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墓碑村的葬儀社一家人(第3/5頁)

湯瑪士之所以能順利累積財富,不單只因為他是個幸運的男人。他看準了英國殯葬業處於蓬勃發展期的趨勢,也具備了一邊掌控社會情勢,一邊逐夢淘金的才能。

英國火葬協會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維多利亞女王的禦醫亨利?湯普生主導,並在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因幫《艾麗斯夢遊仙境》繪制插圖而名噪一時的約翰?泰尼爾大師)聯署支持下,該協會終於誕生了,不過,這期間湯瑪士也主動幫了許多忙。就當時倫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們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協會那邊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實驗性地先燒一頭馬來試試,不過在那之後,為了講求衛生,火葬開始在英國普及了起來。由此看來,湯瑪士確實有先見之明。

就這樣,由湯瑪士打下基礎的葬儀社成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傳的職業,不過卻由於前面講的那件事,在史邁利這一代斷了。

沒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業,流落到了新英格蘭鄉下的浪蕩子史邁利,在新天地裏選擇從事的行業竟然還是開葬儀社。在墓碑村的郊區買了間老房子住下來的他,承襲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帶被遺忘的土地開發成墓地。

史邁利的這個主意,後來成為美國殯葬業者慣用的伎倆。墓園的土地不用課稅。只要鎖定墓碑村周邊不適合蓋房子、也不適合耕種的廉價土地,以免稅的方式購入,整理成墓地後再高價出售——這可是大鉆法律漏洞,穩賺不賠的生意。

過去,幾乎無償取得了這片土地的精明英國人沒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廢;兩百年後,從英國渡海而來的男人以同樣便宜的價錢買下了它,這次他卻像米達斯王(注:【12】米達斯王(Midas)是希臘神話中的靈王,相傳他擁有點石成金的能力。)一樣,讓廢土變成了黃金,化腐朽為神奇。

史邁利首先成立了非營利法人的葬儀社,成為發起人。然後,他再跟當地的土地開發業者合作,把將來要作為墓地的土地登記在土地開發公司的名下。土地開發公司和葬儀法人簽訂契約、提供土地,法人則把那些土地變更為墓地販賣。買賣價格的五成做為法人的經營及維持費,剩下的則全歸發起人所有。如此一來,法人的收支將永遠是零,使非營利事業的招牌不致毀損;但實際上,發起人卻可從幾乎不用錢的土地獲得幾十萬美金的利潤,這神奇的賺錢方法全是史邁利想出來的。

雖說他在倫敦是因為亂搞男女關系而導致生意失敗,可是這樣看來,史邁利似乎也遺傳到了祖父開葬儀社的天賦。這個精明的英國人很快就把美國殯葬業的經營技巧參透了。引進英國特有的屍體防腐處理技術就不用說了,像是墓地管理維修費的基本金制度,或是埋葬的生前契約制等,他也一一把這些想法付諸實行。

然而不可否認的,在史邁利的成功背後確實有著“運氣”這回事。最大的關鍵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鎮議會通過了與墓地凍結有關的條例,明文規定,大理石鎮自一九五〇年以後都不準再開發新的墓地。

這樣的事情並不是什麽特例。人類自有史以來,就曾多次試圖將死人的地盤和活人的地盤分開或是融合。因時代的不同,死人可能受到陽世親人的厚葬,也有可能被視為不祥物,棄置在郊外或教會裏。

殷鑒不遠,比方說,路易十六政權結束時的法國,就曾把已經使用超過五百年、具有悠久歷史的“聖嬰公墓”整個挖開來,改作其它用途;十九世紀初期,拿破侖三世更下令廢止對都市發展而言有如絆腳石的墓地,企圖將它們遷往巴黎郊外。比這些更新、與大理石鎮的例子更類似的,就屬一九三七年在舊金山實施的墓地禁止令吧!這條禁止令頒行的背景,當然是因為舊金山供活人使用的土地嚴重不足,可是受到池魚之殃的卻是舊金山近郊一個名叫科馬的小鎮,活人和死人的人數比一下子變成了五十對好幾萬,全鎮徹底地“墓地化”了。

大理石鎮的情況和剛才舉的加州的例子可說頗為相似。雖說這是幅員廣大的美國,但四周都被丘陵環繞的大理石鎮,土地本來就有限,再加上當時鎮上正積極發展觀光產業,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犧牲死人睡覺的地方了——持這種看法的人還滿多的。

要是讓喜歡講大道理的人來發表意見,比方說前面提到的社會學學者,肯定會說這種現象正足以說明現代人對死亡抱持的態度——明顯地排斥、抗拒死亡。也就是說,在道德良知的廢墟之上,有的只是對生者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快速經濟成長所支配的都市化文化,因此死人會被趕出活人的地盤也是理所當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