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6頁)

“萬薩特沒有任何朋友,而恩德斯尼沒有任何敵人。”迪裏說,“有人就是這樣愛走極端,不斷地將朋友和敵人除掉,直到朋友和敵人都沒了,只剩下非敵非友的人。”

“像我們這樣的一般人。”利普霍恩說。

斯特伯笑起來:“我覺得他很快就會把你劃到敵人那一類裏。”

戴爾伯特·L.斯特伯不是人們通常想象的那種FBI特工,利普霍恩常常這麽覺得。斯特伯上過FBI學院,為這個機構服務了半生,他比大多數人都要聰明,具有敏捷創新的頭腦,這令他在J.埃德加·胡佛【約翰·埃德加·胡佛(J.Edgar Hoover,1895-1972),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改制後的第一任局長,擔任此職直到一九七二年逝世】時代顯得特別格格不入,以至於被打發到印第安地方任職。由於在保留地發生的殺人案件都歸聯邦政府管,因此就成了他的案子。斯特伯已經在萬薩特案上鎖定了目標,在恩德斯尼案上也定出了。利普霍恩也有自己的目標。

斯特伯在看利普霍恩的地圖時,曾提出二號圖釘應當是三號圖釘的看法,也許他說得對。利普霍恩用三號圖釘代表威爾遜·山姆,慢走族人。已故的山姆先生五十七歲,是個牧羊人,有時候也是亞利桑那州高速公路部門的低級雇員。有人用一把鐵鍬從他的脖子後面砍了下去,砍的力度之大,使他毫無疑問地當場斃命。問題是他的死亡時間到底是什麽時候。山姆的侄子先是找到了叔叔的牧羊犬,它就坐在欽利比托峽谷邊上,低聲吠著,渴得半死。威爾遜·山姆的屍體在幹涸的河道裏,明顯是被拖下去的。屍體解剖結果顯示他與恩德斯尼死於同一時間。到底哪個先死的呢?大家都拿不準,沒有證據,沒有線索,沒有明顯的動機,什麽都談不上,除了那讓人沮喪的事實,即如果驗屍官是正確的,那麽同一個兇手在同一時間殺死了兩個人,這顯然是極為困難的事。

“除非兇手是個剝皮行者,”迪裏·斯特伯臉色陰郁地說,“你這家夥說得對,剝皮行者能飛,跑得比安了渦輪發動機的輕型卡車還快。”

利普霍恩不在乎斯特伯嘲笑他,但他不喜歡別人拿巫術來嘲笑,所以他板著臉沒笑。

現在回想起這件事,利普霍恩仍然沒笑。他嘆了口氣,搔搔耳朵,在椅子裏動了動身子。今天一看到地圖,他的思路就很快接上了上一次想到的地方。相對而言,一號圖釘在窗巖地區,接下來的兩枚則在窮鄉僻壞。

第一名受害者是一位公務員,年輕人,女性,比較老於世故,遭槍擊而亡。接下來的兩人都是男性,整天跟在羊群後面,比較傳統,估計說不上幾句英文,都是近距離遭襲致死。這是兩件不同的案子嗎?

看上去好像是這樣。窗巖的那件顯然是有預謀的殺人,這在保留地是絕無僅有的。後兩件發生在窮鄉僻壤的案子也有謀殺的可能,但看上去可能性不大。一把鐵鍬好像不算什麽合適的武器,而利普霍恩知道,如果一個納瓦霍人決心殺死某人,他多半會帶一個比切肉刀更好使的東西。

利普霍恩決定分開思考這幾樁案子,卻茫無頭緒;再將受害人視為一組,依然沒有進展。他單獨分析萬薩特的死,研究了關於這個女人的所有已知資料。像蛇一樣招人討厭——她就是這樣。人們不願意說死者的壞話,但又實在找不出什麽好話來形容伊爾瑪。伊爾瑪是個愛管閑事的人,伊爾瑪是個好鬥的女人,伊爾瑪是個愛生氣的年輕女人,伊爾瑪總喜歡制造麻煩。不過據利普霍恩所知,她倒是沒有拋棄自己的戀人。事實上,除了她的直系親屬外,唯一對她的死表現出悲痛的就是她那個交往了很長時間、顯然很忠誠的同居男友——在魯卡查卡斯的一所學校教書的老師。利普霍恩在處理謀殺案時,曾會懷疑那些遭到拋棄的前男友。但眼前這位,萬薩特被殺時,他正站在二十八個學生面前給他們上課呢。

郵件送來了,卻並沒有打亂他的思路,他一邊動作緩慢地整理著,一邊繼續專注在萬薩特的案子上。兩封來自FBI的傳真放在最上面。第一封的內容是吉姆·契遇襲事件的細節,利普霍恩很快地瀏覽了一遍,沒有什麽新消息。契沒有提供可追查的線索,他說他想不出有什麽人會朝他開槍。在現場留下腳印的那雙七號膠底跑鞋已經在拖車屋附近找到了,其足跡延伸至四百碼之外,終止的地方有汽車停留的痕跡,是輛輪胎嚴重磨損的車。並且地面上有一攤汽油,這表明那輛車要麽是停了很長時間,要麽就是嚴重漏油。

利普霍恩悶悶不樂地將這封傳真放在一旁,又是一個動機不明的案子!當然,如果硬要找,還是可以找到的。有人企圖襲擊警察,做這種事情的動機似乎非常明顯,且往往是很不愉快的。契是在開普屯拉戈長大的,好,查出契究竟幹了什麽招致如此報復的事應該由拉戈那邊的警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