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到菲爾德曼家附近的岸邊,哈特看了一下他黑莓手機上的GPS功能。然後,他又看了看他們帶來的這個地區的地圖。

“若利埃小道,”他喃喃地說。

“那是什麽?”

“她們奔那兒去了。”

“啊,”劉易斯說,“你想的吧。”

“沒錯。”他拿起地圖,“我們在這兒。”他敲了敲上面的一個點,接著手指向北移去。“這條棕色的線就是那條小道。走這條道,她們可直接去那兒的那個護林站。”

劉易斯有點心不在焉。他在眺望著湖面。“真的很聰明,不得不承認。瞧她們那活做的。”

哈特也無法否認。他們剛才往湖裏劃了沒多遠,就發現兩個女人原來是把救生圈豎起來假扮成人俯身坐在獨木舟裏,然後把船推到水裏。那聲尖叫——混在槍聲之中——更是別出心裁。那一聲是布琳叫的,還是蜜雪兒叫的?是布琳,他敢打賭。

哈特得想著要如何智勝對手了,這讓他很不習慣。他比較喜歡挑戰,但更喜歡控制。他所喜歡的競爭是:他有一個好點子,最後結果證明他是對的。就像是用烏木做家具:木頭是有個性的——又硬又脆——弄不好就會裂開,那樣就會白白浪費掉好幾百塊錢。但如果你不慌不忙,小心謹慎,你就會發現潛在的問題,那結果就會是美妙的。

布琳·麥肯齊發出的是一種什麽樣的挑戰呢?

仿佛聞到了氨水味。

從她槍裏打出的那一聲聲啪、啪、啪的槍響猶在耳邊回蕩。

當然,還是烏木好拿捏些。

手臂很痛,也刺激著他不斷地思考:蜜雪兒是個什麽樣的人?

還得看看才知道。

“這麽說,你還是想去追她們?”劉易斯問。他張開嘴,吐了一口白氣。

“沒錯。”

“我得說,哈特。原來說好的可不是這樣。”

得婉言相勸。

劉易斯接著說,“什麽事都不一樣了。那婊子打了你一槍,還差點把我也打了。那個警察……你,或者我,在那個浴室裏,還中了人家用氨水下的套兒。假如我們中招了,我們倆中有一個眼睛就瞎了。還有在房間裏的那一槍,那警察?差點打中我,就差那麽幾英寸。”

我會躲子彈……

哈特沒吭聲。他不像劉易斯那樣易怒。兩個女人只是出於本能。就像他先前看到的那個畜生一樣。她們當然會反抗。

“我想的是,”劉易斯說,“我得離開這個鬼地方。她是個警察,哈特。就住在這一帶。她熟悉這個地方。她現在去那個護林站還是什麽的,都走了一半的路了。公園裏還有電話……所以我們現在得離開這裏。回密爾沃基去。那個女孩,叫什麽來著,蜜雪兒,她肯定不會去告發咱們的。她才不傻呢。”他拍了拍裝著蜜雪兒錢包的衣袋,裏面有她的姓名、地址及所有的一切。“那警察實際上根本就沒有看清我們長什麽樣。所以,還是回到計劃A吧。去公路,攔車。你說怎麽樣?”

哈特皺了皺眉。“我說,劉易斯,我還真有點心動。是啊,沒錯。但我們不能那麽幹。”

“嗯。那好吧,我再想想。”劉易斯說話的聲音現在溫和了一點,顯得更理性了,沒那麽沖了。

“我們必須得幹掉她們。”

“還‘必須’?為什麽呀?哪本書裏寫著的?我說,你以為我被嚇著了。哼,我才沒有呢。就今晚,就對付兩個女人?這算什麽呀。我告訴過你沒有,我在麥迪遜搶過銀行?去年?”

“銀行?從來不搶銀行。”

“我們搞到了五萬。”

“不錯嘛。”搶銀行,就全國範圍來看,平均數是每次3,800元。哈特還知道另一個統計數字:97%的劫匪在一周內被抓。

“沒錯,說過。對。那個保安想充英雄。腳上還插著把備用槍。”

“他當過警察。”

“我給你說說。準確一點的。我沖出去射擊,掩護其他幾個家夥。就在開闊的地上。我用槍壓住他。我連腰都沒彎。”他大笑著搖了搖頭。“我的一個夥計,是個司機,嚇得把鑰匙掉在了雪地裏,花了好幾分鐘才找到。我就那麽一直用槍壓著那保安,壓得他連頭都不敢伸。我連換子彈都是站得直直的。後來聽到遠處有警笛的聲音。但我們早溜了。”他停了一下沒說話,好讓哈特消化消化他的故事。過了一會兒後又說,“我說的這些都是有意義的事……該堅持的時候要堅持。該放棄的時候就要放棄,見鬼。還是以後再收拾她們吧。”說罷他又拍了拍蜜雪兒的錢包。“這麽下去沒好處。”他又加了句,“什麽事都不一樣了。”

潮濕的空氣中又傳來一聲悲鳴,是個什麽鳥兒發出的,哈特心想。水鳥,或者貓頭鷹,或者老鷹,他區分不出來。他蹲下來,撩開額頭上的頭發。“劉易斯,依我看,什麽事都還是老樣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