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的母親

洪楊之役,戰事甫定,嘉興府城裏一位精幹而奮鬥不息的人,從小小生意做到事業滿城,他是我外曾祖父葛樽號雲甫先生。外曾祖的父親書山公名登鑾,有文名而困頓場屋,應鄉試十一次,薦卷堂備十次,終未獲一第。外曾祖父在亂離中改行為商,論輩分,他比我祖父長一代,年紀差得不多。他有魄力,更有眼光,所經營俱民生日用之品。從吃的醬園,穿的布店,流通金融的錢莊,到住家的住屋,一件一件由近至遠,事業擴展到嘉善上海。這些事業是亂後恢復社會生氣所迫切需要,時勢促其成功。他性好施與,實際他的事業也幫助當時許多人的生活。他有四個兒子,一個女兒,他第二個兒子文源,號星槎,是我的外祖父。

外曾祖父在世時,只有兩個孫女:我大姨母及我母親。我母親出世時,他已得病,十分希望見一孫子,睡在病榻上,常常問二少奶奶分娩了沒有。二少奶奶是我的外祖母。我母親生下來,大家不敢告訴,怕他失望。一天,他忍不住又問,侍病的人謊言生了個男孩,他不信說:“是男孩?”還一聲不響等待回答;在這點上,他是遺憾而終。

我的外祖母朱氏,原與葛家有親,我不及見她,只見過她的弟弟果甌舅公,是嘉興前輩一個舉人。外祖母生了三個女兒,家庭間不得安慰,二十幾歲得了腸癆症,在我母親六歲那年,她就抱恨而終。她病的時候,放心不下她的三個女兒,大姨母是內忍而寡言的人,我母親是爽快活潑的人,她按她們性情一一叮囑。盤算女兒的前途說,大媳婦要立榜樣不好做,她的女兒不許給長子,無母的孩子少管教,立嗣兒子兩頭不著,她的女兒都不給。後來,我大姨母嫁桐鄉沈氏,姨丈是個長子;小的姨母嫁吳興湯氏,姨丈從小無母;我母親嫁我父親,是個出嗣之子:恰巧都違了外祖母的願望。

我外祖父幾個女婿中,是他親自看中而主動結親的,只我父親。一天,他在一個文會裏看見我父親,回家倩媒送女兒庚帖到我祖父家裏,願結婚姻。我祖父祖母按俗禮與我父親八字排算不合,送還庚帖,外祖父又將第二個女兒庚帖,倩邑紳沈稚庵先生送到祖父處。祖父說:“難得星槎先生如此看得起我兒子,我們一言為定。”我父親母親的婚事就如此訂定,母親比父親小四歲。

我外祖母曾在病榻,以隨身飾物給帶領我母親的女仆,要她照看到我母親成年,此人未如所囑半途辭去。外祖父請一位潘老太太來管我母親姊妹,潘老太太是外祖家親戚長輩,青年守寡,粗細無不能,曾因避難自沉於河,獲救不死,撫母族夫族兩姓之孤成立,實為我母親的褓姆而兼教師。我母親後來攜我到外家,她還為愛護我母親而管教我。我幼時十天穿破一雙鞋,母親還要在鞋頭繡上一點花;穿衣服,要從內到外,層層摸得無折縐;剃一次頭,要母親和我的“媽媽”輪流捉住我,甚至自己用剃刀畢事。潘老太太勸母親節不需之勞,而且治我的過分刁難,我呼她“兇太太”。

母親年十九歲出嫁,次年生我,又二年生妹性仁,又五年生弟怡,又二年生殤弟慧,又三年生妹性元。於民國四年(一九一五)乙卯九月五日以腸症去世,父親扶病流涕而寫“悼言”,其言曰:

元配葛夫人敬琛,同邑星槎明經次女也,明敏有決斷,處事勤幹,而待人至公,接物無忤,從未見疾言遽色。年十九來歸,時先嚴棄養已五年矣,家計日落,夫人上承高堂,下睦妯娌,安貧守分,處之怡然,人無閑言。慮鈞之羈家事而荒學業也,百計籌措,俾鈞無內顧憂,得一意從師讀。逾年冬,伯姊歸同邑陸氏,貧無以為禮,夫人悉心籌劃,不足,則自出奩資以益之。迨杭守林公創求是書院,又力勸鈞應試而肄業焉。負篋四年,家中幾無擔石儲,仰事俯蓄,一惟夫人是賴。未幾,仲兄秉璋物故,遺有嫂氏及子女各一人,身後蕭條,無以為家,夫人倡議迎嫂侄同居,撫養而教誨之。已而,求是書院改為高等學堂,學者皆當納學膳費,鈞以無力故,不得已輟學。時屆大比之歲,鈞困於貧病,無志畢業,夫人以老母望切,勸鈞力圖寸進,以慰慈望,且籌得二十余金,借壯行色,遂以壬寅補行庚子辛醜科鄉試,幸獲一第。甲辰,計偕返裏,越日,本生先慈棄養,夫人摒擋一切,貰貸典質,勉盡喪禮,不使鈞毫末勞心焉。無祿,伯兄秉衡、季弟秉榮,相繼即世,伯兄遺有二女,皆已遺嫁,而嫂氏亦先卒,惟季弟有子女二人均幼,夫人迎娣婦輩同居,撫養教誨,一如遇仲兄後,然任務則愈重矣。逾年,以先考妣暨本生考妣暨伯氏兄嫂停柩有年,未蔔宅兆也,乃竭力措資,為營窀穸於朱家村祖塋之側。迨民國元年夏,鈞以從事編輯商務印書館歷年積勞,頓遘肺疾,調治小愈,三年春復患胃病,其夏又患風症,夫人晝夜服勞,飲食醫藥,事事躬親將護,乃得轉危為安,然夫人之心力益瘁矣。夫人性好施與,見人孤寒疾苦,無論識與不識,輒解囊佽助,寧減縮己衣食,而不稍吝悔。戚族或以疑難事相質,輒條分縷析,立為剖決。嘗語鈞曰:君平日腦力過耗,今後事無巨細,當悉置度外,庶幾靜養以補所不足乎?鈞頗然其言,孰意夫人操心過甚,乃反中道而棄鈞耶?嗚呼傷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