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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她趕走了,”我最終說道。“我是說梅維斯。她告訴我她射殺了他。她拿著那把槍。跟你給我的那把一模一樣。你可能沒留意,你的那把槍開過火。”

“我對槍支懂得不多,”她溫柔地說。

“當然。我數了數裏面的彈殼,假設原先裏面是裝滿子彈的,發射了兩發。奎斯特是被一把點三二口徑的自動手槍射中兩次。相同的口徑。我在那間密室中撿起了空彈殼。”

“在哪兒,阿米哥?”

開始有些刺耳了。太多的“阿米哥”了,多得受不了。

“當然了,我不可能知道這是同一把槍,不過這值得一試。反正只會混淆一下視聽,讓梅維斯有喘息的機會。所以,我把他身上那把槍調了包,將他那把放在吧台後面。他的槍是一把黑色的點三八口徑手槍,更像他會攜帶的,如果他的確帶槍的話。即便是格子紋路的槍柄,你也可能會留下指紋,不過如果是一把象牙槍柄的話,你更容易在左側留下大量指印。斯蒂爾格雷夫不會攜帶這種槍。”

她的雙眼圓睜,眼神空洞而迷惑。“我恐怕我還沒有聽得很明白。”

“如果他要殺一個人,他一定會下手幹凈利落,讓他徹底死去,確定無疑。可是那個家夥站了起來,還走了幾步。”

她的眼中一瞬間閃過了什麽東西,立刻消失了。

“我還想說他甚至還說了幾句,”我繼續說。“不過他沒有。他的肺部都是血,他在我的腳邊死了。就在那兒。”

“可那是哪兒?你還沒告訴我是在哪裏——”

“我必須說嗎?”

她從酒杯裏啜飲了一口,微微一笑,放下酒杯。我說:

“小奧法梅告訴他地址時你也在場。”

“哦,是的,當然我在。”復原得漂亮。幹凈利落。不過她的笑容看起來更疲憊了。

“只是他沒有去,”我說。

她的香煙在半空中定住了。這就是一切真相。別無其他。香煙慢慢地向她的嘴邊移去。她優雅地吐了口煙。

“這就是從始至終的問題,”我說。“我就是不願正視這個最簡單的事實。斯蒂爾格雷夫就是威皮·莫耶,這是確鑿無疑的,不是嗎?”

“可能性極高。這點可以證明。”

“斯蒂爾格雷夫改邪歸正後,表現不錯。然後,這個斯坦跑來騷擾他了,想分點油水。我只是猜測,但這就是事情的起因。好吧,斯坦必須得去。斯蒂爾格雷夫不想殺害任何人——他從未因殺人罪而受到起訴。克利夫蘭的警察部門出來逮捕他。沒有懸而未決的指控。沒有謎案——除了他在一定程度上與一個犯罪集團有關聯。但他不得不擺脫斯坦。於是他故意讓自己入獄。後來,他通過賄賂監獄醫生離開了監獄,他殺了斯坦後,馬上又返回了獄中。殺人事件曝光後,那個讓他離開監獄的人就要逃之夭夭,湮滅所有可能證明他曾經出獄的記錄。因為警方很快會前來詢問。”

“合情合理,阿米哥。”

我審視著她,企圖找到破綻,可惜沒有絲毫破綻。

“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但我們必須要為這個家夥的聰明才智而鼓掌。他為什麽讓警方將他在獄中關了十天?答案一,讓他自己有一個不在場證明。答案二,因為他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遲早要曝光,那麽為什麽不給警方時間去接受呢?那樣一來,這一帶任何一個黑幫小子完蛋,警方就不會一直揪住斯蒂爾格雷夫不放、在他的頭上亂加罪名。”

“你喜歡這個想法,阿米哥?”

“是的。不妨這樣想,為什麽就在他出獄幹掉斯坦的那天、他會在一個公共場所吃午餐?如果真是他幹的,為什麽小奎斯特會恰巧在周圍按下快門,拍下那張照片?斯坦要是沒有被殺,這張照片就構不成任何證據。我喜歡人們走運,可這實在是太過走運了。另外,即便斯蒂爾格雷夫不知道有人拍下了他的照片,他也知道奎斯特的身份。一定知道。奎斯特自從丟了工作後,也許在那之前,就一直向他的姐姐要錢。斯蒂爾格雷夫有她公寓的鑰匙。他肯定了解一些她弟弟的事。結論就是,斯蒂爾格雷夫要殺斯坦哪天晚上都行,就是不會選在那個晚上——就算他原本有這種打算。”

“現在輪到我來問你是誰殺的,”她彬彬有禮地問。

“某個認識斯坦、能夠接近他的人。某個已經知道照片被拍下、知道斯蒂爾格雷夫身份、知道梅維斯·韋爾德馬上要大紅大紫、知道她與斯蒂爾格雷夫的關系將是醜聞,可是如果斯蒂爾格雷夫能被栽贓為殺害斯坦的兇手,那麽這段關系將是危險一千倍的人。認識奎斯特,因為他曾去過梅維斯·韋爾德的公寓,在那裏見過他,把他玩弄於股掌之間,他就是那種毫無招架之力的小夥子。此人知道那兩把骨柄、點三二口徑的槍登記在斯蒂爾格雷夫名下,雖然他只是買來送給幾個女孩子的,如果他自己身上帶槍,那肯定不會是登記過、會追蹤到他的一把槍。此人還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