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5頁)

幾分鐘後,她要找的那個男人從旁邊一間囚犯會客室走出來。這個人體態端正,年近四十,頭上留著稀薄的棕發,隨和的臉上掛著一絲淡淡的微笑,身穿藍色襯衫和牛仔褲,外罩一件黑色的運動夾克。

“嗨,阿米莉亞,你來了,”這個人慢條斯理地說,“我是要和你一起去見林肯嗎?”

“嗨,羅蘭,你說對了。”

羅蘭·貝爾警探的夾克敞著,薩克斯一眼便瞥見他腰上的皮帶。他和大家一樣服從規定,卸下武器才進拘留所,但她注意到貝爾的腰帶上有兩個空槍套。她回想起以前他們在一起工作時,曾經常談起“釘釘子”——南方人喜歡用這個詞來指代射擊——的經驗。射擊是貝爾的興趣之一,但對薩克斯來說,卻是一種競賽。

之前的那間囚犯會談室裏的還有另外兩個男人,這時他們都走了出來,加入他們的談話。其中一名身穿西裝的男人是她認識的警探,路易斯·馬丁內斯。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有著一雙敏銳的眼睛。

第二個男人穿的是周末休閑服:卡其色長褲,黑色的艾祖德襯衫,外面套了一件褪色的風衣。貝爾為他和薩克斯作了介紹,說他名叫查爾斯·格雷迪,但剛才薩克斯見面就立刻認出他了。他是助理檢察官,在紐約的執法機構中算是一位響當當的人物。當別的檢察官都早已轉業或改調至其他更能獲得利益的地方時,這位身材瘦削,已近中年的哈佛法學院畢業生仍固執地留在州檢察官辦公室供職。許多新聞媒體在提到他的時候,往往會用“鬥牛犬”和“頑固到底”之類詞來形容他,甚至喜歡將他比作紐約的前市長魯道夫·朱利安尼。但與這位市長不同的是,格雷迪沒有任何政治野心。他一直很滿足於留在檢察官辦公室,沉醉於自己的愛好——他簡單地稱之為“把壞蛋送進監獄”。

在這方面他可是聲名卓著。他獲得勝訴使被告被判有罪案件的記錄,是這座城市有史以來最高的。

至於貝爾出現在這裏的原因,也和格雷迪最近偵辦的案件有關,因為州檢察官起訴了一名住在紐約州北部鄉間小鎮的保險經紀人。此人名叫安德魯·康斯塔布爾,現年四十五歲,在保險這一行裏默默無聞,卻因參加了當地的軍事團體“愛國者會”而名聲大噪。他因涉嫌密謀惡意教唆殺人而被起訴,整件案子因為必須改變審判地點,而移至紐約市開庭。

隨著審判日期的臨近,格雷迪不斷收到不明人士的死亡威脅警告。接著,就在幾天前,格雷迪接到一個從弗雷德·德爾瑞辦公室打來的電話——德爾瑞是聯邦調查局探員,經常與萊姆和塞林托合作。他最近秘密參加一項機密的反恐行動,但他手下的探員卻得到線報,獲悉近日內可能會有人對格雷迪采取極端的暴力行動。這個星期四晚上或星期五淩晨,有小偷進入了格雷迪的辦公室,這終於迫使警方展開行動,調羅蘭·貝爾來負責保護檢察官的生命安全。

說起話來輕聲細語的羅蘭·貝爾是土生土長的北卡羅來納州人,他一直與塞林托合作,偵辦兇殺案件及一些重大刑事案。除此之外,他還是紐約市警察局一個非正式機構的負責人,這個機構簡稱為“SWAT”,但並不是眾人皆知的“特殊武器戰術小組”,而是“保護證人小組”。

貝爾曾這樣解釋:“這是一種讓某人在受到加害時活下去的專業技術。”

於是,貝爾身上便肩負了雙重任務。他平日除了和塞林托與萊姆一起偵查刑事案,還得擔任保護證人的行動負責人。

此時,他已妥善安排好保護格雷迪的安全,而警察總局的最高長官——那位表示不高興的長官,下令全力搜捕“魔法師”。專案小組需要得力的人手,而貝爾自然是最合適的人選。

“那就是安德魯·康斯塔布爾。”格雷迪對貝爾說,用頭指向會談室墻上那面朦朧的玻璃窗。

薩克斯走到玻璃窗前,看見裏面坐著一位身材瘦削、相貌奇特的犯人。他穿著一件橙色的連身服,低著頭坐在桌前,一直不停地輕輕點著頭。

“看出什麽了嗎?”格雷迪又問。

“沒有,”貝爾慢條斯理地說,“我覺得他這個人很土氣,也很頑固,你知道我的意思嗎?但那個家夥還算有禮貌。事實上,查爾斯,我得這麽說,我覺得他一點兒也不認為自己有罪。”

“他當然不這麽認為,”格雷迪做了個鬼臉,“要犯人承認自己有罪是很難的事。”接著,他微微露出笑容說:“但這就是他們付給我高薪要我做的事。”盡管格雷迪這麽說,但其實他的薪水比剛進華爾街法律事務所的職員還少。

貝爾問:“關於你辦公室失竊的事有任何進展嗎?初步現場鑒定報告送來沒有?我想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