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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的早晨涼爽明媚,格蘭特開車來到威格摩爾街。現在還早,街道上安安靜靜的;威格摩爾街的顧客們到周末時是不會待在鎮上的。花店正在用周六拿回的玫瑰花做成維多利亞的樣式,把那些松散的花瓣輕輕聚攏在一起。古董店則把那塊似真似假的地毯放在櫥窗的另一邊,以躲開清晨陽光所投下的疑惑目光。小小的咖啡館裏,店家給顧客正提供著自制的小圓面包,但面包並不新鮮,於是顧客要求上新鮮的烤餅,店家正為此苦惱不已,態度卻又傲慢無禮。服裝店則把星期六打折的標牌從櫥櫃上取了下來,重新恢復了原價。

格蘭特現在正驅車趕去見帝斯德爾的裁縫師,而案情的反復無常、進展不順讓他覺得不太開心。如果帝斯德爾的大衣是出自倫敦的裁縫之手,那情況就簡單多了,讓他們確認一下有沒有在衣服上用過這種扣子,尤其是在帝斯德爾的大衣上就可以了。這不會讓真相大白,不過卻可以離真相更近一步。但是在所有的裁縫店裏,帝斯德爾的大衣偏偏卻是在洛杉磯做的。“我的大衣,”他這樣解釋,“在這樣的氣候下穿得過於厚重了,所以,我就買了一件新的。”

這麽說合情合理,但是也太讓人難堪了吧。如果這件大衣是在倫敦正規的裁縫店裏買到的話,在五十年之內都可以隨時進去那家店,而店家並不會大驚小怪,反而會彬彬有禮(倘若你亮明身份的話)地告訴你他們用過什麽類型的扣子。但是誰能保證一家洛杉磯的店能知道他們六個月之前縫在大衣上的扣子樣式呢?而且還有,這顆扣子現在還要調查取證,是不可能送去洛杉磯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把使用過的扣子樣本寄過來,如果他們能夠記得起來!

格蘭特最希望的就是那件大衣能夠自動出現。一件遺棄的大衣,人們指證是帝斯德爾的,上面還缺了一顆扣子,這就是最完美的解決方案了。當帝斯德爾開車逃走的時候,穿著一件大衣,這是警長威廉姆斯對於正義所做出的貢獻,對於案件適當的宣傳。他之前找到一個農民,那個農民在星期四的早上大約剛過六點的時候,看到那輛車出現在韋德馬士十字路口了。大概是六點二十分吧,他這麽估計,不過他也沒有戴表。並不需要,不管陰晴,在一天的任意時刻,他都能夠報出時間。他當時正在趕著一群羊,所以那輛車遇到羊群便慢了下來。他十分肯定開車的就是一個年輕小夥子,而且還穿著深色大衣。不過他覺得他認不出來那個人,他沒辦法肯定——但是他認得那輛車。因為那天早晨他就只碰到了這一輛車。

威廉姆斯的另外一個貢獻看起來情況不容樂觀。他匯報說,傑森·哈默沒有待在他所說的那家桑德維奇的小旅舍過夜。事實上,他根本就不在桑德維奇。

所以,格蘭特就立馬放下了還未開動的腰花和熏肉,跑去見哈默先生了。他是在德文郡公寓的一間粉色套房裏找到哈默的,當時他穿著紫色的絲質晨袍,臉上有青色的短胡楂,身邊還放著樂譜。

“我一般不會在這麽早的時間點起床。”他說著,把一大堆寫著潦草字跡的紙張從椅子上推開,給格蘭特讓了個位子,“對於克莉絲出這樣的事,我還是略感傷心難過的。探長,我們曾是非常好的朋友。有些人覺得她很難相處,可是我不這麽覺得。為什麽呢?你知道這是為什麽嗎?因為我們彼此都覺得自己是無關緊要的人,而我們害怕別人發現這一點。你知道的,人們都是些無恥的渾蛋,當你表現得看起來像是有一百萬美元的話,人們就會來舔你的靴子。但是只要你不再重視自己,而一旦別人開始懷疑你的話,他們就會像螞蟻對待垂死的黃蜂那樣貶低你、吞噬你。第一次見到克莉絲的時候,我就知道她是在虛張聲勢。對於虛張聲勢這種事情,我了解得再清楚不過了。我就是這樣虛張聲勢闖去了美國,忽悠出版商給我的第一首歌發碟。這首歌風靡了大街小巷之後,他們才發現之前的我是在虛張聲勢。但是之後他們又覺得受到這種蒙騙也沒什麽,幹脆忘了就好。要來一杯嗎?是的,現在是有點早。我一般要到午餐時間才會喝的,這可是除了睡覺之外最為享受的事情了。按照合約來說,我還有兩首歌要寫,是為了——為了——”他漸漸悄聲了,“為了科因的新電影。”他接著趕快說了出來,“你曾嘗試過頭腦空空去創造歌曲嗎?不,不會。我覺得你肯定沒這麽幹過。不過,那絕對就是一種折磨。誰會去唱這些歌呢?那個叫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會唱。你聽過克莉絲唱《偶爾對我歌唱》嗎?”

格蘭特聽過。

“那才叫作聲情並茂的演唱啊!我承認我曾經寫過更好的曲子,而克莉絲將它唱出來,聽起來像是我寫過最為優美動聽的歌了。不管怎麽說,讓哈洛德那只蠢鳥站在台前嘰喳亂叫的話,那寫歌還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