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第4/13頁)

他們專注地盯著他。

“一個人從頭頂到肩膀的距離有多大,嗯,布魯諾先生?”

“呃——我不知道,”布魯諾說,“不過,我不懂您怎麽有辦法精確地說出來。”

“就是有辦法,”雷恩微笑著說,“每個人的尺寸會有差異,而且當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樣。我碰巧了解這個知識,是從奎西那裏得知的,他是我遇到過的人當中,對人的頭部生理構造了解最多的。女人從頭頂到肩膀的距離,介於九到十一英寸之間。我們就說,對達到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通過觀察一般的女人證實這點,甚至可以用眼睛估量。

“很好,那麽,路易莎的指尖碰到了兇手的鼻子和臉頰,這馬上告訴我們一件事——兇手長得比路易莎矮。因為如果他長得和她一般高,她應該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她摸到的是他的鼻子和臉頰,所以他一定比她還要矮。

“我能不能更精確地得出兇手的身高?能,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即六十四英寸高。她伸出的手臂到地板的距離,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那麽從兇手被路易莎碰觸的臉頰到地板的距離,也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或者說,從地面算起是五十四英寸高。如果說兇手的鼻子和臉頰部位距離地板是五十四英寸,那麽我們只要估計兇手從鼻子到頭頂的大約距離,就可以得到他的完整身高。就一個比路易莎矮的人來算,那個距離大約是六英寸,因此,兇手的身高大約是六十英寸,或者說整整五英尺。但是兇手是踮起腳尖站著的,所以要取得他的真實身高,你必須減掉一個人踮起腳尖所增加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估算出來那大約是三英寸,換句話說,我們的兇手大概是四英尺九英寸高!”

布魯諾和薩姆一副頭暈目眩的樣子。“我的天,”薩姆呻吟道,“我們還必須是數學家嗎?”

雷恩平靜地繼續說:“另一個計算兇手身高的方法如下:假設兇手和路易莎的高度相同,如我剛才所說,她應該會摸到他的肩膀,因為她的手臂是以平肩的高度直直伸出去的。但是她摸到的是他的鼻子和臉頰,這表示他的身高等於她的身高減掉他從肩膀到鼻子的距離,一般大約是四英寸,加上他踮起腳尖的三英寸,一共是七英寸,因此兇手比路易莎矮七英寸。後者的身高我已經說過,是五英尺四英寸,那樣算起來,兇手大約是四英尺九英寸高——完全證實了我原先的計算。”

“哦!”布魯諾說,“不得了,光靠一堆用眼睛做的估計,可以得出這麽確切的數字!”

雷恩聳聳肩。“你好像覺得很難,無疑我的計算聽起來也好像很難,然而這實在簡單得可笑。假設我給我的辯證留一點兒質疑的余地,假設路易莎伸出去的手臂並非恰好和地板平行,而是比她的肩膀稍微低一點兒,或稍微高一點兒。記住,這高或低的差距不會很大,因為她是一個盲人,盲人在走路時最習慣的動作,就是把手臂直挺挺地伸出去。但是我們就算成擡高或降低兩英寸吧,這顯然是一個很寬松的誤差了。那樣算起來,我們的兇手的身高就介於四英尺七英寸和四英尺十一英寸之間,仍然是個很矮小的人。你們可能還不服氣——我從巡官的眼睛看得出他仍不服輸——可能認為我對從鼻子到頭頂,或從鼻子到肩膀的距離的估計太肯定。這些你們可以自行檢驗。但是無論如何,路易莎摸到了踮著腳的兇手的鼻子,這個事實表示他比她要矮很多。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讓我下定論:她摸到的人一定是傑奇·哈特。”

他停下來喘了口氣。薩姆嘆了口氣。雷恩一解釋,一切就好像變得簡單得很。

“為什麽會是傑奇·哈特?”一會兒後雷恩接著說,“一個基本的解釋就足以說明。既然路易莎和馬莎是全家最矮的成人——她和馬莎的身高又正好相同——這點在宣讀遺囑、全家聚集的時候顯而易見,因此她摸到的那個人不是家裏的成人。屋子裏的其他成人也在考慮之外:埃德加·佩裏個子很高,阿巴克爾先生和他太太也都很高大,還有弗吉尼亞也是。至於外人,如果犯案的人不是家裏的人呢?呃,特裏維特船長,約翰·戈姆利,梅裏亞姆醫生——全是高個子,切斯特·比奇洛中等個子,但是一個中等個子的男人當然不至於比五英尺還矮好幾英寸!而兇手不可能是個全然陌生的外人,因為罪案的種種因素都證明他對這棟房子、對屋子裏不同人的飲食習慣、對四周的地形,等等,都十分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