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踐土三(第3/4頁)

楚軍打壓了陳國之後,宋襄公被孤立,情等著楚將“成得臣”的隊伍離陳北上,直奔宋境而來。大敵當前,宋襄公的哥哥子魚腦子比較清醒,說:“楚軍武器裝備比咱好,作戰人員又比咱多,咱還是跟它和平談判吧。”意思是求和、服軟。

有自我崇拜情結的宋襄公慷慨陳詞:“我軍是仁義之師,雖然甲兵不利,但仁者無敵,我這有道之君怎麽能跟他無道之國談判。”

於是,公元前638年的一個美好的十月黎明,唐吉珂得宋襄公騎士,作為不自量力的食草恐龍,打了一場叫人哭笑不得但影響力重大的仗——泓水之戰。

宋軍和楚軍在宋境的泓水地區展開會戰(巴爾幹東端,河南東部柘城縣北)。宋軍本來占了地利,已經進入泓水岸邊預定陣地,楚軍卻還在擺渡過河。子魚依據兵家常識,勸宋襄公半渡而擊之:“趁楚人過河一半兒,首尾無法呼應,一擊必亂,可以得勝。”

“我是一向主張仁義的,怎麽可以這樣不擇手段啊?!”宋襄公不同意。

過了一會,楚軍完成渡過作業,開始布置陣勢。子魚又勸:“敵眾我寡,要打快打,錯過機會,咱就懸啦!”宋襄公還是滿口仁義道德,說君子不困人於厄(險阻),不鼓不成列,等楚國佬兒排好陣式,咱再一本正經地跟他打,打他個心服口服。

宋襄公傳下命令:“親愛的軍士們,等會兒開打的時候,要先看看敵人頭上有沒有白頭發,對於白發老人,以及已經受了傷的,我們不許再打。”

哇!我服了you,子魚聽得直翻白眼兒,差點直接從車上掉下去。

說時遲,那時快,楚軍大陣已經擺好,主帥成得臣把戰鼓擂得山響,人跳車躍,呼聲動地,實施強力突破。宋軍哪裏抵擋得住,來不及數完敵人的白頭發就紛紛潰退。宋襄公的精銳“門官”(禁衛軍)悉為楚軍所殲,宋襄公大腿掛花。

敗回城裏以後,宋國人都議論宋襄公的錯誤戰術。宋襄公還解釋呢:“君子作戰,不重傷(不二次傷害受傷的敵人),不以阻隘(不阻敵人於險隘,也就是不埋伏於峽谷上面壓襲敵人——比如後來的崤之戰),不鼓不成列(不主動攻擊尚未列好陣勢的敵人),不禽二毛(不俘虜老大爺——頭發有兩種顏色的白鬢老年人)。你們懂不懂?”宋襄公說得一點沒錯,古代戰爭都是這樣很有古風的,所謂為戰以禮。

子魚說:“您才不懂呢?戰法雲,以正合,這您明白,戰法還雲,以奇勝,您就忘了。致勝關鍵在於出奇制勝。對付敵人還講什麽仁義?”

宋襄公因為腿傷,第二年就像“唐吉珂德”那樣愁悶地死掉了。人們後來譏笑他,把對敵人仁義叫作“宋襄之仁”。宋襄公在“泓水之戰”敗死,標志著商周以來“成列而鼓”的“禮義之兵”行將壽終正寢。詭詐奇謀的作戰方式正在萌生。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迂闊可笑戰敗者宋襄公,卻被《春秋》一書算做了“春秋五霸”之第二(繼齊桓公之後)。很多人不樂意,說他不配:“與其讓他當霸主,還不如讓楚成王當呢!能打勝仗是第一位的,宋襄公打輸了,還有什麽話講!”

其實,我們應該反對“唯戰勝論”,至少要警惕之。不擇手段的戰勝,只能給人類和自己帶來後患。宋襄公所堅持的“為戰以禮”的傳統古典戰法,在我看來,最具有奧林匹克體育精神:交戰雙方都遵守統一的遊戲規則,約好時間地點,公開地行軍到指定地點(往往是開闊場地,行軍路上沒有偷襲、夜襲和伏擊這些詐謀)。然後各居一面,鳴鼓而戰,不相詐,公正地比一把。打仗目的只是為了分出個勝負,從而使政治上的爭端和爭議(比如土地歸屬、國與國之間的主次關系)有了裁定的依據,點到為止,人員殺傷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標,一方潰散就達到判定勝負的目的。所以,春秋時代的戰爭描寫,最終常見都是“某某師潰”。潰——就是陣形亂了。退了,也就完了,不求殺傷多少。戰車的殺傷力不如步兵和騎兵,但大家並不介意,依舊發展戰車,即使南方山林水網密布的楚國,或者遠在西垂的秦國,也用戰車。這都是為戰爭為政治服務,而不是掠奪殺戮為目的。直到某一天,不遵守遊戲規則的異族武裝迫使中原放棄車戰,戰爭技術才進一步殘忍化。

同一時期的歐洲也是如此,地中海畔的古希臘城邦國家的重裝步兵也是“公開公正”地戰鬥,為戰以禮、不搞詐謀:他們排成嚴格的方陣,踏著笛子的節奏緩慢前進,簡直像開幕式表演,或者是一場體育比賽。士兵超越前排作戰不但不被認為是勇敢,反倒是違規。這種呆板的陣形敗給了後來靈活機動的古羅馬軍團,這一地區也被羅馬所占領統治。但我們不能因此就笑話它們呆板。其實,刻板戰術流行的時代是有福的,至少表明那是祥和的社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殘忍戰爭術還不是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