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論準備(第3/6頁)

德意志無法指望在地面投入數量優勢的陸軍,想要打破戰爭平衡所需要的數量優勢,它還差得遠。所以,德意志想要占上風,就不能寄希望於陸軍,因為地面戰它是不太可能戰勝的。德意志的戰爭計劃應該是,在別的戰場上還沒有取得勝利之前,自己的陸軍不能先失敗,也就是說,德意志地面抵抗應該拖到空中部隊取得勝利。

德意志在短期的猶豫之後,水面戰鬥的計劃就被放棄了,改為在水下打潛艇戰。根據一戰的經驗,潛艇更能讓敵軍的交通線受到致命打擊,同時也能保護自己的海岸線。所以,德意志海軍僅僅建造了少量巡洋艦,之後就大量建造潛艇。德國人很清楚,一旦戰爭爆發,海上的貿易就必須放棄。一戰的經驗告訴我們:就算你有大量水面艦艇,海上貿易也只能放棄。所以,未來戰爭要考慮一個問題:我們怎麽在沒有海上交通線的情況下,堅持到戰爭結束?

為了更好說明德意志的未來戰爭理念,我會引用最近由德意志總參謀部出版的《19××年戰報》的一些文件內容,這些文件是1928年1月由德意志總參謀長羅伊斯將軍遞交給德意志總理的戰爭備忘錄。

戰鬥意志和戰爭能力並不存在於敵軍,而在於敵國。因此,只有利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才能消滅敵國的戰鬥意志,把它們的戰爭能力徹底破壞。對於敵人來說,軍隊本身並不絕對重要,而只是相對重要,只能說明,能夠對我軍進行抵抗。或者說,只有在我軍采取行動時,敵軍才發揮一定的重要性。所以,從絕對意義上說,我們沒有必要摧毀敵軍。假定在世界大戰中,我們的潛艇在執行任務時如果能夠更加大膽一些,我們肯定可以贏得這場戰爭,我們可以讓敵軍在物質上沒辦法把戰爭持續下去。

而空軍則可以在沒有陸軍和海軍支援的情況下,直接對敵人的內陸心臟地區進行軍事打擊。空軍獨立作戰的能力強大到甚至可以不需要其他空軍單位的支援,所以,飛機是一種攻擊效果最好的兵器。

地面制勝,主要是靠剝奪敵軍地面部隊的全部抵抗能力,使之不能保衛國家領土,從而打開攻占其土地的通道,占領其各種中心,最終強令對方服從於戰勝國的法律。所以,陸戰的首要任務就是徹底消滅敵人的戰鬥力量和物質力量,粉碎他們的盔甲,後面就可以對敵國采取進一步行動了。一戰證明了,這個方法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煎熬,消耗大量財物之後才能完成。

水面制勝,主要依靠海軍的行動,截斷敵人全部的海上供應,迫使它無法維持戰爭。但是除了特殊情況,也要耗費很長的時間才能達到這個目標。在世界大戰中,就算我們從戰爭開始就被迫放棄了海上交通,但是我們的海軍也仍然堅持戰鬥了好幾年。

空中制勝,則只需要通過空襲,讓敵國人民無法生活下去就可以了。空襲的好處是可以不受限制,隨意選擇進攻目標。地面行動只能針對敵軍陸軍,水面行動只能針對敵軍海軍和水面非軍事的資源基地,而空襲則可以隨意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目標,無論是針對陸軍、水面資源基地、空軍,或者敵國本身。它一般是針對抵抗力量最為薄弱的目標進行,也就是敵國本身的不設防國土。

目前,把航空兵和毒氣結合起來使用,就可以對敵人最核心和最脆弱的地方進行有效的打擊,也就是對敵人最重要的政治、工業、商業及其他中心進行襲擊,以此來削弱敵人的抵抗意志,直到把這種意志摧毀為止。

要想逼迫敵人在空中這個戰場決戰,就要壓制陸上和海上的戰爭,以防止敵人在陸上或海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換句話講,就是必須擋住敵人的陸上軍隊,並且不管海上交通是順利還是受阻,都能使國家的生活維持下去。

以上這些都是針對一般情況而言,因為我國有特殊情況,所以我們應該記住以下幾點:

1.由於我國特殊的政治和地理位置,不管與哪個海軍強國作戰,都不能寄希望於我們的海上交通。即使如今我們有優勢的海上艦隊,也不能保證海上交通的安全,這些敵人都已經知曉了。因此,縱使擁有比敵人更強大的海上艦隊,我們也不得不放棄我們的海上交通,就算有人知道怎樣使用潛艇部隊,結果也不會有例外。另外,即使我們的海上艦隊的確占有優勢,並能成功阻止敵人的海上交通,那我們也只能對其中的一個敵人——英國,才能取得決定性的勝利。所以,其他國家都有陸地界線,通過邊界線至少可以進口供需品;而能達到決定性結果的國家也就是海上力量最強大的國家,和它作戰想取得勝利,即使有可能,也必將十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