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通往夢境的路(2)(第3/7頁)

然而,最終還是沒有找到那張紙片。

我認為小孩並沒有說謊。因此我相信那個孩子看到的紙張,就是他填寫單據時所本的原始資料。

可是我們始終沒能找到那份原始資料。

一開始上級也很期待那張紙片,一旦找不到時,氣氛就變得悲觀,認為小孩看錯的意見反成主流。於是上級也漸漸傾向兇手是單獨犯案的結論。

他的涉案已無庸置疑,上級也想早點結束範圍太廣的調查行動,讓事件有個了結。

可是我抗拒這種做法。

那張紙片的存在證明了背後有共犯。我甚至主張:考慮到兇嫌犯案當時的精神狀態,主兇嫌應該不是他才對。

和我有同感的辦案人員比比皆是,但上級的想法不一樣。

他們想讓事件早點落幕。因此最後以單獨犯案的說法結束了那個事件。

6

另外還有一名生還者,就是青澤家的幫傭,她才是真的可憐。

除了長期受到中毒後遺症之苦,有一陣子還被空穴來風地謠傳說是兇嫌。

恢復意識之後,她常常感到抱歉,喊著當初如果一起死就好了。她的家人也遭逢社會的冷眼看待,日子過得很辛苦。還好一家人團結一心,努力走過來了。

只有去見她和她的家人的時候,我才會對該事件的兇手感到身為人類該有的憤怒。和她們接觸時,我才感覺到自己做的是正常人的工作。

出院之後,她仍受苦於強烈的罪惡感。

調查本部解散了以後,我又去她們家。看到她對女兒哭訴:“我實在不應該活下來。”當時我真的很生氣。

同一天,我也去看了另一名生還者。

我想趁著還沒忘記那種憤怒之前,先去看她。

去看那個回到已經沒有家人存在的家裏、那個事件的生還者。

至今我仍常常想:她真的看不見嗎?我曾經見過許多人都有相同的想法,我也免不了會那麽想。

那天也是一樣。

我一進去時,她仿佛正在等著我開門一樣,早已經站在玄關後面了。

同時,在我報上姓名前,她已先喊出我的名字。

她穿著深藍色的洋裝。看起來像是喪服,醞釀出一種壯烈的美感。

她知道我在懷疑她。

大概從第一次碰面的時候起,她就知道了吧。

她是個直覺敏銳得嚇人的女孩。一如我在看到她的瞬間,就認定她是兇手一樣,她和我交談的瞬間也發現到自己被懷疑了。

我們見面談過許多次。除了反復要求她提出證詞外,也聽她說了家人的許多事。當然表面上我沒有提到任何懷疑她的話語,但我們彼此都心知肚明,知道自己分屬追蹤者和被追蹤者的角色。知道這一點的,也只有我們兩個。

我向她報告事件的結案。

我只說了一句:很遺憾。

相信她很清楚我說那句話的意思。

我抓起她的手,放了一只紙鶴在上面。我也給了另外一名生還者紙鶴。那是上下相連、看起來像是映在水中倒影,名為“通往夢境的路”的紙鶴。

我說明後,她用手觸摸,確定紙鶴的造型。

然後微微一笑。

刑警先生,我們好像這只鶴呀。

她緩緩地說。

怎麽說呢?

我問。

不知道耶,我就是這麽覺得呀?

她側著頭回答。

我們彼此沉默了一下。我覺得她似乎說出了什麽很重要的訊息,只是我無法明白。

你覺得夢是否會相連呢?

過了一會兒,她問。

如果是互相想念的人做的夢。

我回答。

真好呢,她說。

就這樣。

在那之後,我沒有再見過她。

7

那本書出版的時候,我人並不在日本。

當時我們正好和馬來西亞的警方進行研修和資訊交流。我是以教官的身分去的。那是一個巨大組織定期舉辦的教育制度,內容我也不是很清楚。

回國之後,我仍不知道那本書的存在。

告訴我這個消息的是以前的同事。他也是當初一起辦案的同事,他告訴我說:那本小說寫的就是該事件,作者好像是當時住在附近的小孩。

但我還是不為所動。一方面是因為那是個讓我嘗盡敗北的心酸滋味的事件,我不想看到它被隨隨便便寫成創作小說;二來自己也不想看到多余的描述,徒增不快。

但心裏面多少還是很在意。

由於剛好要到警視廳出差,想找本書在電車裏看,所以我自然便買了那本書。結果在車上忙著討論公事也沒有時間翻閱。

後來讀完那本書,又是拖了幾個月以後。

老實說吧,至今我仍怨恨馬來西亞。

不,我跟馬來西亞倒是沒有什麽仇,只是很遺憾那個時期自己不在日本。

如果出書當時就讀到那本書的話。

或者半年後也好,如果能夠早點讀到那本書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