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比·天/現在

五天前跟萊爾喝了啤酒後,今天我從我住處所在的峭壁開車往下到平地,再從平地開到低地,一路往堪薩斯城西邊的工業區駛去。這一區在畜牧業興盛時代非常繁榮,近幾十年則蕭條至極;如今放眼望去,只見一棟棟高大而安靜的磚造建築,墻上仍掛著諸如雷夫瑞冷凍、倫敦啤酒、丹豪澤牛犢企業等招牌,而那些公司早已不復存在。少數幾棟陳舊建築改建成鬼屋遊樂園,只在萬聖節前後會開燈,變身成五層樓高的滑梯和吸血鬼城堡,醉醺醺的青少年把啤酒藏在繡著英文字母的外套底下。

3月初的工業區舉目荒涼。我駛過寧靜的街道,偶爾瞥見人影在建築物裏進出,不明白他們在這裏做什麽。

我一路開到密蘇裏河附近,這塊工業區先前空了一半,現在更是死寂,彌漫著不祥之氣,徒留一片聳立的廢墟。

我停在一棟四層樓高的建築前面,上面寫著托曼企業,心裏的不安頓時浮出水面。我後悔自己當初沒多交幾個朋友,或者說,我後悔自己連個朋友都沒有。我應該找人陪我一起來的。就算沒人陪,也應該要有人知道我來這裏並等著我匯報情況,但實際情況是:我在自家樓梯上留了字條,寫下我去了哪裏,還附上萊爾的信。萬一我真的失蹤了,警方至少知道從哪裏開始找。當然啦,如果我有朋友的話,她一定會跟我說:打死我也不讓你去。女人講話總是這樣,帶著幾分保護的口吻。

或許只是我多慮了。親人遇害之後,我面對任何狀況都無法正常反應,什麽事都往壞處想,畢竟壞事總會發生的。

話說回來,我,麗比,再遭遇橫禍的概率應該微乎其微吧?我應該可以平安度過余生吧?以統計數據來說這樣才合理吧?由於我無法決定未來是好是壞,所以我若不是小心過頭(睡覺時家裏的燈全部開著,還要在床邊放一把我媽的左輪手槍),就是馬虎到可笑(一個人跑到空曠的建築來參加什麽殺手俱樂部)。

我穿著粗跟的靴子,頓時比平常高出七八厘米。因為腳受過傷,右腳的鞋子穿起來感覺松松的。我想舒展筋骨。我覺得全身緊繃。天哪,我的牙齒在打戰。怎麽會有人貪錢到這種地步?我努力克制自己不要鄙視我現在的行為。我昨天是怎麽想的?我記得我把自己想得挺高尚的:他們對我的家人很有興趣,我為我的家人感到驕傲,我可以提供他們別人沒有的情報。如果他們聽完要付我錢,那我就收下,這是我應得的。

不過,老實說,我一點也不以我的家人為驕傲。天家的人向來不討人喜歡。我爸路尼既是瘋子又是酒鬼,個子很矮,會一點拳腳功夫,脾氣粗暴卻不能服人;我媽生了四個小孩,而她又照顧不過來。我們是赤貧人家的窮孩子,身上散發惡臭,心機重,上學的每一天都在顯露我們的窘境:沒吃早餐,襯衫有破洞,掛著鼻涕或喉嚨發炎。我們三姐妹短短的小學生涯裏,四度把跳蚤傳染給全校同學。肮臟的天家人。

二十多年後的我,依然走到哪裏都需要幫助。說穿了就是錢的問題。我牛仔褲後面的口袋塞著一張字條,是蜜雪在案發前一個月寫給我的。她從活頁筆記本撕下來一頁,然後把參差不齊的頁邊小心翼翼地裁掉;寫完字後,再大費周章地把信紙折成箭的形狀。信裏面寫著蜜雪小學四年級的心事,比如班上的男生、啰唆的老師,還有某某富家女在生日時居然收到名牌牛仔褲。都是些無聊的瑣事,不值一提。我有好幾箱這種東西,每次搬家都跟著我移動,但我從來沒有打開箱子再看過。蜜雪這封信我要賣兩百美元。一想到我還有好多這種垃圾可賣,我就心虛地雀躍了一下。我還有一堆紙條、照片等等我沒勇氣扔掉的廢物。

我下車,深呼吸,轉動一下脖子。夜晚的氣溫很低,但透著宜人的春意。一輪黃色的明月高掛天空,恰似一盞燈籠。

我踏上沾滿淤泥的大理石台階,趿著靴子踩過肮臟的枯葉,傳來老骨頭斷裂的病態聲響。這棟建築有好幾扇厚重的鐵門。我上前敲門。等了一會兒,又伸手敲了三下,然後就杵在月光裏,像被觀眾喝倒彩的雜耍演員。我正要用手機撥電話給萊爾時,鐵門突然敞開,一個長臉的高個子正在打量我。

“嗯哼?”

“呃,萊爾·沃斯在嗎?”

“我們這裏怎麽會有萊爾·沃斯呢?”他面無表情地說。他想整我。

“去你媽的。”我脫口就罵,然後轉過身,覺得自己像個白癡。我走下三級台階,長臉突然把我叫住。

“喂,等一下,你脾氣怎麽那麽暴?”

對,我天生脾氣就暴,我想象自己生下來就歪七扭八,四肢五官全長錯位置。我很容易失去耐性,但還不至於張口就說臟話,不過現在似乎也快到這個程度了,沒說幾個字就來句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