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中作戰(第3/6頁)

第一個擁有獨立空軍的國家,在其他國家效仿它之前,在軍事地位上是占絕對優勢的,因為它擁有一支真正威力巨大的進攻部隊,而其他國家僅僅依靠的是一些航空輔助手段。為了建立各國之間的軍事平衡,其他國家無疑將向它學習。

為了了解空戰的發展,我們考慮兩種情況:擁有獨立空軍的A國與沒有這種空軍B國之間的戰爭,各自擁有獨立空軍的兩國之間的戰爭。

一支獨立空軍必須永遠處於備戰狀態,否則就喪失了它90%的功效。它的速度應該是,任何時候,不論它的作戰基地分散得多遠,它必須在幾小時內沿線集中準備作戰。如果分散在全國的民用航空也是空軍組織的一部分,那麽它們也要能以最快速度與空軍集中在一起。總之,獨立空軍的組織應是有制度和後勤保障的,一旦發生戰爭,它便能立即開始行動。

現在我們討論一下第一種情況。A國獨立空軍開始進攻,要在B國準備過程中將其征服。假定B國迅速動用了它全部軍事航空,它只有驅逐機和轟炸機能參加戰鬥,其他飛機只能配合陸海軍作戰。很明顯,B國的驅逐機部隊是阻止不了A國獨立空軍的。假定A國空軍有足夠的空戰隊,它將重創B國驅逐機部隊,這樣A國空軍將破壞B國航空戰隊、維修和生產中心,迅速奪得制空權。

一旦奪得了制空權,A國的空戰隊自然不再是單純保護轟炸隊,它將在轟炸時壓制高射炮的火力,轟炸敵人部隊集中點、供應列車、乘車或步兵縱隊等。如果能制造出強大的改裝設備,這些空戰隊就能迅速成長為一流的轟炸隊。因此,只要奪得了制空權,A國空戰隊將沒有任何危險地在敵方領土攻擊,以最快速度征服對方。

A國空軍轟炸鐵路、車站、居民點、軍需供應站和其他重要目標,就可以阻撓B國陸軍的動員活動。它轟炸海軍基地、兵工廠、油庫、錨泊戰艦和商用港口,就可以阻撓B國海軍的有效活動。它轟炸最重要的居民中心,就可以使全國陷入恐慌,迅速摧毀B國的精神和物質抵抗。

上述情況不是誇大其詞的描述,只要看看意大利的地圖,設想自己是它的鄰國獨立空軍的司令就可以了。他的空軍每天可以摧毀50處半徑250米的區域,思考一下要多少天可以實現上述目標?還要意識到,在航空飛速發展的時期,即使這支隊伍隔天出去行動,每天也將有1000架飛機,也僅需要數千人加以掌控就可以了,這樣大家就可得出自己的結論了。

從另一方面講,這種空中進攻的精神效果比物質效果更大地影響著戰爭的進度。一個轟炸隊對城市中心的攻擊,對居民的沖擊是最可怕的。在一個500米直徑的市中心可能出現這種情景:幾分鐘內,20噸高爆炸彈、燃燒彈、毒氣彈如雨點般落下,接著爆炸——大火——毒氣擴散——阻止人們接近被炸區域,火勢蔓延,毒氣擴散,一切生物癱瘓。第二天城市生活將中斷,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重要交通幹線的樞紐上,交通也將中斷。

一個城市一天中發生的事情同樣可以在更多的城市中發生,即使沒有通信設備,消息也會傳播得很快,那麽試想:沒有遭遇攻擊卻面臨同樣威脅的其他城市的居民是什麽狀態?在這種威脅下,政府當局還能維持秩序嗎?市政服務和生產還能正常進行嗎?時刻面臨著死亡和破壞,正常生活是不可能的。如果第二天有更多的城市被炸,驚恐的人們只能逃到偏遠的鄉村躲避空襲,這是不可阻擋的。

遭受到這種致命的空中打擊的國家,它的社區結構只能徹底瓦解。很快地,人們為了自保,為了結束這種恐怖的生活,將會奮起要求結束戰爭——而這一切都將發生在陸軍和海軍的軍事動員之前!我並沒有誇大這種情況,回想一下當時發生在布裏西亞的慌亂場景:在一次轟炸遇難者的葬禮上,一個送葬人竟把飛鳥當成了飛機(上一次的轟炸規模與我所描述的可說是微不足道的)。

現在討論第二種情況:兩國都擁有獨立空軍,這比第一種情況更激烈。主動出擊的國家將比敵國占有優勢,或者說粉碎敵人即將發起的進攻是十分重要的。為了簡單,我們假定兩支獨立空軍同時開始行動。空戰的基本觀念是:承受敵方攻擊的同時,運用一切手段對它造成更大的損害,所以一支獨立空軍絕對不可糾纏於敵軍的活動,它唯一的目標就是以最短時間給敵人最大的陸上損害,而這取決於它的空軍實力和對敵方目標的選擇。從而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分散敵軍獨立空軍的戰鬥力,誤導它的主要目標,分散任何人力、物力、經費和設備,都可推遲戰爭進程。

我已指出,選擇敵人目標是空戰中最棘手的事情,當雙方都擁有獨立空軍時更是如此。在這裏,一次戰爭中敵人遭受的損失與其恢復戰鬥力之間的平衡關系是取得最終勝利的關鍵所在。為了防止敵人首先對我打擊,發動這種攻擊越快越好。當然,敵方仍有可能用其獨立空軍奪得制空權,最終取得勝利。但如果能順利地先行出擊,並使敵國陷入混亂,那麽敵國也就可能沒時間奪得制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