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由岑寂到中興(第3/4頁)

在結構上,由於林、高兩方很少有機會正面沖突,《寶劍記》采用了兩方在循環往復間互相給對方制造危險情景的手法,步步推進,效果反而強於正面沖突。

在風格上,《寶劍記》快人言直,擲地有聲。借林沖之口,既怒斥奸臣“致使百姓流離,幹戈擾攘”,又針對皇帝責問“我不負君恩,君何負我?”並處處為叛逆辯護,呼喚反抗。於是,一種生命的力度,又在劇場擡起頭來。

二、《鳴鳳記》

《鳴鳳記》的編寫和演出,是明代的一件文化大事。

它寫的是一場真實地發生於當時的政治鬥爭,劇成之時,這場政治鬥爭實際上還沒有完全結束。因此,它對於廣大市民的吸引力可想而知。它的作者,相傳是這場鬥爭的直接參加者王世貞(1526—1590)或他的門人,王世貞在當時政治、文化領域的重要性,更擴大了它的影響。

焦循《劇說》中有一段有趣的記載:

相傳《鳴鳳》傳奇,弇州(弇州,即王世貞。世貞字元美,號鳳洲,別署弇州山人。江蘇太倉人,官至刑部尚書,多年文壇領袖。)門人作。惟“法場”一折,是弇州自填詞。初成時,命優人演之,邀縣令同觀,令變色起謝,欲亟去。弇州徐出邸抄示之曰:“嵩父子已敗矣。”乃終宴。

這裏所說的“嵩”,即嚴嵩(1480—1567),荼毒國計民生的一代奸相,《鳴鳳記》就寫一批志士仁人不屈不撓地與他和他的兒子、爪牙進行鬥爭的故事。這個戲編演得那樣及時,連那位應邀來看戲的縣令還不知道嚴嵩已經垮台,竟不敢看下去;直到王世貞拿出那份邸抄,他才把戲看完。

《鳴鳳記》不僅使當時的人看了坐不住,而且在半個世紀之後還能使觀眾再起手刃嚴嵩之意。嚴嵩下台與《鳴鳳記》上演都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而直到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呂天成還在《曲品》中指出:“《鳴鳳記》記諸事甚悉,令人有手刃賊嵩之意”。

從侯方域(1618—1655)的《馬伶傳》看,《鳴鳳記》直到明朝末年仍然是戲劇界最常演的劇目之一。《馬伶傳》說,明末有個大鹽商同時請來兩個戲班子演戲,都演《鳴鳳記》,對面擺開,比較優劣。漸漸,觀眾都去看由姓李的演員演嚴嵩的那個戲班子了,而對面由姓馬的演員演嚴嵩的戲班子,則沒什麽人看。從此,姓馬的演員潛身匿跡,不知去向。三年之後,這位姓馬的演員竟又來要求大鹽商再搞一次對峙性的比較演出,一演,他竟變成了一個惟妙惟肖的活嚴嵩,把姓李的演員比下去了。問其究竟,他說了三年來令人感動的一段經歷:

固然,天下無以易李伶,李伶即又不肯授我。我聞今相國某者,嚴相國儔也。我走京師,求為其門卒三年,日侍相國於朝房,察其舉止,聆其語言,久乃得之。此吾之所為師也。

為了演像嚴嵩,竟毅然投到當今相國門下當走卒三年,體察一個奸相的舉止動作,這種嚴謹的藝術態度,令人驚嘆。這段記載還說明另一個問題:《鳴鳳記》直到明代滅亡之際都是一出熱門戲。之所以熱門,是因為嚴嵩式的官僚依然在朝。“今相國某者,嚴相國儔也”。這一令人痛心的歷史現象,既給馬伶帶來了體察的便利,也說明了《鳴鳳記》具有長久吸引力的社會原因。

《鳴鳳記》以濃重的色調渲染出了一種悲壯美,上承《趙氏孤兒》,下啟《清忠譜》,是中國戲劇史上那條表現浩然正氣的長鏈中的一環。

劇情比較分散、人物比較駁雜,是它的一個缺點;但由於把正邪善惡兩大營壘劃分得非常清楚,人們仍然可以從分散和駁雜中獲得鮮明的總體感染。

例如,“文華祭海”一出中,皇帝要宰相嚴嵩任命官員前去剿滅倭寇,嚴嵩怕哪位猛將征剿成功後很難管制,竟派了完全不懂軍事的幹兒子趙文華去。趙文華殺了一些無辜的百姓,冒充倭寇的首級到朝廷領賞,最後竟然要把誦經和尚也殺了,因為一顆頭可換來五十兩銀子。這樣的惡行,由戲劇家在舞台上集中表現,自然在觀眾心中構成了強大張力。

有時,一個小小的插曲都能激起觀眾的憤怒。例如劇中寫到一個唱曲行乞的瞎女人,骨瘦如柴、哀聲可憫,被人詢問,這個瞎女人的回答是:

奴家原是揚州商人李氏之女,父親在京開了個緞匹官店。嚴世蕃在店前經過,見奴姿色,強逼為妾。父親既死,家財盡被擄占。今世蕃有一十六個愛妾,見奴色衰,萬般淩虐。他正妻懷恨昔日寵愛,將奴刺瞎雙目,趕出抄化。

由於把那個罪惡的巢穴表現得十分透徹,正面的反抗行為也就有了充分的情理依據。武將楊繼盛因揭發嚴嵩的黨羽反遭迫害,他的夫人在臨刑前趕到,為丈夫滿斟別酒一杯,然後取出祭文一篇,跪地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