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二天早上又下雨了。灰色的雨幕傾斜著披下來,像一片水晶珠子結成的掛簾。起床時我感到又倦又乏,站在窗前向外望著,嘴裏還殘留著斯特恩伍德姐妹濃烈、苦澀的味道。我了無生氣,空虛得猶如稻草人的口袋。我到廚房裏去喝了兩杯清咖。能讓你宿醉的,不光是酒精。這回是女人帶給我的。女人把我惡心到了。

我刮了臉沖了澡,穿好衣服,翻出雨披,下樓朝門外望去。街對面,往北一百英尺的地方,停著一輛灰色的普利茅斯轎車。就是前一天試圖跟蹤我的那輛,也就是我向艾迪·馬爾斯打聽的那輛。車裏也許是警察,如果一個警察手上有大把時間,並且願意浪費來盯我的梢的話。也可能是某個偵探界的滑頭,為了插上一腳別人的案子,正設法打探情報。也可能是百慕大主教,專程來批評我的夜生活。

我出門到後面的車庫裏取了車,繞道樓前經過那輛普利茅斯。裏面獨自坐著個小個男人。他發動汽車跟上來。看來他比較擅長開雨路。他靠得足夠近,碰上短的街區我還沒開出去他已經跟上來了;他又離得足夠遠,多數時間我倆之間總有其他車子。我一路開到大道,在我辦公樓旁的停車場停了車,走出來時,我的雨衣領子豎得很高,帽檐壓得很低,冰涼的雨水拍打著兩者之間的我的臉。那輛普利茅斯車停在路對面的消防栓前。我走到十字路口,等綠燈亮了穿過去又踅回來,靠近人行道和停泊的車輛。那輛車沒動。沒人下車。我走上前,猛地拉開它靠人行道一邊的車門。

一個眸子亮閃閃的小個男人縮在駕駛座的角上。我站在那兒探頭看他,雨點重重拍打著我的背。他的眼睛在盤旋的煙霧後面眨了眨。他的手不安地在纖細的方向盤上拍著。

我說:“還沒想好嗎?”

他咽了口唾沫,他唇間的香煙一上一下動著。“我好像不認識你啊。”他緊張地小聲說道。

“鄙姓馬洛。就是你想方設法跟蹤了兩天的人。”

“我沒在跟蹤誰,夥計。”

“那就是這輛破車在跟蹤。也許你無法控制它。隨你怎麽說吧。我現在要去對面咖啡店裏吃個早飯,橙汁、培根配雞蛋、吐司、蜂蜜、三四杯咖啡,再來一根牙簽剔剔牙。然後我會去辦公室,就在你正對面那棟樓的七樓。如果你心裏有什麽事困惱得受不了,來一趟聊聊吧。我今天挺閑,就是要給機關槍上點油。”

我由他眨巴著眼睛,自顧走了。二十分鐘後,我正一邊把保潔女工的《愛的夜晚》扔出辦公室,一邊打開一個粗糙的厚信封,地址是用老派的帶尖頭的筆跡寫的。信封裏有一張例行的短箋和一張淡紫色五百美元支票,寫明應支付給菲利普·馬洛,落款蓋伊·德·布利塞·斯特恩伍德,由文森特·諾裏斯代簽。這個早晨於是變得很美好。我正填著銀行的單子,門鈴響了,我知道狹小的接待室裏來了客人。是那個開普利茅斯車的小個男人。

“很好,”我說,“進來,外套脫了吧。”

我撐著門,他謹小慎微地徐徐走過我身邊,謹慎得好像生怕我會往他的小屁股上來一腳。我們在桌子兩邊落座,面對面。他個子特別小,不到五英尺三,體重幾乎及不上一個屠夫的大拇指。他有一雙略顯緊張的明亮眼睛,努力想顯得堅定,但那副“堅定”的樣子就像半塊貝殼上的牡蠣。他穿一身雙排扣深灰色套裝,肩膀處太寬,翻領又太大。外面是一件愛爾蘭花呢外套,敞著,有幾個點磨損得厲害。交疊的翻領之上,一條薄軟綢的領帶露出了大半,濺滿了雨水。

“也許你認得我,”他說,“我是哈利·瓊斯。”

我說我不認識他。我把一扁聽香煙推到他面前。他小巧幹凈的手指夾出一根,猶如一條鮭魚咬住蠅餌。他用台式打火機點完煙,擺了擺手。

“我來過這塊兒,”他說,“認識了一些本地人。以前常從胡內米角[1]運點酒過來。這行不好做啊,兄弟。坐著偵察的車,大腿上擱一把槍,屁股口袋裏塞著足以堵住運煤槽的一大摞錢。好幾回,還沒到貝弗利山我們已經給四批警察孝敬買路錢了。這行不好做啊。”

“可怕。”我說。

他向後一靠,他那張緊繃的小嘴向天花板吐著煙。

“也許你不相信我的話。”他說。

“我也許不相信,”我說,“也許相信。話說回來,也許我沒必要浪費時間做決定。你鋪墊了這麽多,跟我有什麽關系呢?”

“是沒關系。”他譏誚地說。

“這兩天你一直在跟蹤我,”我說,“就像一男的想勾搭某個姑娘,卻又缺少最後那一絲勇氣。可能你是要推銷保險。也可能你認識一個叫喬·布羅迪的家夥。可能性有很多,但我手上有很多正事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