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羅伊·弗裏曼住在博根郡,和紐約隔著一條哈德遜河。但是他說要來紐約處理一些事務,所以我就在西36街的一家餐館裏訂了位置。

他又高又瘦,樣子像一位專門演配角的演員,就是那種在勇鬥惡人的英雄背後默默做掩護的老警察的角色,他讓人感覺是值得信賴的——雖然你並不知道原因,因為他在電影裏只有一兩句台詞。

他的頭發幾乎完全白了,還有他精心修剪過的大胡子也是,遮住了他的下半張臉。他自我介紹之後,我們就攀談了起來。他說他與一個叫戴安娜的女人有過近20年的婚姻,有一個叫托尼的兒子,剛剛滿28歲,但是他很難見兒子一面。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他們離婚以後,他的前妻和兒子搬去了西雅圖。他兒子已經大學畢業了,在當地一家廣播電台當新聞主播。

弗裏曼並不諱言,坦陳自己應該對離婚負全責,百分之百,因為他太過專注於自己的工作,並且從前總是酗酒。在1969年那會兒,他是第一批大學畢業後就直接被分配到警局的警探,局裏的一些人因此記恨他,尤其他還是一個非裔美國人。而且他強調,有人說種族歧視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已基本消除,尤其在小城鎮的政府部門,這純屬謊言。當然,在那之前,電影裏就已經開始有黑人演員扮演法官、原告、大學教授和警長的角色了,但是現實和電影是不一樣的。不過弗裏曼的收入不錯——那時一個巡警一年能掙將近2000美元,而且他從小就想當警察。

他告訴我,在八十年代初,西溫莎鎮警局大約有50位警察,多數人年齡在40歲左右。局裏只有一位女性,是當時新招的,而且除了一個拉丁裔[1] 警官何塞·門德斯,其他的都是白人。在新澤西和紐約,那是個冷酷的時期:快客瘟疫[2] 開始泛濫,雖然普林斯頓不算重災區,但這並不意味著那裏的警察就日子好過。弗裏曼在普林斯頓警局待了10年,然後在1979年去了默瑟郡的西溫莎,在一個幾年之前剛成立的偵探科工作。

他和我聊得很開心,並且坦言,自從退休以後他就過著隱士一般的生活。退休警察沒多少知心朋友,這很正常。

“你為什麽還對這個案子感興趣,約翰?”他問。

他提議我們以名相稱。雖然在他的口音和相貌中有些東西莫名讓我有點兒畏懼,但是我同意了他的提議,並且把事情的全部真相都告訴了他。我已經無力再編故事了,沒有什麽“韋德傳記”,也沒有什麽“懸疑謀殺案面面觀”,我確信面前的這個男人值得我完全信任。他如此善良,還不知道我是誰便同意會面,並和我傾訴他一生中的辛酸往事。

所以我坦誠相告,理查德·弗林寫了一本講述那段日子的書,但是書稿的一部分找不到了。我受雇於這本書的文學代理,正在研究——或者說調查這個案子,希望重構事實。我已經和一大批人談過話了,但目前仍沒有確鑿的結論,也不能確定這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他指著他帶過來的一個淺黃色信封。“我去了一趟偵探科,給你復印了這些。”他說,“我們到九十年代初才開始用電腦存档,所以這些是我翻遍了档案箱才找到的。沒有秘密文件,所以拿出來很容易。把這些文件拿去讀讀吧。”他勸我說,並且把信封塞進我的包裏。

接著,他給我簡略講述了一遍他所記得的事情:他怎樣和法醫去了韋德的別墅,此案在媒體上掀起的風暴,還有他們怎樣缺乏有價值的線索,形不成一套解釋兇案的理論。

“關於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相互沖突的。”他說,“教授過著安穩的生活,不涉毒、不涉黃,也不去任何不好的地方。他那時也沒有和人有過摩擦,住在一個安全的街區裏,鄰裏都是正派的人,相互之間認識很久了,都是學者或企業大亨。然後,突然之間,這家夥在自己家被打死了。他家裏有很多值錢的東西,但什麽都沒有丟,甚至現金和珠寶還都好好地放在那兒。不過我記得兇手在匆忙中翻找了他的住宅,有的抽屜開著,文件灑了一地。但是我們找到的指紋都是來自已知者的:一個整理教授圖書室的孩子,還有一個有門鑰匙、經常去他家的修理工。”

“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文件,”我問,“有沒有提供什麽潛在線索?”

“這種細枝末節的事我記不得……所有東西都在這些復印件裏了。但是我記得我們在別墅裏發現了一個小保險櫃,沒人知道密碼。於是我們叫了一個開鎖匠來,他把保險櫃打開了,裏面卻只有一些現金、契據、照片之類的,沒發現和案子有關的東西。”

“教授剛剛寫完了一本書,似乎書稿丟失了。”

“他的遺物是由他妹妹打理的。她在案發幾天後從歐洲趕過來。我記得她,她特別像個電影明星,穿著貴重的皮草,戴了一堆珠寶,像個歌劇女主角似的,說話還有外國口音。她確實很靚麗,不瞞你說。我們問了她幾個問題,但是她說她和已故的哥哥不是很親近,她對他的生活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