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4頁)

“我告訴你了,你會讓我活著嗎?”

哈特遲疑了一下。然後說道:“不行,這很難做到。不過我有你的電話號碼。我知道你有一個丈夫,也許還有子女,這很有可能。如果你告訴我,他們就會沒事。”

“你的全名叫什麽?”

他搖了搖頭,沖著她皺了皺眉。

“行了,好吧,哈特,不管它是名還是姓,你聽好了:你被逮捕了。你有權保持沉默。”她一口氣說完了米蘭達警告【注】。她從未用過保釋代理人愛用的那種小卡片。她好多年前就會背這些話了。

【注】:米蘭達警告(Miranda Waming),又稱“米蘭達告誡”,是指美國警察和檢察官根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66年“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一案的判例,最終確立的米蘭達規則。即在逮捕和詢問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必須對其明白無誤地告知其有權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刑事案件嫌疑人有不被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有保持沉默和要求得到律師協助的權利。

“你是要逮捕我嗎?”

“你明白你的權利了嗎?”

他覺得很好笑,“我知道你知道她在哪兒。你們在什麽地方有一個會合點,是嗎?我知道你們有。要是我,我也會這麽做。”

沉默了一會兒,他接著說,“生活真是搞笑,是吧?所有的事情似乎都無懈可擊。計劃、背景、搜索、細節。你甚至還注意到了可疑的人為因素。一路暢通無阻,易於逃脫,但你只能忽悠那些欠忽悠的人。只是後來出了點小事。紅燈多了,輪胎爆了,一個事故就把交通給堵住了。然後就來了個神經兮兮的保安,他剛剛搞到一把嶄新的.44沙漠之鷹手槍,手正癢癢,那天他上班提前了十分鐘,那是因為鬧鈴還沒響他就醒來了,那是因為兩個街區以外有條狗在叫,那是因為有只松鼠……”

他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了。他在看著他戴著手套的手指。動左臂的時候,他微微皺了皺眉頭。“你所有的計劃都要灰飛煙滅了。不可能出錯的計劃到底還是會出錯。這就是我們今晚的遭遇,布琳。你我都一樣。”

“把我的手解開,交出你的武器。”

“你還真以為你在逮捕我啊?就這個樣子?”

“你沒在聽我的話。我已經逮捕你了。”

他又伸了個懶腰。“你也不像我以前那樣年輕了啊。”他摸了摸受傷的左臂。“你結婚多久了?”

她沒有理會他,但下意識地瞥了一眼他戴著手套的手。

“婚姻不適合我。也不適合你吧,布琳?……行了,蜜雪兒對你算什麽呀?”

“算我的工作。她就是我的工作。”

“工作又算得了什麽呢?”

布琳嘲弄地皺了皺眉——臉還很疼。“你知道我的回答是什麽。”

他欲言又止。腦袋垂了下來。歪了歪腦袋,不想再爭辯了。

“你也許和我的丈夫說過話,不過你並不了解他。他現在應該已經開始行動了。他不是那種一邊看著晚間十點新聞一邊就能呼呼大睡的人。”

失望再一次回到他的臉上。“你撒謊了吧,布琳。”

她緩緩地吸了口氣。“也許是吧,”她喃喃地說。“行啦。好吧。不要再撒謊,哈特。格雷厄姆也許這時早就睡了。不過他淩晨四點的時候會醒來上洗手間。這一點他準確得就像鬧鐘一樣。如果他看見我還沒有回來,他就會給我的老板打電話。我的老板就會馬上給州警打電話,州警就會聞風而動。你還有點時間,但已經不多了。差不多已經不夠你從我這兒問出蜜雪兒在哪裏了。這可不是撒謊。”

“既然如此,我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他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

布琳大笑。“你也準備對我撒謊,是嗎?”

“是啊,沒錯。”他咧嘴一笑。

“想給點希望給我,對吧?”

“是這樣。但感覺不太對勁。”他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張地圖。在他們中間展開。他指著他們現在所在的這條隱約可見的小路。啪的一聲打開車頂燈。“她在哪兒,布琳?”

她注意到圖上的一個藍色的小點,那是個湖,蜜雪兒就在那兒等著。她說,“我是不會告訴你的。”

他搖了搖頭。“好吧,我不會傷害你。那也太小氣了點。我也不會傷害你的家人。”

“這我知道。”

他拔出槍。瞥了槍一眼。“不過……你也明白。”

她意識到,他不想開槍,這讓她很吃驚。但最後他還是會開槍的。真是好奇怪,她覺得在這場遊戲的這一環節,她已經贏了。不過她也知道,她同時也輸了,為此她深感痛苦。那倒不是因為她要死了,而是因為她有一打其他的理由,但這些理由卻都遠在這貨車、這森林、這公園之外。

一陣別扭的沉默籠罩在兩人之間,就像一對男女第一次約會快要結束的時候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