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督教會治理機構的發展(第3/5頁)

無論從政治還是宗教的角度來看,可以預見羅馬必會受到各行省的尊重,很快就會使各行省臣服。帝國首都的教徒團體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羅馬教會是西部最古老的教會,規模最大而且人數最多。許多其他的基督教組織,都是經由羅馬教會傳教士虔誠的努力而建立起來的。安條克、以弗所和科林斯,因有一個使徒作為奠基人而備感榮耀,台伯河兩岸卻有兩位最傑出的使徒在此傳道和殉教。[337]羅馬主教很謹慎地要求繼承聖彼得本人和職位所享有的一切特權,[338]意大利和各行省的主教,願意承認他在基督教貴族政治中具有排序和聯合上的首席地位。不過專制君王的權力因被人厭惡而受到抵制,就像雄心萬丈的羅馬守護神,從亞洲和非洲各民族身上體會到對精神統治的抵抗,這甚至比抵抗世俗統治更為激烈。愛國的西普裏安用絕對權威統治迦太基教會和行省宗教會議,堅決而有效地反對羅馬教皇的野心。他運用手段把自己的企圖和東方主教的利益聯結,且像漢尼拔一樣,在亞洲尋找新同盟。若說這場布匿戰爭沒有血流成河,並不是鬥爭雙方的高級教士態度溫和,而是由於他們沒有作戰的能力,僅有的武器是互相辱罵和開除教籍,在整個爭論的過程中,配合憤怒和吶喊,拼命向對方叫囂。每當現代的正統天主教徒不得不把那些宗教鬥士進行爭論的細節(他們的情緒是如此激烈,似乎只有在元老院和軍營中才有可能出現)與一個教皇、聖徒以及殉教者相聯系起來時,總會感到十分苦惱。

教會權威的發展使“僧俗”間產生重大差別,就此點而言,當時的希臘人和羅馬人根本無法理解。“俗人”這名稱包括全體基督教人民,“僧人”專指被特別選中從事宗教活動的人員。正是這一類值得贊美的人,構成現代歷史最重要的主題,但不一定總是最有啟示意義。僧俗之間相互的敵對情緒,有時會破壞新生教會的安寧。但是整體的熱情和活動卻會在共同的事業中聯合起來,對權力的愛好(經過最巧妙的偽裝)會進入主教和殉教者的心胸,驅策他們增多教民的人數,擴大基督教帝國的疆界。他們沒有世俗的力量,很長一段時間受到當局的制裁和壓迫而不是幫助。然而他們卻早已得到兩種治理武器,並在自己的社團內部有效加以運用,那就是恩賜和懲罰,前者來自虔誠信徒的慷慨捐獻,後者則出自信仰所產生的敬畏。

(三)教會財務的管理和運用

受到柏拉圖衷心賞識的[339],存在於嚴謹的艾塞尼教派[340]之中的共產制度,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曾被原始教會采用。最早一批信徒在宗教狂熱的促使下,賣掉自己深感厭惡的世俗財產,把獲得的價款呈獻在使徒腳下,然後大家平均分配。隨著基督教的進步,這種慷慨捐贈的制度無法維持而遭到廢除。因為當財富落到不像使徒那麽純潔的人員手裏,他們人性中的自私成分復蘇,財富不僅遭到濫用,也破壞了道德和紀律。因而後來改信的教徒準許保有世襲財產,可以接受遺產和遺贈,通過合法的貿易和生產,擴大各人獨有財產的數額。傳播福音的執事只接受適當的部分錢財,並不要求全部捐獻。在每周或每月的集會上,每個信徒根據需要的迫切性、財產的多少和虔敬的程度,自願適當捐助以充實公共基金之用,奉獻數量不論如何微薄,都不會被拒絕。根據大家經常受到的教誨,知道摩西律法中有關什一稅的條款,仍是每個人的神聖義務。此外,既然在一種不很完美的紀律要求之下,所有的猶太人都奉命交出財產的十分之一,那麽基督的門徒就應該使自己顯得更加慷慨,[341]並通過放棄很快必將隨世界毀滅的多余財富,以立下莫大的功德。[342]一般而言,每個教會的收入多少沒有定準,隨著教徒的貧富狀況而有很大差異。同時教徒在偏僻的鄉村相當分散,在帝國的大城市又非常集中。

德西烏斯皇帝在位時,行政官員認為羅馬的基督徒擁有極為可觀的財富,這一點從宗教儀式中使用的金銀器皿可以得知。許多新加入的教徒,為增加教派共有的財富,賣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完全置子女的利益於不顧;父母成為聖徒,子女卻常變成乞丐。[343]對於局外或敵對人士的揣測之詞,本不應完全信以為真,不過在這個問題上,從下述提出具體數字或表示明確概念的兩個情況來看,揣測之詞相當可靠。就在同一個時期,迦太基主教忽然發起募捐,贖回被沙漠地帶蠻族俘虜的努米底亞弟兄,竟然能從遠不如羅馬教會富足的社團募到10萬塞斯退斯(大約850英鎊)。在德西烏斯時代之前的100年,羅馬教會有一次從希望在首都定居的本都人手中獲得一筆逾20萬塞斯退斯的巨額捐款。這些奉獻大部分都是現金;當時的基督教社團既不願接受,也無力承受一定份額地產的拖累。當時有若幹法令涉及不準轉讓的規定,任何團體未經皇帝或元老院特許和敕令,禁止擅自接受不動產的捐獻或遺贈。對於最初受到皇帝和元老院的蔑視,後來又成為畏懼和嫉妒對象的一個教派,是不會輕易給予其特準的恩典的。不過據記載,亞歷山大·塞維魯當政時出現一件事,指出這種限制有時並不發生作用。通過鉆法律漏洞加以規避,基督教可以在羅馬境內占有土地。[344]隨著基督教的發展和帝國日益增加的政治混亂,這類嚴格的法律在執行時漸趨松弛。到公元3世紀結束之前,許多數量可觀的地產,都贈予羅馬、米蘭、迦太基、安條克、亞歷山大裏亞以及意大利各行省大城市極為富裕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