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兇手現形(第6/7頁)

“他翻倒了家具,弄碎了酒杯,脫下那女人的毛皮外套,把她的橡膠套鞋放入壁櫥——我在那兒找到了。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模擬成兇器,盡管他企圖讓我們以為,是撥火棍殺了瑪莎·泰特。我可以說不是的,上面沒有血跡,也沒有毛發。”

亨利·梅利維爾爵士得意地笑著。

“經過若幹分鐘的瘋狂工作,他把她放到了地板上。然後,他走到門邊,看著洛克正站在路的另一邊,跟他打個招呼,悠閑地走回屋裏,發出一聲多余的尖叫,完全不像是他的作風,這就是我懷疑他的開端。沖回門口,他看到詹姆斯·本涅特正穿過草坪……

“順便說一句:我聽說那時候,他的手上沾有血跡。你們不覺得有貓膩嗎,孩子們——黏稠的血,盡管那個女人在好幾個小時前就被殺了?那並不是說他殺了她,而是表示:他猛拉或者不知道怎的擺弄過屍體,如果僅僅檢查的話,是不會那樣的;他碰到了血凝塊,把它弄破了,盡管瑪莎·泰特的心臟已經停止了跳動,血液也不再新鮮……”

有人哭喊起來。亨利·梅利維爾爵士的眼睛掃過他們,好像手裏握著皮鞭。

“然後,他準備好了。”他沉重地繼續道,“那個家夥在各方面都很聰明,除了一點,他忘了那場雪。當詹姆斯·本涅特指出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們不奇怪他為什麽會發抖,並大叫說‘這毫無意義’嗎?……你們看出,當賈維斯·威拉提到:瑪莎·泰特是在水榭中被殺的,說明昨晚那裏有一場幽會時,為什麽他會捧腹大笑嗎?……一場幽會,兄弟們,而髙高窗子的遮簾,卻沒有拉下來!……這些特征難道沒在你們的大腦公寓裏,留下什麽嗎?……沒關系。他認為自己掩蓋了一切。現在他能向所有人宣布,他回家的時間,遠遠早於他實際到達的時間。他可以說:自己沒有殺害卡尼費斯特,因為當卡尼費斯特倒下時,他早就在這兒了……”

莫裏斯·博亨開始笑了起來,一陣充滿惡意的淺笑,讓他的雙肩抖個不停。

“這樣,亨利爵士……”他冷笑著說,“但是,我猜測……實際上我真的猜測了——那就是你的理論崩壞之處。真有趣!……你宣稱舍弟清白無辜。你說他是為了一個明確的目的,而做這些事情的,這個目的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我勉為其難同意你的觀點,是轉移瑪莎的屍體,使他不會因屍體在他房間而被定罪;但是第二部分——捏造自己實際到家的時間——完全摧毀了你的理論。他沒有就回家的時間撒謊。實際上你所做的,就是建立一套精彩絕倫、無可辯駁的理論,以證明可憐的舍弟是兇手。約翰在稍過三點的時候到家。幾分鐘之後,根據屍檢的證詞,瑪莎被殺了……嗯?”

“正是如此!……”亨利·梅利維爾爵士點頭說,“那件事令我完全確定,孩子,他並沒有行兇。”

“什麽?……”莫裏斯·博亨抑制著怒氣說道,“我認為,亨利爵士,這不是胡說八道的好時間……”

“哦,不是胡說八道,我們先來看看。這裏有個男人,他有雙重動機,要證明自己既沒有殺害卡尼費斯特,也沒有殺害瑪莎·泰特,是吧?……嘿?他捏造自己回家的時間,把它說得早一些,通過這樣來完成前一項;他通過移動屍體,來完成後一項。嗯,好吧。如果他真的殺了瑪莎·泰特,那他就該知道,她死去的時間,這個假設順理成章。那麽,他為什麽還把回家的時間,跟那女人被謀殺的時間,說成一致呢?……小心翼翼地說成,僅僅比她被殺的時間稍微早些?那真是一種難以置信的豬玀行為,只會重新把嫌疑攬到身上,特別是剛從倫敦開車回來,二十分鐘還是半小時差別不大!……”亨利·梅利維爾爵士重重地敲著桌子說道,“為什麽他說是大概三點鐘?為什麽他不捏造一個更早的時間,使自己在兩起犯罪發生時,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你馬上會回答:‘因為湯普森聽到他進來,他無法撒謊。’那根本站不住腳。約翰·博亨先生在講這個故事的時候,他還不知道,世界上任何人也無法預計到,湯普森因為牙疼,一直睡不著,可以驗證他回來的時間。他是故意講那種故事的,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