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的母親(第2/3頁)

父親的草稿迄今留在吾弟君怡處。民國廿九年(一九四〇)九月,母親去世廿五周忌辰,在抗戰中,君怡展視原稿,記其後曰:“先妣葛太夫人去世,公哀慟之余,揮淚寫此,時不肖隨侍在側,父哭兒隨之亦哭,此情此景,歷歷如昨。”我今錄稿至此,淚亦不已。父親之言,不是具文,而是實話,其中大半經過,不肖亦都隨侍在側,知父母之間,相互之體貼,共同之努力和克己也。

我一生第一次懂得“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的神氣,是我母親把自己的嫁妝首飾,供姑母挑選。母親是外曾祖創業以來葛家第一次嫁女,她比她姑母及姊姊都先出嫁,外祖父給的奩具服飾,十分周到,在我與二妹性仁都已解事時,許多用品上的喜字紅繩還未拆去。外祖家是府城裏人,往來親戚,出入京滬,氣派比東柵口及吾家都大得多。母親的東西是姑母所羨慕,母親體祖母愛女之心,看出姑母做續弦,有兒女和婆婆要面子之苦,請姑母任擇所喜不稍吝惜。祖母感動的對母親說:媳婦比女兒還體貼我。其後吾家曾一度遇火,母親一日私下語我:“你外公給我那些東西,我送掉的常怕他問起,以後都放在火燒賬上,不必再留著心了。”七叔的紗莊裏有母親一點存款,七叔死,折上尚有三百元,母親見七嬸悲傷,弟妹幼弱,即在喪次焚券。我五伯母七嬸母先後搬住吾家,母親時時告誡我姊妹,善待堂兄弟姊妹們,常言:“想著你們有父,他們沒有,你們事事要讓一步。”分糖果,我與性仁總在最後,性仁忠厚,所得常最薄。母親自奉極儉,我姊妹幼時,亦除外婆家依俗禮制來新衣外,都輪穿舊衣或舊改之衣。拆舊衣是我最怕的一件工作,以舊布縫帶,是我放學後常課。君怡小我七歲,他的尿布帶子都是我初期手工成績。父親有時言,勿強我學針線,母親以為能作自己一身之事乃自立初步。

母親小名曰“聲”,外租父呼為“聲聲”,後聽我讀書至“晉恭世子申生”,她說這個“申生”好。我家在東柵口時,父親出門,外祖家及七外叔祖家往往爭先來船接母親。後來吾家搬到北門外,先住五外叔祖文炳號蔚南家房子,後又與五外叔祖家為比鄰十余年。母親有病,常將孩子送到外家,故我差不多在舅姨叢中長大。嘉興話“聲”“孫”同音,舅姨輩給母親綽號為“孫悟空”,母親笑說:“取得經來是唐僧,惹出事來歸孫行者。”不論在葛家在沈家,我母親到,滿座添生氣,不決之事有辦法,無母者當她慈母。我母親臨終,五外叔祖家四姨母敬琮在滬,與姨丈沈子美(承瑜)趕到嘉興,冀作萬一之努力。姨丈是個醫生,四姨是母視我母親的一人。

有一次,二妹性仁與我論母親,她說:“我姊妹都算不好貨,都算慷慨,但何能與母親比!母親給了人自己沒有,我們給了人自己還有。”母親豈但自己沒有,她是沒有自己。她最惡只有自己的人,對兒女小器與小看人,她責之最嚴。某次,她特意為我改好一件月白紗長衫,為赴一堂舅入泮之宴。先一日,有個客人帶著兒子來,我聽見她向我母親借什麽東西,出去對她兒子扮一鬼臉,被我母親知道。屆期,我將換衣出門時,母親說:“小看人的人讓人小看!”放下特做的新衣,給我穿件半舊長衫。又一次,親戚家有事,照例父母做客必攜我,父母不去則我為代表。這日,我臨時生病,母親拿我的衣服給性仁穿去做客,性仁得意而去,我不禁大哭。我之哭,一半是怨生病,不定是小器;但母親生氣說:“難道只有你,別人就輪不著,你病也罷。”平時我有病,母親時來看我,或坐著陪我,這日竟置我不理。

我母親有姊妹兄弟逾十人。七舅敬忠,號勖臣,是外祖父長子,繼外祖母所生,幼時有神童之稱,與我母親最相友愛,外祖父母責罰七舅,母親必擋著保護。母親嫁後次年生我,帶我到外家,七舅抱我放他床上,在他,這是給我極光榮的招待。他指著我說:“你為何不早一年生?去年生則姓葛,叫我阿叔,承繼給我。”人以為笑言。七舅後在上海南洋公學讀書,得病歸,久不愈,俗有沖喜之說,外祖母記起前言,和母親商,要我做他寄女,擇吉日行禮,頗為鄭重。他病愈,又患虎列拉1而死。那年,外祖家住西街,吾家住柴場灣,從西街進城必經過柴場灣。一日,天已傍晚,外祖家傭人張四匆匆進城,謂系七舅病,去請拔號醫生,母親聞訊,一夜不寧。清晨,又聞外祖家有人入城“保福”,“保福”者人事已盡,求神添壽,母親急奔大門,呼其人與語,她最後的兩句話是:“廿七歲者的壽,給這十七歲的。”廿七歲者,我母親自己。我其時緊隨母親身旁,見其懇切之狀,聞其舍己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