後,你便會確信無疑,靠嚴酷刑罰實施懲處的法律令人憎惡,應該被廢止。

不隸屬於任何政治組織的人,思想也就不像我們那般墮落,他們非常清楚,那些被稱為“罪犯”的人只不過是倒黴而已;糾正的辦法不是鞭打他,用鐵鏈拴住他,或者殺死他,而是以兄弟般的關愛幫助他,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以正直之人的生活習慣熏陶他。

費利克斯隱約察覺到一位顧客走進了書店,站在離自己很近的地方,但他正在全神貫注地閱讀克魯泡特金的著作。

不再有法律!不再有法官!自由、平等以及發自肺腑的同情心才是我們用以對抗某些人的反社會本能的唯一有效的壁壘。

那位顧客碰掉了一本書,打斷了費利克斯的思緒。他從手中的小冊子上移開目光,看到那本書落在了另一位顧客長裙旁邊的地上,他自然地彎下身去幫她撿書。他把書遞給她時,瞥見了她的臉。

他倒吸了一口氣:“天啊,你簡直是一位天使!”他坦率地說。

她一頭金發,身形嬌小,身上穿的淡灰色的皮草與她的雙眼顏色相同,她整個人看上去是那樣蒼白、輕盈、柔美。他不禁想到,自己再也不會遇見比她更美麗的女子了,而他的想法沒錯。

她回望了他一眼,雙頰泛起紅暈,可是他並沒有移開目光。不可思議的是,她似乎也在他的身上發現了某種迷人的氣質。

過了一陣,他看了一眼她手中的書,原來是《安娜·卡列尼娜》。“多愁善感的垃圾文學。”他說。他真希望自己沒有說出那句話,因為他的話打破了某種魔力。她接過書,轉身離去。他這時才看見她還帶著一名侍女,因為她把書交給侍女後便徑自離開了書店,侍女則留下付錢。費利克斯透過窗子張望,看見那名女子登上了一輛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