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4頁)

“那麽,布琳,她為什麽不當面就給你一槍呢?”戴爾問。

“也許她還需要我幫助她從那個地方逃出來……最有可能的是利用我幫她殺了那兩個人。”

她注意到格雷厄姆在那兒不吭聲,牙關緊咬著,兩只大手扣在一起。

布琳對湯姆說,她該過去了,如果他們有什麽新發現,就給她電話。

他們掛了電話,她轉身對丈夫簡要地說了一下所發生的情況。他閉上眼睛,往後一靠。“行啦,”他打斷了她的話,說道,“我早就受夠了。”

她碰了碰他的腿。他沒有反應。過了一會兒,她擡起手指,給鄰居打了個電話,約伊就在他家。她跟兒子談了一會兒,實話告訴他——他們還不知道外婆的情況如何。她聽他說了一會兒他正在玩的一個視頻遊戲。布琳對他說了聲,她愛他,就掛了電話。

夫妻二人一言不發地坐在那裏。布琳望了一下丈夫,便把視線移到了地板上。終於,在經過一段似乎永無止境的沉默之後,格雷厄姆把手放在了布琳的膝上。他們就那樣,一動不動,幾分鐘後,一個醫生從那兩扇門裏走了出來。他望著這位手臂帶傷的男人,然後徑直朝布琳和格雷厄姆這邊走來。

泰瑞·哈特扔掉了他在州際公路那兒劫來的車。

他深諳此道,做這種事情很有效率:他把車停在密爾沃基的西街一帶,鎖上車門,但把鑰匙留在點火器上。有些孩子可能注意不到,有些孩子可能會注意到,但不敢碰,怕被蜇著,有些孩子——尤其是那些在快速復興的區域——可能會注意到,但會做出正確的選擇,不為所動。

然而,那車在一小時內,還是會被人開走。再過十二個小時,就成了零件大豐收了。

這一夜裏,挨了一槍,又受了別的傷,他已筋疲力盡,又懊惱不已,他低著頭,盡快地離開了那輛車。這是一個清涼的早晨,天朗雲清。建築工地燒垃圾的氣味撩撥著他的鼻子。他的直覺仍起著主導的作用,指示著他要盡快轉入地下。

穿過行人寥寥的街道,他找到了那個布魯林旅館,盡管它根本就不在布魯林【注】附近。這個旅館是那種靠按鐘點或者按星期的業務發達起來的,很少是論天算的。他預付了一個星期的房租,就得到了一間帶浴室的房間的優惠,還有一個遙控器和一套床上用品。那個超肥的女店員根本就沒注意到他的身體狀態,且沒有帶任何行李。他上了兩層樓梯,進了238號房。他鎖上門,脫下衣服,把那一身惡臭的衣服扔在地上堆成了一堆,這讓他清楚地想起了布琳·麥肯齊扔在湖景路第二座房子裏的那身濕漉漉的制服。

【注】:有一個咖啡連鎖店的名字與這個旅館同名。

他仿佛看見了她脫衣服的樣子。

這幻象讓他興奮了幾分鐘,這時手臂上又發出了一陣抽痛,把他從這種心境之中倒騰了出來。

他仔細地查看了一下傷口。他受過護理訓練——因為他的工作經常會受傷。他檢查了傷勢之後斷定,不需要找醫生。他倒是認識幾個丟掉執照的醫師,給他們一千美元,他們就會給他做縫合,不會問任何問題,也不會寫槍傷報告。血已經止住了,骨頭沒傷著,倒是一些擦傷顯得很厲害,但感染並不嚴重。今天晚些時候要吃點抗生素。

哈特洗了個淋浴,水時有時無的,他盡量不讓水碰到他的傷臂。

他回到床上,脫光衣服,躺下。他要想一想過去的這一夜,試圖把事情想明白。他回想起幾個星期前在科諾莎的一個星巴克咖啡館裏,和一個家夥見面,他倆曾在威斯康辛州共過幾次事。那家夥叫戈登·波茨,是個身體笨重的大漢,不是很聰明,但為人正派,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他會在你需要的時候,用一份可靠的工作來鉤住你。波茨說他在密爾沃基碰到個女人,精明、強悍、漂亮。他為她做保人。(哈特現在明白了,肯定是蜜雪兒跟他玩了幾次吹簫,就把他給收買了。)

哈特表示有興趣。他當時正處在暫時賦閑的狀態,正膩味著呢。芝加哥那邊有一單活,但還要等到五月中旬。他現在就想要點事做,他需要行動,那是腎上腺素的作用。就像是哈特昨晚在州立公園殺死的那個癮君子對冰毒的需要一樣。

再說,這活也挺輕松的,波茨是這樣說的。

幾天以後,波茨就用“布蘭達”讓他上了鉤——那是蜜雪兒的假名——他們在綠灣的百老匯區的一個咖啡館見了面。她握了握他的手,挺有力的,然後說,“啊,哈特。你好啊?”

“好。你呢?”

“我也挺好。我說,我想雇個人。你想幹點活嗎?”

“我不知道。也許吧。我說你是怎麽認識戈登·波茨的?你們認識很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