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第3/13頁)

“好,由於下毒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所以無論路易莎那天晚上在漆黑的房間裏摸到的是誰——那一觸導致她昏迷——他就是我們要追捕的對象。你們記得,路易莎是在挺直站立的時候摸到兇手的鼻子和臉頰的,她伸出的手臂正好和地板平行,亦即在她肩膀的高度。你,巡官,事實上抓對了線索。”

巡官眨眨眼,臉紅起來。

“我不懂……”布魯諾慢條斯理地開口說。

平躺著的雷恩眼睛望著天空,沒看到布魯諾的嘴唇開合。

他平靜地繼續說:“巡官,你馬上說,由碰觸兇手鼻臉的證人的已知身高,我們可以推算出兇手的身高。太高明了!在當時、當場,我就想,你已經抓住明顯的證據,真相,或者說近似的真相,很快就會出來。但是布魯諾先生提出反對意見,他說:‘你如何知道兇手當時不是彎腰屈膝的?’——這是一個精明、機警的意見。沒錯,如果兇手確實彎腰屈膝,他的高度就會依彎腰屈膝的程度而有所不同,自然我們就無法推算他的身高。之後,我們沒有再進一步檢驗這個證據,你和布魯諾先生兩人也拋棄了這條線索。如果你繼續追查這條線索——

事實上,只要你低頭看一眼地板,就能跟我一樣,馬上得到真相。”

布魯諾雙眉緊鎖。雷恩哀傷地微笑著坐起來,轉頭面對他們。“巡官,站起來。”

“嗯?”薩姆一臉惶惑。

“請你站起來。”

薩姆好奇地從命了。

“現在,踮起腳。”

薩姆不自在地把腳跟提離草地,踮著腳搖搖晃晃。

“現在,仍然踮著腳,彎下身體——試著走路看看。”

巡官笨拙地彎下膝蓋,腳跟離地,試著依令行事,但他只顛顛微微地走了兩步就失去平衡了。布魯諾笑起來——巡官看起來像只發育過度的鴨子。

雷恩又微笑了。“你的這番嘗試證明了什麽,巡官?”

薩姆咬斷一根綠草,對布魯諾皺起眉頭。“別笑了,你這鬣狗!”他吼著,“證明彎腰屈膝的時候實在很難踮起腳。”

“非常好!”雷恩精神抖擻地說,“當然,就生理機能來說,可以辦得到,但是當一名兇手要離開犯罪的現場,我們當然不考慮會有踮起腳、彎腰屈膝走路的情況。踮起腳,有可能,但是不會又踮起腳又彎腰屈膝。那樣很怪異,不是人的自然動作,而且沒有意義,事實上,妨礙速度。換句話說,如果兇手在路易莎·坎皮恩碰到他的那一刻,正踮著腳要離開房間,我們馬上可以不考慮他同時還彎腰屈膝。

“地板告訴了我們一個簡單明了的事實。你們應該記得,翻倒的滑石粉上的腳印,從床到路易莎碰觸兇手的地點為止,都是鞋尖印——順便一提,從那一點開始,兇手改變方向跑出房間,所有接下來的腳印顯示,不止有鞋尖印,還有鞋跟印,而且間隔大了很多。”

“鞋尖印,”布魯諾喃喃自語,“可能嗎?這麽說我豈不是對這種事情太遲鈍了?我的記憶不是那麽清晰,的確是鞋尖印嗎?”

“是鞋尖印沒錯,”薩姆吼道,“閉嘴,布魯諾。”

“這裏,”雷恩平心靜氣地繼續說,“關於只有鞋尖印的事實,有一點附加證據,就是每一個鞋尖印距離下一個鞋尖印大約只有四英寸遠,對此只有一個可能的解釋:兇手從敲擊哈特太太頭部的床邊那點轉身以後,是踮著腳離開的,因此沒有鞋跟印。他接下來仍舊踮著腳走路,因為連續的腳印之間只有四英寸的距離,這是在受限的區域中踮起腳走路的正常距離。然後當路易莎·坎皮恩碰觸到兇手時,他是直立的——不是彎腰屈膝,記住——而且踮著腳!

“現在,”雷恩迅速說,“我們有一個計算兇手身高的基準了。讓我暫時打個岔。當然,我們能得到路易莎·坎皮恩的身高。在宣讀遺囑,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可以明顯地看出,路易莎和馬莎·哈特兩人的身高一樣,還有,她們是家裏最矮的成人。後來在拜訪梅裏亞姆醫生,參考他档案裏的病歷卡時,我確定了路易莎的準確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但是我自己其實並不需要那個確切數據。當她在描述當晚的遭遇時,我就估量了她的大致身高。我當時估計了她有多高——以我自己的身高來比較——並做了一個快速的計算。現在,請仔細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