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3頁)

安德魯鞠了個躬,離開了房間。

波洛和瑞斯又交換了眼神。

“彭寧頓先生,”瑞斯點了一根香煙說,“一點都不自在。”

波洛點點頭,說: “而且彭寧頓先生非常愚蠢地說了一個謊話,這讓他很焦慮。石頭滾下來的時候,他並不在阿布辛拜爾神廟裏。我——告訴你,我可以發誓,那一刻我正好從神廟裏走出來。”

“愚蠢的謊言,”瑞斯說,“但是這也能說明一個問題。”

波洛又點點頭。“不過,就目前而言,”他微笑著說,“我們需要小心謹慎地對付他,對吧?”

“沒錯。”瑞斯表示同意。

“我的朋友,我們兩個可真是知己知彼啊。”

就在這時,他們腳底下隱隱傳來一陣吱吱嘎嘎的震動。卡納克號起航了,往回開向謝拉爾。

“那串珍珠項鏈,”瑞斯說,“是另一件要弄清楚的事。”

“你有計劃了?”

“是的,”他看了看手表,“再過半小時就該吃午飯了,我打算在午飯結束時通知一下——只是說珍珠被盜了,要求每個人都留在餐廳裏,然後展開搜查。”

波洛點點頭,表示同意。“這個想法很好。不管誰偷了珍珠,應該還在那人手裏。來一番突然襲擊般的檢查,小偷就沒有時間把珍珠扔進水裏了。”

瑞斯拿了幾張紙,抱歉地嘟囔道: “我想進行調查的同時,把已知的事實簡要地列一個提綱,以免頭腦糊塗了。”

“這麽做非常好。方法和條理很重要。”波洛回答。

瑞斯寫了幾分鐘,字跡小巧而整潔。最後,他把勞動成果推到波洛面前。

“你有沒有什麽不同意的?”

波洛拿起了這些紙,從標題讀起。

琳內特·多伊爾謀殺案

最後見到多伊爾夫人還活著的是她的女仆路易絲·布爾熱。時間 : 十一點半(大約)。十一點半到十二點二十分之間,有不在場證明的人是 : 科妮麗亞·羅布森、詹姆斯·範索普、西蒙·多伊爾、傑奎琳·德·貝爾福特 ——沒有別人了。但是幾乎可以確定的是,作案時間是在此之後,因為手槍肯定是傑奎琳·德·貝爾福特的,但當時這把手槍還在她的手袋裏。

法醫鑒定完子彈之後才能確認犯罪使用的手槍是否就是這一把 ——不過,這種可能性非常大。

案發經過有可能是這樣的 : X(兇手)是傑奎琳和西蒙·多伊爾在觀景艙裏吵架的目擊者,他注意到手槍掉進了長椅下面。大廳裏的人全都走了之後, X拿到了手槍。他(或她)的想法是,大家會以為是傑奎琳·德·貝爾福特幹的。基於這個理由,某些人的嫌疑可以自然地排除 。

科妮麗亞·羅布森 : 在詹姆斯·範索普返回大廳尋找手槍之前,她並沒有機會回來拿手槍。

鮑爾斯小姐 : 同上。

貝斯納醫生 : 同上。

注意 ——範索普不能完全排除嫌疑,因為他可以把手槍放進口袋,但宣稱自己沒找到。

在間隔的十分鐘之內,任何人都有可能拿到手槍。

有謀殺動機的人可能有 :

安德魯·彭寧頓 : 基於他犯有欺詐行為而得出的推測。有一定數量的證據可以支持這一推測,但不足以控告他。如果大圓石是他推下來的,他一定是個抓住機會就要下手的人。顯然,這次兇殺並不是有預謀的。昨天晚上那對前情侶因為吵架而開槍,這就給兇手提供了一個理想的作案時機。

對彭寧頓有罪這一假設的異議 : 既然手槍是個對傑奎琳·貝爾福特不利的、有價值的線索,那他為什麽要扔進水裏?

弗利特伍德 : 動機 ——報復。弗利特伍德認為自己受到了琳內特·多伊爾的傷害。也許他偷聽到了吵架的內容,注意到了手槍的位置。他拿走手槍有可能是認為它方便順手,而不是因為要把罪名推在傑奎琳身上。這一點可以解釋把手槍扔進水裏的原因。可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為什麽要蘸著血在墻上寫一個 J?

注意 ——和手槍一起被發現的廉價手帕很有可能屬於弗利特伍德這種人,而非有錢遊客中的任何一個。

羅莎莉·奧特本 : 我們應該接受範·斯凱勒小姐的證詞,還是羅莎莉的否認?在那個時候,確實有某樣東西被扔進了水裏,而且據推測,這個東西就是被包在天鵝絨裏的手槍。

注意事項。羅莎莉有沒有殺人動機?也許她並不喜歡琳內特·多伊爾,甚至妒忌她 ——可是,這作為殺人動機則嚴重不足。只有找 到一個合理的動機,對她不利的證據才能使人信服。就我們所知,羅莎莉和琳內特·多伊爾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任何聯系。

範·斯凱勒小姐 : 包著手槍的天鵝絨披肩是範·斯凱勒小姐的,按照她本人的說法,她最後見到它是在觀景艙內。晚上她讓人們都注意到她丟了披肩,尋找之後,仍然沒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