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筆與灰的抉擇 婺源龍脈保衛戰(第6/18頁)

摸清楚各方面的反應,譚昌言心裏有底了。萬歷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婺源縣正式發布了一份保龍公告。

在這份公告裏,官府劃定了一個範圍:從船槽嶺頂東連大巖外至通天竅、水星、獅山、月山、象山、土星一帶,以及西連小船槽嶺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龍山,四面前後上下山頂山腳石坦,並水巖山、通巖洞、石城山、重台石一帶,皆劃入婺源龍脈保護區,不許任何人入山開伐。

圖二·2 《縣治學宮來龍總圖》

為了讓禁令更有震懾力,公告裏還特意點了船槽嶺附近八位裏約、七戶山林業主以及六家灰戶的名字,要把責任落實到戶。公告裏語氣嚴厲地警告說:

“如有仍前至所禁內挖鑿取石,起窯燒灰,並肩挑船載等情,許地方裏派約保即時指名呈來,以憑拿竟。定以強占山場,一律坐罪。如裏約地方容隱不舉者,一並究治,絕不輕貸。”

接下來,公告裏給出了官贖方案,催促各山的業戶盡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門辦理贖買手續,還規定了獎懲措施,先來的另外有獎勵,不來的要查究到底。

這時一個問題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嶺封了山,那麽婺源縣本身對石灰的需求該怎麽解決?總不能坐守石灰寶藏,去外地另買吧?

這種情況,公告也考慮到了,特意另行劃定了一個範圍:“地方做墻,自有湧山、石壁、巖前、甲路等灰。”那一帶的山嶺也是石灰巖質地,但遠離龍脈,想燒去那邊燒好了。可見婺源官方設計出的這個方案,當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的最後,譚昌言還不忘強調一句:“各宜體諒,毋得故犯。”這一句“各宜體諒”,可算是把婺源知縣的苦澀給點出來了。

明代知縣的地位很微妙。他在一縣之內並非乾綱獨斷的土皇帝,更像是一個“各宜體諒”的協調角色。朝廷下發的訓諭政令要落實,鄉宦豪強的需求要安撫,貧民寒戶的生計要照顧,軍隊與地方的關系要斡旋,甚至連衙門裏的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顧慮——諸房小吏都是世襲職位,熟知當地情形和文牘技術,真想搞出什麽貓膩,一個外來的流官很難查知。

譚昌言的這一篇公告文,可以說是明代知縣施政思路的一個實例,體現出了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紳們雖然出了錢,但保住了龍脈;灰戶們雖然沒了營生,但得了實利;官方居中協調,分文不出,即把一大片山地收歸國有,可謂皆大歡喜。

這個辦法試運行了一年,譚知縣覺得成效不差,於是將整個保龍方案上報給徽州府申詳。

這個申詳,是公文術語,意思是向上級詳細匯報,以便讓高層及時掌握情況。因為從法理上來說,婺源知縣提出的“禁絕燒灰”只是一條臨時行政命令,只有得到徽州府的認可,才能形成一項永久地方法規。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詳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縣譚昌言、縣丞馬孟復聯合署名。正文裏別的話沒多說,只是反復強調了龍脈毀傷對科場的影響:“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校大事。”

【注釋】

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校大事:我縣近年來在鄉試中的表現總是不盡如人意,士子個個才高八鬥,一到考試就發揮失常、名落孫山,真可惜啊真可惜!倘若日後龍脈徹底崩塌了,我縣的科舉成績還有啥盼頭呢?恐怕只有獨自對月哭泣的份了!(所以,不能再等了。)必須整頓改革,禁絕燒灰,保住龍脈,這是我縣所有老百姓的期盼,是關乎科舉興衰的頭等大事!

從府一級的視角,最為看重的地方上的兩項宏觀數據一個是稅賦,一個是科舉。前者關乎錢糧,後者關乎官場。婺源縣的官員反反復復強調“秋闈不振”“縣學盛衰”,正因為這是徽州府最關心的痛點。

果然,此事上報之後,引起了徽州知府梁應澤的高度重視。不過他也很謹慎,沒有大筆一揮表示同意,而是回了一封信給婺源縣。

在回文中,梁應澤問了一連串的問題:“此嶺來脈自何山?其峰高若幹?呈中崩洪、日、月、文筆、硯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圖?離縣學遠近若何?當地之民何以不遵?豈有奸豪主於中而鼓愚民以無忌?”

這些問題問得如此詳細,說明徽州府並不完全信任婺源縣的保龍報告,要看更具體的數據。

這是個很有趣的現象,要知道,雖然知縣是知府的下屬,可他的任免權在吏部,兩者的利益並不完全統一。知縣為了一己私利,瞞報蒙騙知府的事,在明代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