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下透明(第5/10頁)

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南直隸諸府和江西三府搞過一個叫作“均工夫”的試點制度。規則很簡單,按田地數量征賦役:每一頃地,出一個壯丁,農閑至京城服三十天徭役。如果田不夠一頃,可以幾家合出一丁;如果田多人少,也可以出錢雇佃農去服役。

這是一個無奈的折中做法。因為那時老百姓跑得到處都是,沒有戶籍來制約。官府幹脆不按人頭征稅,而是把賦稅折到田裏。你人可以跑掉,但土地總跑不了吧?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還發布詔書說:“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令官司送納。”這是在向民間征集散落的元代戶籍殘本。緊接著,第二年,朱元璋又宣布:“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許妄行變亂。”

【注釋】

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令官司送納:戶籍賬冊還是有根有據為好,朕已下令總兵官注意征收元時戶籍殘本,或者它們已經失散於軍、民之間,如果能找到的話,允許地方官府送交上來。

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許妄行變亂:每個人的戶籍必須以原先的戶籍為準,不得擅自改變。萬歷年間,《大明會典》重申,所有軍人、農民、驛站工作人員、鹽場工人、醫生、天文星象觀察者、工匠、樂工,都不可以擅自轉行。如果偷偷改變戶籍記載的職業,想換輕松工作的,抓住你就要打八十杖。

你在元代是什麽戶籍,現在還是什麽戶籍,別自己亂改。在新戶籍建起來之前,權且用舊戶籍管著,先把人攏住了再說。

無論是“均工夫”還是“原報抄籍”,都只能臨時救個急。真正想讓大明長治久安,還得盡快把新的戶籍體系建起來才行。朱元璋手下有一位大臣叫葉伯巨,他把這個道理說得特別直白:“夫有戶口而後田野辟,田野辟而後賦稅增。”

為此朱元璋輾轉反側,到處開會調研,最後還真讓他尋到一個辦法。

寧國府有個叫陳灌的知府,在當地搞了一個戶帖法,成效斐然。朱元璋深入研究了一下,覺得這個建戶籍的法子特別好,又是經過實踐檢驗的,完全可以作為樣本在全國推行。他決定拿來先用用看。

時間很快推移到了洪武三年。

洪武三年對大明來說是個特別重要的年份。在這一年,朝廷相繼出台了各種政策,重修了官員殿陛禮法,制定了王府官制、五等勛爵,明確了明代科舉的框架。一個新生政權,正緩緩走上正軌。

在這一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朱元璋頒布了一道聖旨,鄭重宣布戶帖制在全國推廣上線。

“戶帖”這個詞不是明代原創的,它最早見於南齊,在南北朝至唐宋的史料裏時常可見,是一種催稅到戶的術語。不過在明代,這個“戶帖”的內涵卻變得很不一樣。

不光內涵不一樣,連口氣都變了。

朱元璋的這道聖旨,在中國的皇家文件裏極有特色。要知道,一般的聖旨正文,在皇帝形成意見之後,都會交給專家潤色一番,使之駢四儷六、辭藻雅馴,看起來高端大氣上档次。而朱元璋的這份“戶帖諭”,卻是一篇原汁原味的“口諭”。

聖旨是這麽說的:

說與戶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只)是戶口不明白俚(哩)。教中書省置下天下戶口的勘合文簿戶帖,你每(們)戶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將他所管的應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寫著他家人口多少,寫得真著,與那百姓一個戶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來了。我這大軍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縣裏下著,繞地裏去點戶比勘合,比著的便是好百姓,比不著的,便拿來做(作)軍。比到其間,有司官吏隱瞞了的,將那有司官吏處斬。百姓每(們)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過,拿來做(作)軍。欽此。

真不愧是平民出身的皇帝,聖旨寫得近乎純大白話,讀起來特別寒磣。

這個文風,其實不是朱元璋首創,乃是脫胎於元代。元代皇帝都是蒙古人,發布命令多用蒙語,會有專門的譯員逐字逐句直翻成漢文,再交給文學之士進行文言修飾。有時候事起倉促,省略最後一道程序,便形成一種特別生硬的口語話文牘——硬譯公文。比如泰定帝即位的時候,詔書就是這種風格:“(我)從著眾人的心,九月初四日,於成吉思皇帝的大斡耳朵裏,大位次裏坐了也。交眾百姓每心安的上頭,赦書行有。”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正統臨戎錄》,裏面用硬譯體記錄了大量蒙古人的對話,特別有趣。

說回正題。

朱元璋為啥要用這麽奇怪的白話文?不是因為朝中無人,而是因為他受夠了那些文縐縐的套話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