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縣小吏舞弊案(第5/11頁)

這七十二石罰款,名義上由杜山與江張本舟分攤,一人三十六石。

江張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戶人家分攤負擔。他們雖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來了。只是苦了杜山。本來五人均攤罰款,一人只需負擔十四石四鬥。現在那四個人合為一人,自己負擔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縣便按程序上報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時發給彭縣主簿,責成他們監督人犯繳納前糧以及罪谷。

到了這一年的十月份,這四戶人家總算把沒完成的解額與罪谷繳納完成,逃過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絕望。

當初戶房安排給他的解額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別說還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後來的供狀裏,自承當時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這時,杜山忽然聽說,那四家人是靠陳佐捏造出一戶假人才得以過關的。他大為憤怒,如果當初陶、陳二人沒有收取賄賂,如果王廷用沒來敲詐,他說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額,不用受這麽多罪。

這兩個人是罪魁禍首,拼上自己破產,也不能饒過他們!杜山暗暗下了決心,可是縣裏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只能去成都府裏投訴。

可告官也不是那麽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了定論,想要翻案太難,而且也沒什麽可翻的,他確實沒完成。得選一個好切入點,才能引起上級高度重視。

杜山大概得了一位高人指點,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狀子,對自己的事只是約略一提,重點放在了“李代桃僵”這件事上。他控訴陳佐這個刁吏,明知胡知縣前來盤查錢糧,仍收取賄賂,偽造戶籍,替那四戶遮掩罪行。

這一招特別狠。領導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魚肉百姓也就算了,上峰來查賬也敢弄虛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裏了。

這一劍,就戳到了要害。

杜山的招數不僅如此。他在狀紙裏還特意提了一句,說彭縣上一任楊知縣,曾經打算要革除陳佐、陶成、王廷用、劉本敖等人,結果反被他們聯手陷害而死。這些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剝害鄉民。

這一招就更狠了。

這幾個人到底有沒有陷害楊知縣、怎麽陷害的,後人永遠不可能知道了。但這種事情,在當時很有可能發生。

知縣是科舉出身,精熟典籍,卻未必了解庶務,何況他又是流官,幹幾年就要調走。胥吏們雖然地位卑賤,卻深諳鄉情,彼此抱團,把持著大部分基層政務。所以在縣衙的生態圈裏,胥吏集團可以和縣太爺相頡頏。真逼急了,胥吏們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縣生生逼走。

在崇禎朝的廣州府新安縣,曾有過這麽一個案例:新安縣裏有個胥吏叫陸榮祖,想要謀求一個職位,可負責選拔的承行吏員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絕了他的要求。陸榮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毆打致死。這麽一起嚴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縣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了陸榮祖。直到苦主上告廣州府,兇手才得以伏法。當時的廣州府推官顏俊彥在判決裏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見有時候知縣也是弱勢群體。

《吏治懸鏡》裏對胥吏的兇悍,描述得更加精準:“本官稍有瑕疵,輒指為把柄,講呈說告,恐嚇多端,賣訪勾窩,陷害無罪。於是長厚受其挾制,莫敢伊何;嚴刻者化為癡呆,憚於用罰。”

知縣上任,往往會帶至少兩個師爺幕友,一個精通刑名,一個精通錢糧,分派到六房,就是為了從胥吏手裏稍微奪回主動權。

不過胥吏欺官這種事,很少會拿到明面上來說。朝廷體面還要不要了?官員威嚴還留不留了?杜山一紙狀書戳破了這一層窗戶紙,直接指控陶成、陳佐等幾個人欺官,操控縣治,連知縣都坑死了。結果整個案子從一樁賄賂小事上升到了“彭縣還姓不姓朱”的問題,不由得上峰不上心。

這一份狀書,於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遞交給成都府。

一般來說,此類案件會交由成都府推官負責審理。不過推官業務很多,未必每天都在,因此在這之前,公堂還有一個預審環節。

成都府的公堂,每天會有兩名刑房吏員值守,一個叫直堂吏,一個叫直印吏。直堂吏負責預讀上交的訴狀,初步判斷其性質,並簽發牌票,召喚涉案人員等;直印吏則負責記錄公文往來,他的手裏有一個簿子,上面寫今天哪一房收到公文幾道,用了幾次印,有幾封訴狀上交,有幾道牌票發出,等等。兩者互相配合,也互相監督。

二十三日這一天,值班的直堂吏叫楊漢采。他收到杜山的訴狀,先讀了一遍,並沒有急著轉交。這個指控很敏感,不能偏聽一面之詞。推官老爺就算要審,也得等原告被告到齊了再說。直堂吏的主要工作,就是預先把相關人等材料準備齊全,讓老爺可以直接升堂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