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比·天/現在(第2/7頁)

我呻吟了一聲,終於、終於、終於讓自己從床上爬起來,慢吞吞地踱到房子前面。我住的是平房磚塊屋,左鄰右舍也都是;這一整排平房磚塊屋整齊劃一地蹲踞在一塊峭壁上,俯瞰底下的堪薩斯城[1],以前這整片都是廣袤的放牧場。我說的堪薩斯城,是指密蘇裏州的堪薩斯城,不是堪薩斯州的堪薩斯城。這兩者可不一樣。

我住在一個被人遺忘的角落,連個地名也沒有,路人提到這裏都說“就是那邊再過去”。這裏是個詭異的次級城區,布滿死胡同和狗屎。一堆上了年紀的老人家挨挨擠擠地住在其他平房磚頭屋裏,他們在磚頭屋完工的那一年就住進來了。老人們坐在紗窗後面,灰撲撲的,如木偶一般,一雙眼睛整天往外面看。有時,他們會蹣跚地踩著小碎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車子旁邊,這讓我過意不去,總覺得好像該扶他們一把才對,但他們偏偏又不要人扶。

這些老人一點也不和藹可親,個個癟著嘴,滿臉不高興,不歡迎我當他們的鄰居,嫌棄我這個新來的。整個社區流傳著對我不以為然的耳語,還有那幫老人的輕蔑。隔壁人家的那條狗會狂吠,瘦巴巴的,一身紅色毛皮,早上汪汪叫,晚上常哀號,這不變的叫聲總是吵到你快瘋掉了才停止。

小區裏唯一令人歡喜的聲音,是一大早我在睡夢中聽到的咿咿呀呀:一群臉蛋圓滾滾的幼童,身上裹得密不透風,搖搖擺擺地從我的屋子後面走過。他們要穿過比老鼠窩還臟亂的街道去上托兒所,大家排成一路縱隊,手上拉著繩索,跟著最前面的大人。每天早上,他們都像企鵝似的左搖右晃地經過,但我從沒見過他們折返。我想他們應該是環遊世界一圈後,在隔天早上同一時間回來,剛好又從我窗戶外面經過。呵呵,想太多了。

總之,我很喜歡這些小朋友。有三個女孩和一個男孩,他們都很喜歡穿紅色外套。如果我早上睡過頭,沒有看到他們經過,我的心情就會很“藍”,比平常還“藍”。我媽媽不喜歡“憂郁”這麽嚴肅的字眼,她喜歡說“心情有點藍”。我的心情已經“藍”了二十四年了。

我換上襯衫,套上裙子,準備赴約;成年女裝對我來說總是太大,穿在身上感覺好像小矮人。我號稱身高一米五,實際上只有一米四六,但,四舍五入嘛。我今年三十一歲,但大家總愛用娃娃音跟我講話,把我當成是手上沾滿顏料的小朋友。

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鄰居的狗又多管閑事地狂吠起來。我走到車子旁,地上有兩具被車碾過的雛鳥骸骨,鳥嘴和翅膀都被壓扁了,看起來倒像是爬蟲類的屍體。這兩只幼鳥已經橫屍在這裏一年了。我每次上車前都會忍不住瞥一眼,希望哪天發大水,把它們的屍體沖走。

街對面有兩個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階上聊天,我感覺她們故意不往我這邊看。我不知道那兩個老太婆叫什麽,要是哪天其中一個死了,我才不會假惺惺地說:“查林斯太太過世了,真是可憐。”我一定會說:“對面那個老家夥終於完蛋了。”

我覺得自己像個小幽靈,悠悠地坐上我那輛雜牌車;不論怎麽看,這輛車都像塑料做的。我一直等著哪天制造商跑過來,開門見山地說:“不好意思,這車根本不能開。”

我出神地開著我的玩具車,到市中心與吉姆碰面。十分鐘後,我駛進一家牛排館的停車場,遲到了整整二十分鐘,我知道吉姆只會慷慨一笑,對我的遲到不予置評。

本來我到了以後應該給他打電話,讓他沖出來護送我進餐廳。這家老式牛排館附近都是人去樓空的建築,這讓他很擔心,仿佛這些空屋裏長年盤踞著一群強奸犯在等我上門。吉姆誓死保護麗比,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麗比好勇敢,這個紅頭發藍眼睛的七歲小女孩逃過了“堪薩斯瘋狂殺人事件”(又稱“牧場大屠殺”“魔鬼活人祭”),孤苦伶仃地活了下來。我媽和兩個姐姐都慘遭班恩毒手,只有我逃過一劫,跳出來指認元兇。大家都說我是好孩子,將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繩之以法。我那時紅得不得了,照片曾經登上《國家詢問報》的頭版,標題是“天使的面孔”。

我瞥了一眼後視鏡,鏡子裏反射出我兒時的輪廓:雀斑淡了,牙齒也矯正過了,但我的鼻子還是很塌,眼睛也還是像貓咪的眼睛一樣圓。我把頭發染成白金色,但根部的紅發已經長出來,在夕陽余暉下我的頭皮好像在流血。挺嚇人的。我點了一支煙。我好幾個月沒抽煙了,但這時突然覺得:我需要煙。我就是這樣,一點恒心也沒有。

我大聲說:“走吧,寶貝。”每當我厭惡自己時,就會這麽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