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慎刑和恤刑(第5/7頁)

“皇上聖明!皇上聖明!”朝臣全都跪下,齊聲叫著,震耳欲聾的聲響在大殿裏回響。

魏征等人這才長舒一口氣。

於是,死刑復奏制度由此在李唐開始推行。

不過,執行一段時間後,唐太宗想了想,覺得“復奏五次”還是有瑕疵的,有些流於形式了,並不能真正起到慎刑的目的,於是再次下詔說:“最近奏請處死的犯人,雖然也都復奏了五次,但即便是復奏五次,也可能在一天之內進行完畢,根本不可能有時間調查了解和思考,等到執行完了,也想明白了,後悔也來不及了。從今天起,京城內請求處死死囚的,五次復奏必須在三日內進行,而京城外的復奏由於時間比較長,三次即可!”

下完詔書,唐太宗又親自書寫詔書告誡司法機關:“近來執法官吏審判案件,都能按照法條行事,程序也合乎法度,可恐怕還是會有冤情出現。因此,自今日起,門下省再有按照法律應判處死刑的,但又有疑慮或情有可原的,應詳細寫出案情報告上奏朕,不得隨意判決。”

前後兩份詔書下達,朝中大多數大臣都為唐太宗的“慎刑、恤刑”“少殺、慎殺”叫好。

張蘊古死得確實太冤了,也很可惜,不過因他的死,讓李唐有了死刑復奏制度,讓“慎刑寬法”大行其道,甚至因“慎刑寬法”,讓官吏自律慎刑,尊重生命;讓百姓嚴於律己,世風清明,也算是張蘊古的死給李唐做的另一種貢獻了。

“死者不可復生,用法務在寬簡”。這是唐太宗在錯殺張蘊古後,總結出的話。為此,他還新提出了一條制度:皇上親自巡視監獄,以便讓罪犯有機會直面皇上申冤。

正因這種制度的出現,才有了接下來的奇觀……

第一百零二節 死囚釋放一年主動歸獄

(4)

貞觀六年(公元632年)秋天,唐太宗一如既往地去監獄巡視,不過,讓他沒有想到的是,當他來到死囚監獄時,那裏關押著的390名秋後將要問斬的死刑犯,竟然沒有一個向他喊冤。這和以前他巡視監獄時的場景完全不一樣,非常反常。

“房愛卿!他們為什麽不喊冤?”回到宮裏後,唐太宗問和自己一同巡視監獄的房玄齡,“他們可是秋後就要問斬的死囚啊!錯過了這次喊冤的機會,他們就必死無疑了。”

從監獄回宮的路上,房玄齡見唐太宗一直悶悶不樂,心事重重,很是著急,不知所為何事,又不敢問,現在知道原因了,笑著說:“回陛下,這說明官吏自律慎刑,死囚罪有應得!”

“真是這樣嗎?”唐太宗喃喃說完,又道,“杜愛卿,你說,房愛卿所言……”

唐太宗習慣性地將臉轉向左側,去找杜如晦,但卻空空如也,一時有些傷感。

“陛下!”房玄齡叫了一聲,聲音哽咽地說不下去。他知道,唐太宗是又想起杜如晦了。而唐太宗呢,也知道自己只是習慣性地,在遇到無法決斷的事情時,自然想去聽杜如晦的意見。

“唉!”唐太宗嘆口氣道,“杜愛卿離世也快有一年了吧!”

“陛下好記性!”房玄齡說,“還有一個多月就整整一年了。”

“昨日呀,朕還夢到他了!他還像活著時一樣,不苟言笑的,朕問了他一個問題,他就給朕出謀劃策,和活著時一模一樣。”唐太宗說著說著,眼圈紅了,“以前呀,你是朕的右臂,他呢,是朕的左臂,如今,左臂沒有了,只剩你這右臂了!”

“陛下不要這麽傷感,保重龍體!陛下這麽聖明,朝中像克明兄一樣的人才不在少數。再說了,人死不能復生!”房玄齡說,“克明兄若在天有靈,一定會感激陛下對他的想念的。”

“是呀!人死不能復生!人死不能復生啊!”唐太宗說完,突然皺眉沉思起來。

房玄齡以為他還在為杜如晦的離世傷感,正要繼續勸他不要太過悲傷,唐太宗卻說:“你說得沒錯,人死不能復生,一旦死了,可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那張蘊古不就是這樣嗎?朕只是一時沖動草率,他就再也回不來了!”

房玄齡見唐太宗又想起了錯殺張蘊古之事,便不敢再吭聲了,他也有些後悔,後悔自己當時沒去阻止皇上的沖動行事,讓皇上愧疚了這麽久還是無法釋懷。

“房愛卿啊!朕有個想法……”唐太宗說。

“臣洗耳恭聽!”房玄齡說著話,弓背彎腰,伸長脖子等唐太宗說。

唐太宗便說了起來,說的時候也許因興奮,語速很快,房玄齡聽著聽著,瞪大了眼睛,覺得不可思議。

“陛下,使不得!使不得啊!萬萬使不得!”

“使不得?有什麽使不得的?”唐太宗有些不高興了,稍停又說,“這390名死刑犯既然在死刑面前都毫不畏懼,不向朕喊冤。朕覺得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像你說的,他們真犯了死罪,覺得自己罪有應得,因而不再喊冤;可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他們是真被冤枉了。一個人在什麽情況下會放棄對生的渴望的?心死!當他們心死了,對朝廷冤枉他們感到失望甚至絕望了,便也不再喊冤了!朕之所以這麽做,就是為了試探他們是被冤枉的還是罪該萬死。如果是罪該萬死,他們肯定會在被釋放後會逃跑,逃得遠遠的,不再回監獄;可如果他們是被冤枉的,他們沒有犯罪,心裏沒鬼,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就一定不會逃。還有一點,即便他們真犯了死罪,他們能回來,也說明他們良心未泯,朕覺得,這樣的人還有救,不該死!”