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的左耳

人的本能是追逐從他身邊飛走的東西,卻逃避追逐他的東西。

——(法國)伏爾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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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阮風是先用力將屍體殘骸扔進池塘,害怕鐵盆會漂浮在水面上,所以慢慢地將鐵盆反扣過來沉入池塘。這樣,才能形成屍體距離岸邊較遠,而鐵盆距離岸邊較近的沉物狀態。

站在岸邊的蕭望又一次開始羨慕弟弟超人的體格,弟弟不僅能在全年最寒冷的時刻輕松下水,而且能在寒冷的水裏活動自如。

如果不是活動自如,很難尋找得到這幾坨黑乎乎的屍體殘骸,畢竟,它們的顏色和塘底的淤泥高度相似。

蕭望不知道蕭朗在水下是怎麽做到這一切的,但是實際結果是,蕭朗用一大塊塑料膜,包裹著屍體殘骸,爬上岸來,他的褲衩上還別著一把榔頭。

守夜者組織成員勝利班師回城。

不論是警方的評價,還是導師們的贊許,基本都認可了一點。這一幫年輕的孩子,經過數個月的集中訓練,加之實戰,現在已經成長為一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隊伍了。

這一起看起來稀松平常的失蹤案件,在守夜者的追查之下水落石出。警方接手了守夜者組織掌握的全部證據,並且申請了拘留證,正式對阮風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案件的下一步偵辦工作也交由警方進行。

蕭望代表成員們,把案件的偵辦經過以及證據鏈掌握的情況,向導師們進行匯報。

守夜者成員們認為,這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從案件動機上來看,趙金花的不羈行為,讓阮風飽受村裏人的譏諷,現在趙金花又提出離婚,阮風很容易滋生“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情緒。從案件的現場勘查情況來看,作案人選擇了恰當的時機進入現場,並且有潛伏的動作,趁其不備作案而不敢直接作案,說明作案人相對於被害人存在心理劣勢,這和警方對阮、趙的家庭關系調查吻合。現場鎖芯無損,而鏈條被截斷,說明作案人擁有被害人家中鑰匙,根據調查和後期的搜查,阮風確實擁有鑰匙。

在作案時間上,阮風的身影在恰當的時間,出現在現場附近,雖然不能通過身影確定身份,但是可以根據後來拉著的大箱子進行認定同一。所以,作案時間上也是完全吻合的。

在逃離路徑上,雖然出租車司機無法辨認阮風的樣貌,但是實際證明,阮風在案發現場附近的超市出現,並且購買了盆、榔頭和汽油。而在焚燒屍體後拋棄的池塘裏,均找到了這些物證。後來經過DNA檢驗,屍體殘骸以及盆、榔頭上黏附的人體組織,和阮風及其孩子的親子鑒定認定同一,證明死者確實是趙金花。

“這案子我認為已經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了。”蕭望說,“即便阮風拒不交代,我們依然擁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他。”

傅元曼看著講台上身材瘦長的外孫,眼神裏充滿了慈愛,他微笑著說:“很慶幸,你們能從當年老董的案件中得到一些啟發,這個難能可貴。你們覺得,這兩起案件有什麽共同點和不同點嗎?”

“從案件的總體情況來看,還是非常類似的。”蕭望說,“之前姥爺說過,老董可以通過作案手法判斷那是一起殺親案件。而這一起案件,沒有財物的丟失、沒有性侵的跡象,而死者的社會矛盾關系集中在情色上,所以最後的結果也驗證了這是一起殺親案件。兩起案件從種類和動機上看,類似。”

“而且都是焚屍。”蕭朗在台下,插嘴道。

“既然是殺親案件,犯罪分子都害怕屍體被發現,所以都必須進行毀屍滅跡的行為。從事實上看,兩起案件都有用助燃物焚屍的過程,所以,兩起案件都存在屍體被損壞的困難問題。”蕭望說,“不同的是,老董的案子,兇手因為有很隱蔽的場所,所以擁有較好的焚屍條件,所以屍體焚毀程度比我們這一起案件要嚴重。雖然我們這起案件的兇手有隱藏屍體殘骸的過程,但是只要不是讓屍體從這個世界上消失,那麽留下的,必然是證據。還有一個不同點,隨著刑事科學技術的發展,別說咱們這起案件還有殘骸,即便是和老董的案子一樣,全部燒成骨灰了,我們也可以尋找到那些沒有過火的骨質殘片進行DNA檢驗,確證死者的身份。”

“技術發展,指導破案,這個是重點。”傅元曼微笑著說,“那麽,你們對老董的案子是否能夠結案,有什麽疑惑嗎?”

“您的故事不是沒有講完嗎?”蕭朗問。

“是,姥爺的意思是,我們這個案子,可以確定死者,所以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但是,在三十多年前,還沒有DNA技術的時候,不能確定死者,又怎麽去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呢?”蕭望說,“即便是ABO血型的鑒定,也是只能排除,不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