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直面內戰(第4/8頁)

當涉及政治觀念時,定義所帶來的問題變得尤其尖銳。我們構建出一些名稱,以此來號召我們的朋友並且打擊敵人。同時我們也要為新的現象命名,既要能準確解釋這一現象——我們對它的體驗如何——也要有助於讓別人獲得同樣的理解。當我們試圖對類似“內戰”這樣的詞匯命名時,在給它下定義的那一刻,政治因素就浮現出來了。是什麽讓內戰成為“內”戰,而不是“外”戰?其中的不同之處將會永遠引發爭吵。又是什麽讓我們將暴力認定為“戰爭”呢?戰爭會造成一系列嚴重後果,而一連串的小沖突並不會。僅僅是這些問題的提出,就要求至少在某些方面進行一定的修正:比如什麽是“內”(什麽不是“內”)?什麽可以算是戰爭(什麽不算戰爭)?要斷定什麽是一場內戰,什麽不是,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在這一戰爭類別被創造出來之前,要談論其中的區別是難以想象的。

內戰並不僅僅是存在於觀察者的眼中,這個詞的使用本身往往就是戰爭參與者之間沖突的源頭。當權政府總是將內戰視為反叛者或者非法勢力對現有權威的反抗,特別是當這些反抗失敗以後。克拉倫登伯爵(The Earl of Clarendon,1609—1674)帶有保皇傾向地記述了英國17世紀中期的動亂,並將其命名為《英國叛亂和內戰史》(The History of the Rebellion and Civil Wars in England,1702—1704)。這樣就完全剝奪了叛亂者的任何合法性。[26]出於同樣的原因,一本長達70卷的《叛亂戰爭》(The War of the Rebellion)出版於1880—1901年,這是美國官方對於美國“內戰”的闡述,而此書很顯然是為了否定戰敗的“叛亂者”的立場。[27]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內戰中獲勝的一方,往往喜歡將他們的抗爭記載為“革命”,比如,美國和法國的“革命”。這種對立的話語使用起來非常容易:“我”是一個革命者,“你”是一個叛亂分子,“他們”正在打一場內戰。

如今的我們,有幸生活在長期和平的環境下,內戰對於我們更多的是一種記憶或者隱喻,而非真實的生活經歷。內戰現在多是以歷史劇和科幻遊戲的方式出現,更嚴肅一些的場合則是在政治辯論中和政黨之間的權力角鬥中。比如,在1988年,美國的國會議員紐特·金裏奇(Newt Gingrich)就曾說美國的政治猶如一場內戰:“就像格蘭特將軍在夏洛之役之後意識到這是一場內戰一樣,左翼政黨內心深處明白,只有一方得勢壯大,另一方才會淹沒於歷史之中。”所以金裏奇隨後做出了相應的戰略部署:“這場戰鬥必須按照與真正的內戰相符合的規模、持久性和殘酷性來進行。雖然我們有幸生於這個國家,內戰是以投票的方式進行,而不是在戰場上進行,然而內戰就是內戰。”[28]來看更為近期的例子,在2015年11月“達伊沙”恐怖分子襲擊巴黎之後,法國總理曼努埃爾·瓦爾斯(Manuel Valls)就斥責法國極右翼政黨國民陣線是在試圖發動內戰。他說,“我們國家面臨兩種選擇”:“一種是選擇極右翼勢力,那基本上意味著挑起分歧,而這種分歧可能導致內戰。另一種選擇是共和國及其價值觀,它們將會把我們凝聚和團結在一起。”[29]正當我寫作本書之時,不同國家的黨派內部,都因為政黨政治的不穩定性而引發了挑起“內戰”的指責,比如在美國共和黨中,英國的工黨中,以及整個巴西充滿火藥味的政治精英群體中。放眼全世界,民主政治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更接近“內戰”。

內戰無處不在。它存在於新聞標題中和戰場上,在人們的心中和腦海裏,也存在於對過去內戰的回憶和紀念中。一些國家認為他們從沒有發生過內戰,而另一些國家則將內戰視為他們最重要的一部分,比如美國。還有一些國家,比如伊拉克,國際上普遍認為是長期處在內戰中的。知悉歷史的好處,或者說不遺忘歷史帶來的詛咒是:我們知道,我們可以輕易而頻繁地使用內戰這個名詞,而內戰作為一種戰爭,從來不像使用這個詞所時所看起來的那樣穩定和透明。

然而,我們如何才能將內戰同其他類型的戰爭區分開來呢?尤其是當許多內部沖突擴張到國界之外,或者是引入外部的勢力加入進來之時。就如1990年在利比亞、盧旺達所發生的情況,以及更近期發生在伊拉克、阿富汗和敘利亞的情況那樣。這些戰爭可否被視為“內”戰呢?——從戰爭必須發生在一個共同體內部不同勢力之間的角度來看——當一個反叛集團中加入了跨國勢力,比如基地組織,或者有意挑戰世界現有政治秩序,宣稱自己意圖建立超國家組織,就如伊斯蘭國或達伊沙追求建立伊斯蘭哈裏發帝國那樣。內戰以如此多的多樣性——民族糾紛戰爭、分裂戰爭和民族解放戰爭,為了繼承權而引發的戰爭——遍布歷史和全世界,並且當現實情況使得我們無法將一個地區的具體暴力事件放入更大的集體行動中來分析,那麽,是否每一場內戰真的都是同一種類中的樣本呢?[30]在全球“新型”戰爭的大背景下,我們能否將具體的內戰從中區分出來?[31]簡單地說,什麽才是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