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3/4頁)

“操他媽的鄉巴佬,”他低聲說,仍然微笑著,“過來,狗兒。”

狗來了。它微微俯下身,準備撲向他。谷倉裏,一頭牛在眸陣地叫,風輕輕吹過玉米地。當狗撲過來的時候,格萊克的微笑變成了冷酷的獰笑。他一按噴嘴,把刺人的氨水直接噴進狗的眼睛和鼻子。

它憤怒的咆哮立即變成短促。痛苦的嗷叫,隨著氨水的進一步腐蝕,這曝叫又變成了哀鳴。它馬上搖尾乞憐,看家狗變成了一條被打敗的雜種狗。

格萊克·斯蒂爾森的臉陰沉下來,眼睛眯成難看的兩條縫。他迅速走向前去,對著狗的腰狠狠地飛起一腳。狗發出一聲悲慘的尖叫,由於疼痛和恐懼,它沒有逃向谷倉,而是轉過身向導致它痛苦的人發起了進攻,這就注定了它的毀滅。

它吼叫一聲,猛撲上來,一口咬住格萊克白色亞麻褲的右褲腳,撕開了褲子。

“你這狗雜種!”他又驚又怒地喊道,又飛起一腳,把狗踢得在塵土中打滾。他又趕過去,一邊喊一邊踢,狗的眼睛流著淚,鼻子疼痛難忍,一條肋骨斷了,另一根也裂開了,這時它才意識到這個瘋子的危險,但已經太晚了。

格萊克·斯蒂爾森追著它穿過灰撲撲的庭院,氣喘籲籲地喊著,汗水從他面頰上滾落。狗被他踢得尖叫不止,幾乎爬不動了,身上五,六處都在流著血,它快死了。

“你不應該咬我,”格萊克低聲說。“聽到了嗎?你不應該咬我,你這條臭狗,沒有人敢惹我,聽到了嗎?沒有人。”他用血跡斑斑的鞋尖又踢了狗一下,但狗只發出一聲低低的,嘶啞的叫聲,讓他很不滿意。格萊克的頭很疼,這是因為在炎熱的太陽下追趕狗引起的,最好別昏過去。

他閉上眼睛,急促地呼吸著,汗水像眼淚一樣從他臉上滾落,被打斷肋骨的狗在他腳邊慢慢死去。五顏六色的光點隨著他心跳的節奏,從他眼瞼後面飄過。

他的頭很疼。

有時,他懷疑自己會不會發瘋。就像現在一樣,他本來只想用噴霧器裏的氨水噴一下狗,把它趕口谷倉,這樣他就能把自己的名片插到紗門的門縫裏,以後再回來推銷。現在你瞧,事情弄得一塌糊塗。現在他根本不能再留下名片了。

他睜開眼睛,狗躺在他的腳邊,急促地喘著氣,汗水滴滴答答地從它的鼻子往下流。格萊克低頭看時,狗謙卑地舔舔他的鞋,好像承認它被打敗了,然後安靜地死去。

“你不該撕我的褲子,”他對它說。“這褲子花了我五塊錢,你這條臭狗。”

他必須趕緊離開這裏,如果那個鄉下佬克萊姆和他的妻子以及六個孩子從鎮上回來,看到推銷員打死了他們的狗,那可不妙了。他會被解雇的,公司可不雇用打死基督徒養的狗的推銷員。

格萊克神經質地咯咯笑著回到汽車邊,鉆進汽車,迅速把車倒著開出私用車道。他向東開上了一條土路,這條路筆直地穿過玉米地。他把車速開到每小時六十五英裏,在汽車後面揚起一大片塵土。

他不想被解雇,至少現在不想。他賺了很多錢——除了公司給他的之外,他自己還在悄悄地賺錢,他幹得很不錯,另外,四處旅行可以遇到很多人……很多姑娘。這是一種很好的生活,只是一一一一

只是他並不滿足。

他繼續開著車,頭在咚咚地跳。不,他就是不滿足,他覺得他應該幹大事,而不只是開著車在中西部賣《聖經》和偷偷摸摸賺點兒小外快。他覺得他天生是要幹……幹——驚天動地的事業的。

對,的確是這樣的,幾個星期前,他和某個姑娘在谷倉的幹草堆上搞。這姑娘的父母開車到集市賣雞去了,她主動挑逗他,問他要不要喝一杯檸檬汁,接下來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當他們完事後,她說跟他搞就像跟一個牧師搞一樣,他打了她一個耳光,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他打了她耳光後就離開了。

啊,不是這樣的。

實際上,他打了她三,四個耳光,一直打到她哭著喊救命,然後他不得不施展全身解數來安慰她。那時他的頭也很疼,眼前直冒金星。他努力使自己相信這是由於幹草堆太悶熱了才引發了頭疼,但其實並不是悶熱導致頭疼的,而是某種陰暗瘋狂的情緒造成的,當狗撕開他的褲子時他就感到了這種情緒。

“我沒有發瘋。”他在汽車中大聲說,迅速搖下車窗,讓夏天的熱氣和塵土味,玉米味以及肥料味吹了進來。他打開收音機,聲音放得很大,聽著帕蒂·佩傑的歌,他的頭疼減輕了一點兒。

這其實是控制自己情緒的問題——也是保持自己的工作記錄完美羌暇的問題。如果你做到這兩點,就不會頭疼了。他在這兩方面做得都越來越好,他已經不像過去那樣經常夢見他父親,在夢中,他父親歪戴著帽,沖他吼道,“你是個廢物,小崽子!你他媽的是個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