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督教會治理機構的發展(第4/5頁)

主教是教會理所應當的管理人,公共錢財全交給他一人負責,既無賬目也無人監督。長老的職責只限於教務活動,一些執事更無實權,只是專門雇來管理和分發教會平日的進項。如果我們相信西普裏安激烈的言辭,不知道他的阿非利加兄弟之中,有多少人在執行職務時,不僅犯下福音教規每一條戒律,而且更違背了一切道德原則。這些不忠實的管理人,有的把大量教會財富用來獲得肉體上的享樂,有的用來牟取私利,或任意盜用,或拿來放高利貸。但是,只要教民的捐獻還是出於自願,沒有受到任何強制,就不能隨意濫用奉獻者的信任。運用慷慨捐獻的錢財時,教會應表明自己是一個具有公信力的團體。有一部分款項專供維持主教和教士的生活,撥出足夠的經費用於公眾禮拜儀式,這種儀式中最令人感到愉快的部分稱作“阿嘉庇”的“愛之宴”。此外全部余款都屬貧民所有的神聖財產,由主教考慮後決定,按一定比例用以維持本區的孤兒寡母、老弱病殘的生活,接濟外來遊子和朝聖者,以及援助囚徒和被俘人員,特別是忠於傳教事業而遭受苦難的不幸人士。一種慷慨互通有無的做法,能把最遙遠的行省也相互連接起來。規模較小的教會愉快地接受比較富裕兄弟的捐獻,這種制度的目的在解救人們的苦難,而不是獎勵那些為教會建立功勛的教徒,對基督教的發展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異教徒雖然嘲笑新教派的這項原則,但從人道主義思想出發,也承認其確能發揮仁德之風。[345]眼前可以得到救濟,將來還可以得到保護,許多即將淪入貧病和衰老之中的不幸,在塵世受到忽視,就會投入教會溫暖的懷抱。我們相信照當時盛行的不人道做法,常有許多嬰孩被父母遺棄,他們被虔誠的基督徒救出,免於死亡,再依靠公共積累的資金,使他們接受洗禮、得到教育,維持生計。

(四)教會處理贖罪問題的原則

一切社團,對於拒不遵守或違犯經大家確認的規章制度的成員,都具有不容置疑的權力,可以將他們排除在社團組織應享有的福利之外。基督教會主要對一些重要的罪犯行使此權力,特別是那些犯有謀殺、詐欺或淫亂罪的人;那些宣揚已被主教團斥為異端邪說的始作俑者及其追隨者;還有那些受洗之後,不論是出於自願還是被迫,仍舊進行偶像崇拜活動,玷汙自身聖潔的不幸人士。開除教籍將會產生世俗和宗教兩種性質的後果,凡受到這種處分的基督徒,無權參與信徒的宗教活動,原來的教友關系和私人情誼都將全部斷絕。他們也會因為不敬神靈,而使自身變成原先崇敬自己或曾經喜愛自己的人所厭惡的對象。而且,被正統宗教團體開除會籍這一事,就足以在品格上留下可恥汙點。所以一般人即使不是避若蛇蠍,起碼也都懷有戒心。

不幸被驅出教門的信徒,處境十分痛苦和悲慘。一般而言,他們的恐懼往往甚於苦難。參加基督徒團體最大的好處就是有希望獲得永生。有一種可怕說法,說是神靈已把天堂和地獄的鎖鑰,交給那些有權判定誰有罪的教會統治者,而被開除教籍的人也無法從心中抹去這一說法。異端分子因為原來就有明確的目標,並可自我陶醉,認為只有自己有獲得真正的得救道路的希望,力圖在另行組織的會眾中,重新得到他們已不可能在基督教大團體裏得到的世俗和宗教上的安慰。但那些一時失足犯下過失,或進行偶像崇拜的罪人,幾乎無不感到自己的墮落處境,總是殷切希望重新回到基督徒的大家庭裏去。

有關如何處理悔罪者的問題,有兩種對立的意見,一種主張勿枉勿縱,另一種主張寬大為懷,因而使得原始教會分為兩派。嚴格和固執的道德家永遠排斥這些罪人,即使他們願意以最卑下的身份,回到被自己玷汙或背叛的神聖教會中來,也要讓他們帶著有罪的良心,永遠處於悔恨之中。他們只能抱著一線微弱的希望,經由從生到死的懺悔,也許能感動至高的神。[346]基督教會中最純潔最受尊敬的人,在實踐和理論方面都抱著較溫和的態度,寬恕的大門和天堂一般都不會對重新回來的悔罪者緊閉。但是,為此要建立一種嚴厲和正直的懲罰方式,一方面幫助罪人滌清過錯,另一方面對旁人產生儆戒作用。悔罪的人要很謙卑地公開認錯,接受齋戒而面容憔悴,身穿麻布衣服,匍匐在會場門口,含淚請求饒恕所犯的罪行,懇請所有信徒代為祈禱。[347]如果罪行的性質屬於十惡不赦,接連幾個年頭的懺悔,也不足以滿足神的正義要求。

因而,一些罪人、異端分子或叛教者必須經歷緩慢而痛苦的過程和步驟,才能獲得允許,逐步重新回到教會懷抱。至於永遠開除教籍的處分,只用於罪行異常嚴重,怙惡不悛的罪犯。基督教會懲戒條例的施行,視犯罪情節的輕重和次數的多寡,由主教裁量做出不同裁決。安錫拉和伊利貝裏斯兩個宗教會議,[348]一在加拉太,一在西班牙,幾乎在同一時間舉行。但仔細對比他們各自保存至今的教規,則似乎代表了兩種南轅北轍的精神。一個受洗後還一再向偶像獻祭的加拉太人,經過7年悔罪便可能得到寬恕,而如果他曾引誘別人效仿,也只是在被驅逐的年限之外再加3年。但是,不幸的西班牙人如果犯了同樣罪行,卻完全被剝奪和解的希望,甚至死後也得不到寬恕。他所犯下的偶像崇拜罪,名列十八大罪之首,而其他十七項罪過的處罰也都同樣可怕。我們在這裏不妨指出,其中也包括誹謗主教、長老乃至教堂執事等罪在不赦的過失。[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