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第3/3頁)

只有一事令人擔憂。那就是斧高恐怕持有特殊的性取向。我也不知這是天性使然,還是在一守家遇見長壽郎後才生的根、發的芽。但我確實漸漸感到,他跟普通男孩似有不同。戰時我還對此渾然不覺,直到戰後,隨著他長大成人,再聽他說起長壽郎的事,我才逐步認清了斧高的特殊嗜好。我十分猶豫,不知是否該把這些事寫入本文。

不過當時我已確信,斧高的視點對這部小說的成立不可或缺。事已至此,放棄既定的結構、改用別的敘述方式是難以想象的。若有人說這只是你為了貪圖方便,我也無言以對,但鑒於斧高的性取向只限於柏拉圖式的精神愛情,我決心不加掩飾地描述出來。因為如果不這麽做,他的言行舉止——特別是關於長壽郎的那些,會顯得很不自然。

現在,我只能祈禱上述的判斷並無差錯。

這個“前言”是連載的第一回,第二回將包括以幾多斧高的視點描寫的“第一章”,和高屋敷元視點的“第二章”。第三回也是一人一章……就這樣,采用一回連載發表兩章、如有需要就單設“幕間休息”之章的結構。從執筆到和讀者見面,其間約有兩個月的延遲,對於本文來說,這個時間差真是理想之極。

因為我創作這篇《媛首山慘劇》,目的就是想解開戰時和戰後一守家兩樁奇案的真相。雖說是以小說的形式再現案情,但終究寫的是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未解之謎,所以最終能否給出令讀者滿意的真相,我只能不無遺憾地說目前還無可奉告。最壞的結果,大概是只留下一堆對案件的記錄吧。所以我懇請各位讀者一同參與解謎。如上文所述,從執筆到雜志刊登之間會有一段空隙,因此連載期間有充分的思考時間。而且我也會適時表明意圖,請讀者予以理解,在此先拜托諸位了。

另外,或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有關方言的處理我要事先做個說明。原本我打算忠實地再現每個人的語言,但這麽一來畢竟會出現大量難解其意的部分,所以我決定基本改為標準語。不過,倘若把全部對白都做這樣的處理,我又擔心會造成人物個性的單一化。因此我擅自決定采用貼近各人物形象的措辭。這僅僅出自我個人的印象,還請多多包涵。

且容我再說兩句。如今與案件相關的人們似乎多已辭世,抑或移居到了別處。即便如此,我——昔日北守派出所巡警高屋敷元之妻,還是向村民們隱瞞了重歸故地的事實。租房時我委托城市的不動產公司做中介,要求盡可能租借村外的房子。工夫不負有心人,我未曾暴露身份就順利地搬進了這幢配有後院適合獨居的宅子。為了避開意想不到的窺探,我事先請不動產公司放出風聲,說搬來的好像是一個不愛和人交往、性情古怪的作家。為了演好這樣的角色,順便在寫作時換換心情,我正考慮在後院開荒造田,多少也算自給自足啰。

做了這麽一番說明後,也許讀者們會問:且慢,此文一旦開始連載,這些辛勞不就白費了嗎?不過應該沒關系。雖說我曾經用過媛之森妙元這個筆名,但多年來我一直以媛首村的大量傳說為素材從事創作,卻從未有村民注意到此事。所以余下的就是懇請諸位讀者稍安勿躁,靜靜關注本文的進展,直至連載結束。

真是一篇過於冗長的前言啊。

那麽,就請各位走進這個以媛首村為舞台的世界吧。首先是戰時,一守家十三夜參禮的當晚,在形成四重密室的媛首山中發生的奇案;接著是戰後,二十三夜參禮的三天後發生的不可思議的無頭殺人案,以及由此引發的可怕命案。

噢不,在此之前,我還想對那些有“偵探小說狂”之稱的讀者說一句話。

出於苦心,一開始我就告訴你們吧。由於本文並未采用“我=高屋敷妙子”的第一人稱敘述方式,因此懷疑這一連串命案的真兇就是作者本人的思路,是完全錯誤且徒勞無益的。

好了,歡迎各位進入不無驚悚而又令我難以忘懷的故事世界……

昭和某年霜月(1)

媛之森妙元即高屋敷妙子手記(效仿敬愛的東城雅哉氏之筆法)

注釋:

(1)霜月:日本對舊歷11月的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