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比·天/現在(第2/9頁)

我停下腳步,面對下樓的方向,兩腳一上一下各踩著一級階梯。

“好好好,我認識萊爾·沃斯,可以了吧。”長臉男子說,“是有人邀請你來嗎?”

“我不知道。我是麗比·天。”

他大吃一驚,下巴都快掉了下來,吸了一口口水又闔上,然後像萊爾那樣確認我的身份。

“你把頭發染成金色了。”

我對著他挑眉。

“來吧,我帶你下去。”他說著,幫我把門打開。“來吧,我又不會咬人。”

只要聽到“我又不會咬人”這句話,我的火氣馬上就上來了;還有一句話能讓我翻臉翻得更快,那就是當某個臉長得像火腿的醉漢看到我經過就大聲嚷著:笑一個嘛,笑笑又不會死!

呸!就是會死,老色鬼。

我轉身往上走,惡狠狠賞了他一個白眼,而且我故意放慢腳步,讓他得撐住門更久一點兒。混蛋。

我走進洞穴般的前廳,只見墻上嵌著黃銅燈飾,形狀像麥稈。頭頂天花板挑高十二米,上面畫著濕壁畫,只能隱約看出是鄉村男女在荷鋤或掘土的身影,其中有個女孩,臉蛋已經消失,手裏似乎握著跳繩或是蛇之類的東西;西邊角落的天花板不知何時塌陷,原本畫上的橡樹應該綠葉成蔭,可是卻缺了一角,被室外的藍色夜空取代。透過缺口,我能看見月光的清輝,卻看不到月亮。雖然前廳沒有電,很暗,但我依稀認出堆在角落的垃圾。俱樂部成員把霸占此處的人趕走,接著拿出掃帚打掃室內。不過還有一股尿騷味。墻上有一個以意大利面條固定著的陳年安全套。

我咕噥道:“你們就不能租個,呃,宴會廳嗎?”我聽見大理石地板嗡嗡嚶嚶,看來所有的活動都在樓下進行。

那個長臉男說:“我們不是什麽超人氣俱樂部。”他看起來很年輕,一張豐腴的臉長了很多痣,還戴著一副綠松石耳環。我總是直接將這種人歸類到愛打遊戲的宅男,通常飼養雪貂,而且覺得魔法很酷。他說:“這棟建築有某種……氛圍。1953年,托曼家族有人就在這裏舉槍自盡。”

“哦。”

我們停下腳步,凝視著對方,他的面孔在幽暗中遊移模糊。我看不出我們該如何下樓。左邊那幾部電梯顯然不能用:電梯廂發黑,卡在上下兩層樓中間。我想象裏面有一群穿西裝打領帶的鬼魂,等著電梯再度啟動。

“我們現在要去哪裏?”

“哦,對了……我想跟你說……關於你家的事,我很遺憾。雖然過了那麽多年,但我確定……我還是無法想象那種情況。那簡直,簡直跟愛倫·坡寫的恐怖小說一樣。”

“我試著不去回想這些事。”我回他一句我碰上這種問題時的標準答案。

他哈哈大笑。“哎呀,那你跑錯場子了。”

他帶我拐了個彎,進入另一條走廊,走廊兩邊以前應該是辦公室。我踩著碎玻璃,每經過一間就往裏面瞥一眼:空的,空的,有手推車,有糞便,有營火的余燼;一個醉鬼正在喝一升裝的啤酒,興高采烈地“嗨”了一聲。

長臉男說:“他叫吉米。他看起來很正常,我們就讓他留下了。”

我心裏想著:真有愛心!卻只是跟吉米點了個頭。我們來到一面防火墻前,墻上有一扇門;一推開,就聽到從地下室傳來弦樂、重金屬樂以及人們彼此喊叫的噪音。

他說:“女士優先。”但我不動。我不喜歡有人走在我後面。“好吧,那我先進去,你跟我來。”

我原本考慮趁機腳底抹油,但一想到假如我開溜,這個長臉——這個他媽的扮成文藝復興時代街頭藝人的死家夥——就會跑下樓跟他的朋友說:她嚇壞了,逃跑了!然後所有人大聲嘲笑,而他一定會跟他朋友說:她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樣,然後比出一米五的高度,讓大家知道我從小學畢業以後就沒再長高。想到這裏,我心裏默念著堅持堅持堅持,繼續走在他身後。

我們往下走一層樓,走到地下室的門口,這扇門上貼滿了傳單:“22號攤位:珍藏莉茲·波頓!歡迎前來交換販賣相關收藏品!”“28號攤位:卡拉·布朗[1]咬痕的論證。”“14號攤位:角色扮演質問凱西·安東尼[2]。”“15號攤位:湯姆上菜——今日菜單:瓊斯鎮慘案[3]和小範妮分屍案[4]。”

接著,我看到一張印得很粗糙的藍色傳單,傳單一角有一張我的大頭照:“可怕的一天!堪薩斯牧場大屠殺——歡迎跟我們一起抽絲剝繭,與神秘嘉賓面對面。”

我心裏再次掙紮著是否離開,但這時地下室的門敞開了,我被引進一間非常潮濕、沒有窗戶的房間,裏面擠了大約兩百人,大家你靠著我、我靠著你,對著彼此的耳朵吼叫,手搭著對方的肩。眼前情景,跟以前念書的時候老師給我們看的美國中西部蝗災影片簡直一模一樣:一雙雙眼睛瞪大看著我,下顎嚼呀嚼的,手肘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